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

政府可將寵物充公嗎?

 am730 A20 本地新聞 |604 Character(s) |2022-04-29

對父母來說,沒有事情比跟自己骨肉分開更可怕,以往大家關注的對象是兒童,但對很多家庭來說,寵物就是他們的骨肉,奪走他們的寵物是不能承受的痛。

沒確診的媽媽可能被迫跟染疫子女分開,相反,若人類確診,可以請鄰居或朋友照顧你的寵物,或將寵物帶到漁農自然護理署暫託。

很多人知道第139章《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條例》賦予漁農自然護理署署署限制染病動物及禽鳥的活動,包括有權下令屠宰這類染病動物,但沒多少人知道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也有關乎處理染病動物的權力,分別是後者為預防人類傳染疾病,前者則預防動物及禽鳥的疾病散播。

眾所周知,這兩者互相影響,而新冠病毒是另一種可能源於動物並傳播給人類的疾病。但由於動物身上的新冠病毒不見得成為人類染病的主因,反而動物更有可能被主人感染,但牠們即使染病也不見得病情嚴重,因此這次病毒沒有列於第139章的疾病名單,即政府不能根據此條例屠宰染病動物

諷刺的是,它卻列入以人類疾病為主的第599章條例,該條例中所列傳播疾病「物品」包括任何動物,即衛生署官員理論上有權奪走你的動物並將牠銷毀。此事令愛護動物人士十分憂慮,他們設想官員會隨時奪殺自己的寵物,倉鼠門正正令這氣氛更加緊張。

我在禽流感時曾在政府部門執行屠宰,我可以向讀者保證這種決定不會倉促而行,政府要基於科學理據和專家建議執行權力。你與其過分擔憂,不如認識這些法律,準備萬一不幸確診要去隔離,可以怎樣將寵物交託給人,才是對牠們最大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