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

捱八彈小貓 治療後康復

《蘋果日報》,2011/6/30

昨日離奇喪命的 38歲姓江男子本身是個氣槍癡,他涉及上月初油麻地連發八槍射傷活貓案被捕,現正保釋候查,下月中向警方報到。警方當日拘捕他時,發現他把工作的電子禮品行閣樓變作自己的武器庫,撿獲一支仿 M4自動步槍及一包銅珠子彈。

氣槍射貓案中慘成活靶的小貓女「迪迪」,現已三個月大及慢慢康復中。這宗殘酷射活貓當靶案於上月 5日晚揭發,有義工在廟街及南京街交界後巷發現滿身子彈傷痕的小花貓,獸醫檢查後發現牠身中 8粒包銅子彈,左前肢重創。

一周後被捕搜出氣槍

事件引起全城憤怒,通緝射貓狂徒之聲四起,警方調查一星期後,至上月 13日到事發後巷附近的電子禮品行拘捕 38歲姓江店員,他事後供認晚上收舖後,在店舖閣樓以對面簷篷的花貓當靶「試槍」。警員在店內撿獲一支仿 M4自動步槍及一包銅珠子彈,而子彈與受傷貓體取出子彈相同。警方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罪將他拘捕,其後准保釋,原定下月中再報到。

香港 animal-friendly?

香港電台第二台
電台節目:【 sik 】【 si 】【 fung 】
2011/6/26

主持:胡世傑、徐岱靈、陳嘉銘
嘉賓︰柳俊江(愛護動物協會中國發展總監)

收聽連結在此:
http://programme.rthk.hk/channel/radio/programme.php?name=radio2/siksifung&d=2011-06-26&p=4561&e=144652&m=episode

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

貓舍離奇失貓案 群貓會責警方懶理

《蘋果日報》,2011/6/29

土瓜灣發生離奇偷貓案,愛貓女子上周一到訪香港群貓會的貓舍,擅自取走一頭三個月大小貓,職員報警。嫌疑女子稱鍾愛小貓希望收養,卻不肯辦領養手續。負責案件探員向貓會聲稱「警方好忙,無時間跟進」。群貓會指,整整一周不知花貓生死,要求警方認真處理。

被偷小貓「小豐」三個月大,今年五月由義工在元朗區街頭救回,送到群貓會土瓜灣貓舍暫養。上周一晚 7時半,年約 30歲的吳女到訪上址貓舍,對小豐「愛不釋手」,表示要收養,聞悉要先辦領養手續便離去。其後義工發現小豐失蹤立即報警。

警:無時間跟進

兩日後,警方找到吳女,她直認小豐在其家,並承認取自群貓會,卻否認不問自取,僅稱「大家一場誤會啫」。當晚警方致電群貓會稱,若偷竊罪表證成立會採拘捕行動。

群貓會總幹事陳怡靈指,接辦案件的是九龍城警區刑事偵緝隊一名探員,至上周四及五,義工再找該探員跟進事件,希望先取回小貓,可是該探員指「警方好忙,無時間跟進」,又說「唔夠證據,不合程序」,更暗示着雙方和解了事。

陳說最關心小豐安危,她又對警方處理手法失望,質疑警方懶理。

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

唐狗「四眼妹」三 B女亡

《蘋果日報》,2011/6/28

《蘋果》昨日報道綜援漢葉樹德情願捱餓兩個月,拯救被車撞傷唐狗「四眼妹」一家八口的故事後,引起社會迴響,大批愛心市民希望捐款及贊助狗糧,更有人提出領養狗兒一家。德叔聞言心存感激,他透露其中 3隻 BB狗女因體弱昨日先後死亡,傷感之餘承諾會好好照顧「四眼妹及四個孫」,希望善心人將捐款及物資損助給愛護動物的團體,「鍾意動物嘅人都係有愛心」。

德叔表示,由於四眼妹腹部乳頭在意外中受傷,懷疑牠部份乳頭出不到奶水:「四眼妹九個月大,應該係第一次做媽媽冇經驗,唔識照顧,加上小狗早產,身體虛弱,其中 3隻懷疑食唔到奶水先後過身。」德叔已將 3隻 BB狗女葬於寓所對開後山,希望牠們入土為安。而四眼妹及其餘四隻小狗則健康良好。

「四眼妹唔識點餵奶畀仔女食,我o依家每隔幾個鐘會將將四隻小狗抱到佢身邊,確保佢哋可以咬到媽媽乳頭,飲到奶水。」德叔稱,會買多些有營養食物給四眼妹母子享用,希望牠們健康成長。

感激讀者捐錢捐狗糧

德叔得知很多《蘋果》讀者願意伸出援手,捐錢、送狗糧,甚至領養等,喜孜孜道:「好開心有咁多人伸出援手,我會繼續照顧四眼妹一家,有心人可以將錢同物資捐畀其他愛護動物團體,令更多動物受惠。」他又表示,由於過往經歷坎坷,亦自知在別人眼中無價值,但經四眼妹事件後,他收到很多慰問與援手,再次感受到人間溫暖。

此外,德叔透露,前日上午在上水區發現懷疑是「行兇」的士「 6874」,他上前截停的士並向司機查詢,以及記下車牌英文字母資料,「嗰司機話佢係揸日更,唔知夜更有冇撞到四眼妹,仲話新界的士有 3部係 6874,叫我查清楚」。德叔已將資料記下,打算今日向警方報案,緝拿兇手。本月 18日四眼妹在打石湖村口被的士撞及受傷,肇事的士不顧去逃。

團體轟保護動物法例落後

《新報》,2011/6/27

香港數個月內發生多宗殘忍虐待動物事件,引起社會關注。而澳門在2008年亦曾發生燒貓事件,引發團體及市民上街促請政府盡快設立有關保護動物的法例;但事隔3年仍未出台,保護遺棄動物協會會長蔡子詠批評,澳門在有關保護動物的法律滯後,就算發現虐待動物亦由於搜證困難無法提訴,而食用貓狗更只會被罰款20至200元,在現今社會根本無法接受!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和貓空間計劃在12月4日下午在塔石廣場發起「凝聚力量關注動物愛心行2011 」活動,而7月1日至12月4日期間,會發起簽名大行動,會在公眾地方及協助的商戶、社團派發單張,收集市民簽名,促請政府制訂「保護動物」的法規。

擁有動物法遭擱置

該會批評,中國、台灣和香港已立法保護動物,澳門竟然近乎空白,處於極之落後的境況中,是大中華區內唯一沒有動物保護法的地方。該會表示,民政總署增在 2007年草擬了一份名為「擁有動物法」的條文,且同年亦遞交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審議,但至今仍然被擱置在抽屜裏,從未在立法會中討論。協會曾去信行政法務司,要求就保護動物立法約見官員,但沒有收到回應。不過,該會稱當年的草擬條文主要強調如何規管飼養者,形容是既不合時宜,亦遠低於現時前的國際標準。

該會促請政府盡快制訂「保護動物法」,包括:1.針對避免動物受到虐待、被遺棄、被忽視和受不必要對待的痛苦;2.更新現有動物的法規,嚴禁以狗和貓作食療等用途。(現行的規例是於1954年訂立的市政條例第170條,罰款由澳門幣20至200元不等。);3.禁止建築地盤飼養狗隻或立法規管如何飼養(包括:強制立牌、絕育、限制數量及地盤完工後狗隻需妥善處理或遷往另一地盤繼續飼養。)4.規範銷售狗和貓的寵物店;5.參照香港條例,對嚴重施虐的行為處以監禁之刑罰;6.剝奪曾經放棄或遺棄動物的人終生飼養動物的權利。

患難人狗情 捱餓兩個月換八條生命

《蘋果日報》,2011/6/26

56歲的葉樹德自知在別人眼中毫無價值。坐過監、妻離子散、失業、領綜援,棲身八鄉舊豬欄的他抬不起頭,習慣被世界遺忘。一個晚上,德叔在村口目睹懷孕流浪唐狗「四眼妹」被的士捲入車底重傷,二話不說把牠抱往獸醫診所搶救,救回四眼妹及其腹中七胞胎。但德叔沒想到,八條狗命的代價是6,100元診金,那是他兩個月的綜援金。欠下一身債的德叔預期要捱餓兩個月,但他淡然說:「我冇後悔。」。

葉樹德的善行近日在保護動物界中流傳,別人關注焦點多落在母狗與胎兒的安危,不知葉背後的故事。上周二(21日),狗女四眼妹出院後,德叔把牠抱回家收養,翌日誕下七隻小狗,早已「斷六親」的他喜孜孜說:「我多咗一個女、七個孫!」

獨居豬欄鐵皮屋

德叔的過去並不光彩。14歲偷渡來港,一直從事體力勞動工作,染廠、牛皮廠、紗廠、燒臘、跟車、扎鐵、地盤雜工,統統做過。1993年,他「被朋友出賣」,販毒罪成被判入獄15年,因行為良好,03年提早出獄。服刑期間妻兒求去,出獄後又經歷第二次婚姻失敗。

人到中年,雖然仍是一身肌肉,但中看不中用,從前當地盤工積下的勞損,令他五勞七傷,右半身肌肉麻痹、又有血管閉塞及膽石問題,要長期服藥,沒有僱主再願聘用他。約五年前,他獨自租住粉錦公路八鄉打石湖村一間由荒置豬欄改建而成的漏水鐵皮屋,月租千多元,每月靠3,000餘元的綜援金及傷殘津貼過活。

德叔平日只有一隻多年前拾回來收養的混種狼狗「上校」作伴。本月18日晚上11時許,他與上校到村口散步,行經一條石橋時,遇到常在後山出現的懷孕流浪狗四眼妹正在過橋。此時一輛的士從後駛至,德叔眼見四眼妹快要被撞,即揮手示意司機停車,豈料的士反而加速,直撞無處走避的四眼妹,將牠捲入車底拖行,德叔亦險被的士撞及。的士絕塵而去,只見四眼妹受傷倒卧地上,動彈不得,右後腿及腹部乳頭不斷滲血。

搶救捱撞流浪狗

一臉木訥的德叔說,自己未曾入學,連26個英文字母也不懂,故只記得的士車牌數字是「6874」。當時他不知所措,只好將四眼妹抱回家及報警,但未等到警員到來,已急不及待將不斷哀鳴的四眼妹抱起,乘的士到元朗市區將牠送入獸醫診所救治。

「我認得四眼妹嘅阿媽,佢喺後山流浪,我由細睇住四眼妹大,o依家佢九個月大,因為雙眼上面有兩個淺色斑點,所以叫佢四眼妹。」德叔說。

四眼妹由來自台灣姓白女獸醫治理。白醫生說,四眼妹送來時已很虛弱,除了皮外傷,經超聲波檢查後證實腹腔內出血,懷有50日身孕,共有七隻胎兒,預產期為兩周後,幸胎兒均仍有心跳,「真是很幸運,很命大」。留院期間,四眼妹因受驚而情緒低落,不肯進食,幸經治理後保住性命。

三天後,獸醫認為四眼妹情況已漸穩定,德叔遂接牠出院,但一計診金,發現要7,000多元,德叔大吃一驚,與獸醫商討後獲打折優惠,收費仍高達6,100元,相等他兩個月的綜援金。德叔只好將6月份用剩的千多元綜援金全數拿出,再向朋友借錢,籌足醫療費後將四眼妹抱走。

「惟有勒緊褲頭啦」

「救佢嘅時候根本冇諗錢嘅問題,不過冇辦法,我亦冇後悔,始終係生命嚟,值得嘅,惟有自己勒緊褲頭啦。」有腰傷舊患的德叔吃力地抱著四眼妹,邊走邊說,抱一會又歇一會,一人一狗回家去。「帶你返屋企喇,以後唔好做流浪狗喇」。

重傷花貓遭主人棄養

《東方日報》,2011/6/25

頑皮貓被困扶手電梯受傷,遭主人棄養。昨晨八時許,頑皮小花貓由主人(七十歲)帶同往荃灣石圍角邨公園散步後,途經街市門外時,花貓貪玩跑上登往一樓扶手電梯,主人未及制止時,花貓「雙手」已被夾在梯級邊的隙縫,牠痛得哀鳴喵叫,電梯亦遭弄停,主人欲救無從報警求助。消防員趕至,用工具小心翼翼將花貓救出,發現牠兩隻前腿流血受傷,立即通知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將花貓送往獸醫檢查。

愛協發言人指,受傷貓隻為雌性,屬本地短毛貓,約四至五個月大,牠兩隻前腳及左後腳有明顯傷痕,表皮破損且懷疑有骨折,部分腳趾更可能需要截肢,其主人已簽署棄養表格放棄飼養。

經醫生診治後將會視乎其康復進度,再送往領養部處理。

小狗慘遭切腳復虐待

《東方日報》,2011/6/25

一腳殘障的約兩個月大唐狗,昨晨於屯門被人發現身體沾有血漬,居民懷疑牠曾遭虐待,通知關注動物組織義工到場,將小狗送往獸醫接受檢驗及照顧。

小狗被帶到診所就醫,面露驚惶,不斷發抖。

昨晨九時許,掃管笏村居民發現一頭失去右前腿的白色唐狗,於地盤附近流連,小狗下頰受傷腫脹,身體不斷發抖,疑曾遭人虐待,村民通知義工到場協助。義工黃小姐到場,發現小狗十分虛弱,立刻將小狗帶往深水埗大南街一間動物醫療中心接受治療,獸醫經診斷後,證實小狗下頰受病菌感染,而右前腿傷口已痊愈,由於切口完整,不排除是人為造成的可能性。

黃呼籲要珍惜動物生命,如有需要更可聯絡關注動物組織協助。

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

我是唐狗 別歧視我 / 謝萃敏

《am730》,2011/6/20

提起寵物,自然會聯想到狗或貓,若計與主人的互動性,狗似乎比貓更勝一籌。精靈百厭的哥基、面懵心精的八哥、純情怕醜的金毛尋回犬,以及英明神武的雪橇,都是飼養狗隻的熱門之選。

那麼,唐狗呢?

沒有既定外表, 亦沒有明顯特徵,僅有著令人「過目即忘」的本能; 絕非寵物店的「熱賣品」,卻經過游走於郊外或街道上,與「流浪狗」幾乎畫上了等號。為甚麼彼此都是狗,地位及待遇總比不上純種犬?

是誰令牠們的命運淪落得如此坎坷?

受制於人

「牠在這裡(愛護動物協會,SPCA)待了長達10個月,只曾『叫胡』(獲領養機會)兩次,第一次落空之後,成功帶牠回家的便是我。」「唐狗會」負責人兼任職愛護動物協會公關及傳訊經理的Rebecca,憶述領養「De De獸」時的情況,簡單卻現實。對於Rebecca而言,「De De獸」是眾多等待領養唐狗中一個活生生例子,而Rebecca任職7年,每天卻重複又重複感受著這種無奈。「其實牠們(唐狗)最希望有一個族群生活,部分在這裡住了較長時間的小狗,因為對領犬員已經相當熟悉,所以每次見到他們,不但會興高采烈地又叫又跳,『行街』後,更會拒絕回到屬於自己的休息地方,彷彿在告訴我們,『我仲想同你玩呀!』,令人頗心酸的。」

面對這種日復日的情況,Rebecca認為最重要是心態調整,「每一隻動物都有牠們所屬的命運,無論是義工,抑或是夥伴,唯有盡力而為,盡心為牠們尋找一個好家庭」。人可以按意願選擇適合自己的道路,但動物所走的路,卻是由人主宰,「從愛護動物協會的領養數字可發現,每年平均約有3,000隻動物獲領養,當中有600至700隻是小狗,而唐狗所佔的數目則為25%至30%」。Rebecca補充,近年領養數目雖然沒有顯著上升,但卻明顯感到社會大眾對唐狗的態度已有所轉變。

白眼處處

「在飼養『DeDe獸』的初期,帶牠出街散步,總會聽到周圍有很多負面聲音,更試過當眾被罵:『嘩!有冇搞錯呀!帶咁大隻狗出嚟都唔戴口罩!』心裡自然不好受。」也許是先入為主的關係,以往慣常碰見唐狗的地方,都是露天停車場、地盤或鄉村等地方,只要稍為接近牠們的「地盤」,便會大吠大叫,直至遠離牠們的視線為止。漸漸地,難免令人誤解唐狗就是惡犬的代表。然而,闖進牠們地盤的人,又有否想到牠們其實只是盡忠職守看門口呢?

誤會雖易解,可是成見日深,人對唐狗的無理標籤化,才是歧視難以除去的根源,Rebecca對此有深切體會,「第一次帶『DeDe獸』去Pet Expo(寵物展覽會)的時候,有一個男人經過我身邊話:『嘩!唐狗都出嚟嘅?』另一次,一位朋友駕平治房車載愛犬出街,期間有途人面帶好奇笑稱:『乜唐狗都坐Benz口架?』對於這些層出不窮的標籤化說話,無論我們採取激烈手法回應,抑或一笑置之不去理會,問題都不會得到解決,歧視問題甚至會每況愈下。」Rebecca決定以實際行動,開拓一個讓大眾認識唐狗的平台,藉此改變外界對唐狗的價值觀。

實際改觀

2006年成立的「唐狗會」,由Rebecca與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創辦,他們希望透過定期的訓練,逐步向大眾展示唐狗「聽教聽話」的一面,經過多年努力,2009年4月終於組織了「大使隊」,不時到院校探訪,以及舉辦舞台表演,好讓唐狗一展所長。Rebecca稱,有時在探訪活動上,會遇上令人喜出望外的開心事,「原以為老人家只喜愛可以抱上手的小狗,想不到原來他們有很多涉及唐狗的回憶,令他們對唐狗份外有親切感,更向我們訴說他們當年與唐狗之間的趣事,這種感覺又跟接觸小朋友絕對是兩回事,在小朋友心目中,唐狗是一隻可愛的動物,並沒有高低之分,可是成年人會介意,會盡量阻止小朋友與唐狗接觸。」基於近年廣泛的宣傳,以及電視節目效應,Rebecca認為唐狗被歧視的情況已有改善。

實際改觀

2006年成立的「唐狗會」,由Rebecca與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創辦,他們希望透過定期的訓練,逐步向大眾展示唐狗「聽教聽話」的一面,經過多年努力,2009年4月終於組織了「大使隊」,不時到院校探訪,以及舉辦舞台表演,好讓唐狗一展所長。Rebecca稱,有時在探訪活動上,會遇上令人喜出望外的開心事,「原以為老人家只喜愛可以抱上手的小狗,想不到原來他們有很多涉及唐狗的回憶,令他們對唐狗份外有親切感,更向我們訴說他們當年與唐狗之間的趣事,這種感覺又跟接觸小朋友絕對是兩回事,在小朋友心目中,唐狗是一隻可愛的動物,並沒有高低之分,可是成年人會介意,會盡量阻止小朋友與唐狗接觸。」基於近年廣泛的宣傳,以及電視節目效應,Rebecca認為唐狗被歧視的情況已有改善。

真實選擇

說到底,狗隻的行為和個性,好壞與否,完全關乎主人是否懂得施教,與品種和年紀根本無接關係。對於教狗有自己一套理論的Chris,便深明這個道理,「主人平日的行為,絕對於教狗有自己一套理論的Chris,便深明這個道理,「主人平日的行會影響狗隻的生活習慣,所以選擇前應先考慮自己的生活模式,其次是體型和個性等。」不過,在因應這些實際情況之前,狗隻的外貌,始終是一般人主要的揀選傾向。同時飼養唐狗及純種狗的Chris認為,「這與名牌效應不無關係,名牌袋不是每個人都會用,但用了就會比較多人望。」

不諱言當初養狗時,狗隻的樣貌是考慮因素之一,但當對外表的慾望得到滿足後,便開始考慮更多,「唐狗沒有既定形象,反而讓我們看到更多真實的東西,我發覺無論是甚麼狗種,本質上根本無分別。在我養唐狗之前,已經分別養了哥基、具貴婦及拳師,當時純粹想多養一隻適合高運動量的大型狗,能夠和拳師一起我游水、踏單車,所以單純從狗的體格出發,挑選品種。此外,新成員能否與其他狗隻好好相處,亦是我顧慮的問題之一。唐狗沒有架子,不會因自己的外形而不合群,而且適應力強,所以決定領養牠。」Chris所指的「牠」,正是其家中第四位狗成員——唐狗。

形象次等

相比起香港目前的情況,唐狗在內地的待遇實在相距甚遠,簡單得從叫法上便能看出端倪。愛護動物協會外展事務(中國及澳門)總監柳俊江(Ryan)表示:「內地一向都稱唐狗為『土狗』,光看名字已經不吸引,香港人現時還會住『唐樓』,但『土』就會予人一種落後的感覺。而另一個名字叫『中華田園犬』,也好像在暗示牠們只適合看守田野。」名字已不甚悅耳,形象及法規問題更成為內地唐狗的真正致命傷,「在內地的文化裡,土狗已被列作可供食用一類,不但有人單靠售賣貓、狗肉為生,在現時通脹下,雞、牛、豬的價格跟隨上漲,若要講求營養的話,貓、狗肉便是平價食材。」

曾任職記者的Ryan,工作期間駐內地採訪,同時有不少品嘗狗肉的機會,「有時會獲得官方邀請設宴,但一知道是狗肉宴時,香港記者就會立即耍手擰頭,表明不吃。當我們反問內地人何以既養狗,又吃狗肉,他們會直接指出,養的是寵物,吃的是食物。全因內地缺乏正確的教育觀念,令他們普遍認為動物只是人的附屬品。」曾幾何時,香港也是可自由烹煮及吃狗肉的地方,由立法至將「肉念」連根拔起,花了差不多40年時間,現時內地的吃狗肉風氣,彷彿有香港當年的影子。然而,內地人養狗的喜好和趨勢,與香港人的心態亦頗相似,Ryan說:「隨著經濟起飛,內地人開始著重門面,要威,便要養『番狗』,例如玩具貴婦、芝娃娃、金毛……與香港的自身趨勢差不多。」

邁步前進

Ryan指,「內地不少大城市都設有管理條例,列明某些狗種若體積太大,就不能飼養,而『土狗』定必屬於被禁之列,皆因牠們被認定是對人有攻擊性的。取不到牌照,便變成了流浪狗,不但隨時會被警察捉走,接報到場的打狗隊,更可能會將牠們打死。」身為外來的援助團體,眼前不單止是種種不人道的待狗方法,還有根深柢固的文化和制度,困難絕對不少,但Ryan對前景仍感樂觀,「香港可以,為甚麼內地做不到?」事實上,愛護動物協會已從學校入手,在一些影響力較高的城市如廣州、上海和北京等,進行每星期的課堂教育,向學生灌輸正確的動物價值觀,以此引起其他地方仿傚改善。「雖然短期內情況不會有很大改變,但可別忘記,時間就是解決問題的良藥。」

經常為了內地的唐狗事務而奔走的Ryan,雖然本身沒有飼養唐狗,但與唐狗之間亦有不少愉快回憶,「小時候我會怕唐狗,但之前住在圍村時,村口那隻唐狗每次見到我或我太太回家時,都有主動護送我們,由村口一起步行大概5分鐘的路程,並會在遠處看著我們,直至我們進屋後才肯離開,其實我們彼此是素不相識的。村內另一隻我們看著牠長大的唐狗,除了會與我們同行之外,更會不時向我們施展『嗲功』,這種交流,就算純種狗亦未必會有,接觸過才會感受到。」

後記

當全球高呼抵制種族歧視的同時,又有誰肯為動物發聲?寵物是單純的生命,請勿將之複雜化,無論在社會上地位有多高,財富有多豐厚,也沒有資格為生命定價。請尊重生命。

2011年6月19日星期日

元朗店狗糧生蟲拒換貨 投訴人:滿屋蟲狗屙嘔

《明報》,2011/6/19

塑化劑風波令港人更關心食物安全,但寵物食品安全亦不容忽視。有市民在元朗的寵物用品公司購得有蟲狗糧,除了令家中愛犬屙嘔,蟲蟲更在家「落戶」。消息在網上廣傳後,有網民指曾有同一遭遇,已去信消委會投訴。本報記者前往元朗有關店舖,發現寵物食品被放置於「無遮掩」室外,有貨物更被水浸濕。該寵物公司回應指事件屬個別情況,會作出跟進。

本港市民食品一向受食環署監管,但寵物食品原來不受管制。現時本港入口的狗糧和貓糧,來自美國、法國、澳洲等地,一般在寵物用品店出售。本報日前接獲市民麥先生投訴,指以速遞形式運作、位於元朗大棠路的「最佳寵物用品速遞有限公司」售賣的Purina 狗糧內有蟲,又指狗糧包裝底部有被開過痕跡,懷疑店舖因放置用品方式不妥,以致昆蟲滋生。

「已過7 日購買期」

麥先生表示,月初將狗糧開封後未有即時發現昆蟲,因它們全在包裝袋底部,但後來發現家中充斥昆蟲,「搜查」後發現狗糧包裝袋內有大量昆蟲。

麥先生將自身經歷在網上發放,信息隨即被廣傳,不少網民表示曾有同樣遭遇,但擔心是個別事件而沒有求助。

記者昨日到麥先生家中,發現確有不少幼蟲「落戶」,亦有昆蟲隨處飛,他坦言,即使已清理家中數天亦不能完全除患。他說,最不滿是他致電該店查詢時被拒絕換貨, 「他們說過了7 日購買期限,有條款限制唔會換」。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負責任商店不應限制市民「換貨不能開包裝」, 「食品不開又點知是壞,作為負責任商店應承擔責任,為顧客賠償」,她又指消委會將跟進投訴。愛護動物協會亦提醒寵物店主,要多留意售賣用品的地點和儲存倉庫,減低買入損壞食品的風險。

貨品置倉外被雨水沾濕

記者昨亦前往該寵物用品店位於元朗的地址,就現場所見,不少寵物食品包括貓糧均放在貨倉外面,更有小部分貨品疑被雨水沾濕,當時正值下午時分,貨物被陽光直接照射,職員向記者介紹說,由於地址偏遠,一般客人均會致電送貨,不會自取,店舖亦不設門市。

該公司負責人表示,近日有收到個別客戶投訴,相信是個別情況,已立即檢討,包括與供應商跟進及檢查公司內存貨,同時已與消委會及客戶跟進,相信可圓滿處理。該公司又表示,設有冷氣及抽濕設備的貨倉妥善存儲所有寵物食品,絕不會出售任何包裝有損壞的貨物。不過,麥先生表示,直至昨日仍未有收到寵物用品公司回應及跟進。

冷血狂徒掟貓落鏹水桶

《蘋果日報》,2011/6/17

青衣長康邨揭發鏹水浸貓兇案,三個月大的三色貓疑遭狂徒浸落鏹水桶內虐待,混雜黑白及啡色皮毛小貓下半身七成皮膚嚴重灼傷。跟進小貓情況的香港群貓會總幹事陳怡靈稱,事發在本周一深夜 11時,市民行經康順樓垃圾房發現小貓立即將牠急送獸醫診所搶救,小貓雖撿回性命但皮毛沾滿乾涸化學液,慘不堪言,警方正追緝虐貓狂徒。

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

腐液虐貓滿身「膠水漬」

《東方日報》,2011/6/16

青衣發生懷疑虐貓事件。一頭家貓日前在青衣街頭被發現全身滿布「膠水漬」,經獸醫診治後證實七成皮膚壞死,疑曾遭高濃度腐蝕性液體灼傷,未脫離危險期。協助拯救的香港群貓會促請警方關注虐畜問題。

一對夫婦於本周一晚上在青衣長康邨餵飼流浪貓,期間發現一頭約三個月大的雌性家貓,身上滿布「膠水漬」,遂於翌日早上將該貓隻送往香港群貓會。經獸醫診治後,發現該貓隻身上的「膠水漬」實為嚴重灼傷後壞死的皮膚,不能靠新陳代謝自行脫掉。該頭家貓仍留醫觀察,未脫離危險期。

網民斥兇手無人性

目前獸醫只能為家貓清洗傷口及嘗試清走死皮,暫未知會否影響活動能力。不少網民怒斥施虐者「無人性」。

香港群貓會幹事陳靈怡表示,獸醫指家貓的傷勢並非由滾水或火造成,相信是遭高濃度腐蝕性液體灼傷。由於牠的屁股及後肢傷勢嚴重,故此排除被人從後潑腐蝕性液體的可能性,估計牠是跌落一桶腐蝕性液體,未能及時逃走導致身體嚴重灼傷。她指,該頭受重傷的家貓在屋邨被發現,因此推斷事件與虐畜有關。她強調,今次事件反映本港虐畜問題嚴重,促警方關注。

另稿:
拒設動物警察 議員不滿

本港最近接二連三發生虐待動物慘案,立法會多個黨派都促請當局成立「動物警察」以提高破案的效率,以及重訂已嚴重過時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惟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堅稱現行法例和執法架構有效,拒設獨立的「動物警察」。

檢控虐畜個案九成定罪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昨於立法會提出質詢,批評現行保護動物的法例早於一九三五年訂立,沿用至今是「非常古老,不合時宜」,建議參考英國、台灣等地方,訂立促進動物福利的法例。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對當局拒絕成立「動物警察」表示非常遺憾。

周一嶽聲稱政府會不時檢討法例,又指《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最高罰則已於○六年大幅提高,近年法庭的判刑都具相當阻嚇力,過去五年當局共檢控了七十宗殘酷對待動物個案,九成都成功定罪,證明現行法例有效。他又堅稱警方有專才與足夠經驗處理虐待動物個案,如殘酷對待動物個案在某地區有上升趨勢,警方會考慮指派專責隊伍調查有關個案,這比成立「動物警察」隊伍更具成效。

腐液虐流浪貓 七成皮膚灼傷

《明報》,2011/6/16

青衣長康邨早前發生虐貓案,疑有人刻意將一隻只有3個月大的流浪貓放在盛有腐蝕液體的桶內,令小貓身上七成皮膚灼傷,昨仍未度過危險期。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批評警方刑事調查組對虐畜案關注度低,又指他們沒經相關專業訓練,要求成立動物警察調查此類案件。

議員團體促成立動物警察

香港群貓會總幹事陳靈怡表示,周一(13日)深夜收到一對夫婦通知,以為流浪貓「三色B」被黏膠水,翌日帶牠到獸醫求診,獸醫發現「三色B」被高濃度腐蝕性化學品灼傷,因傷勢集中在下半身,醫生已排除是意外造成。陳靈怡指「三色B」在屋邨被發現,該處並非工業區,不會無端在街上有一桶高濃度腐蝕液體,又指液體並非家用漂白水,行兇者疑早有部署。她形容「三色B」被發現時很虛弱,獸醫指情況不樂觀。

陳靈怡表示,去年向警方提議成立「動物警察」,要求有警員專責調查虐畜案,或設立舉報熱線,但至今未有進展。她建議在僻靜處加裝閉路電視,此舉同時可保障市民安全,至少可起阻嚇作用。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昨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指出,漁護署聯同警方、食環署及愛護動物協會今年初已成立特別工作小組,檢視虐畜個案的處理工作,亦會為每個部門擬定提高效率的指引、提供專業意見等。

周一嶽﹕刑事調查隊有能力跟進

周一嶽稱,過去5年提出70宗虐畜檢控,其中九成定罪。他坦言,因虐畜對象多為流浪貓狗及在僻靜處,執法人員在蒐證及舉證方面有一定困難。他認為警區刑事調查隊有足夠人手及專業調查技能跟進虐畜個案,警方可因應虐畜案趨勢調派人手,他認為這比成立「動物警察」隊伍更有成效。

立法會二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健儀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本年五月初,在短短幾日內接連發生嚴重的虐待及殘殺貓隻事件,包括一頭只有兩個月大的貓女,懷疑被人當作活靶以氣槍射擊,結果身中八粒包銅鋼珠子彈;一頭成年花貓則懷疑被狂徒先餵毒後塞進膠袋,由唐樓高層擲下慘死;以及一頭四個月大的流浪貓遭行刑式虐殺,小貓脊骨被打斷,腹部被刺五刀慘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事發地區、涉及的動物類別、案件種類及傷亡數字劃分,過去五年,每年當局接獲的虐待動物舉報個案的分項數字為何;

(二)在第(一)項的舉報個案中,當局未能提出檢控的個案數字為何,未能提出檢控的原因為何,請分類說明;以及有否新措施增加檢舉的成功率;若有,詳情為何,會否重新考慮成立「動物警察」和提供懸賞,以提高破案的效率;若沒有新措施,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在宣傳教育防止虐待動物方面的工作進展為何,以及會否考慮提高現時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多年來,政府一直透過教育、宣傳及執法等多管齊下的措施,致力提高社會各界維護動物權益的意識。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條例)正是為打擊殘酷對待動物而設的法例。不同的政府人員,包括高級獸醫師、衛生主任、衛生督察、警務人員及獲授權的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可以按不同的情況執行條例。

  為進一步加強各相關部門和機構處理殘酷對待動物個案的合作,漁護署聯同警方、食物環境衛生署及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於今年年初成立特別工作小組,檢視殘酷對待動物個案的處理工作。工作的重點包括如何加強互相支援、為每個部門擬訂提高效率的指引,及由相關部門和機構提供專業意見,以確保案件所涉動物的福利得到充分保障。小組也會分析法庭對被定罪人士施加的刑罰輕重,如認為法庭所處刑罰過輕,便會按需要向律政司提出建議。

  在立法會的支持下,政府於二○○六年將條例的最高罰則由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大幅提高至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後,最高罰則已具有相當的阻嚇力。我現就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及(二)由二○○七年至二○一○年,漁護署及警方接獲的懷疑虐待動物的舉報個案,分別為190宗、187宗、157宗和153宗,主要涉及狗和貓。事實上,經相關部門調查後,大部分舉報個案均證實為不涉及虐待動物。過去五年,證實涉及殘酷對待動物而有充分證據作出檢控的案件共有70宗,分別為二○○六年的14宗、二○○七及二○○八年各18宗,二○○九年的九宗和二○一○年的11宗。絕大多數這些檢控個案都能把涉案人士成功定罪﹔在過去五年,未能把涉案人士定罪的個案只有七宗。

  由於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有其獨特性質,大多數舉報所涉及的動物都是流浪貓狗及在僻靜地點(如後巷等)被發現,執法人員在搜集證據及舉證方面一般會遇到較大的困難,但他們一直盡最大努力將虐待動物人士繩之於法。

  警區的刑事調查隊有足夠人手、經驗及專業調查技能跟進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如果殘酷對待動物個案在某地區有上升趨勢,警方會考慮指派專責隊伍調查有關個案,更全面及針對性地作出偵查,以盡快破案。這安排能讓警隊靈活調配資源,有效地處理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比成立「動物警察」隊伍更具成效。另外,警方會就個別案件的性質及需要,考慮懸紅鼓勵市民提供線索協助破案。

  現時市民都懂得利用各種有效途徑,包括致電警方或1823電話中心向漁護署舉報虐待動物的案件。我們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以加強市民對虐待動物個案的意識,及鼓勵他們在適當時候提出舉報及舉證。

(三)事實上,除了執法工作以外,宣傳教育對於提高市民愛護動物的意識亦相當重要。漁護署不但在電視台、電台播放宣傳短片及聲帶、在公共交通工具張貼愛護動物信息海報,亦製作宣傳單張、海報及紀念品派發予市民,及舉辦其他宣傳活動,宣揚愛護動物和防止虐待動物的信息,及加強市民對動物福利的關注,讓市民懂得「尊重生命,愛護動物」。去年,漁護署舉辦、以及與其他機構合辦了超過十次巡迴展覽、商場推廣及戶外大型宣傳活動,以宣傳愛護動物等相關信息。

  正如我剛才指出,《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最高罰則於二○○六年大幅提高;同時,我們留意到法庭的判刑都具有相當的阻嚇力。舉例來說,在去年三月一名男子虐狗罪成被判入獄兩個月,而在去年四月一名狗場場主因疏忽照顧狗隻,亦被判罰款7,000元及監禁兩星期。

  我們認為要有效減少虐待動物個案,除了有具相當阻嚇力的罰則和適當量刑之外,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市民尊重生命和愛護動物的意識。為此,我們會繼續加強這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若市民在發現懷疑虐待動物個案時,能適時舉報有關個案,並盡量提供相關的證據,亦會有助成功檢控和減少虐待動物個案的發生。

  多謝主席。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2分

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

仁愛計劃反應熱烈 市民冀獲贊助推愛護動物

《大公報》,2011/6/14

李嘉誠基金會「LoveIdeas Love HK 集思公益計劃」的「香港仁愛香港」第二回合昨起接受公眾投票,反響熱烈。撥款金額最高的三十萬元組別,暫時得最多票的五個項目,都跟流浪貓狗有關,包括絕育、做手術、在狗房裝隔熱板、提供動物中途居所,教育主人愛惜動物等。亦有項目是推廣養蚯蚓生產有機肥,養四萬條蚯蚓,處理至少半噸廚餘。

參加三十萬元項目組別的頭五位,依次是「NPV 流浪動物醫療基金」(902003)、「救助街上無助的一群」(901774) 、「我們不再是熱狗」(901648) 、「動物中途居所」(901975) 和「Happy Dogs=HappyFamilies」(901928)。「救助街上無助的一群」的名字,令人誤以為是救助街童,原來是一些慘受虐待或重傷的小貓,項目上載的照片令人毛骨悚然,有小貓因車禍導致腳骨外露、血肉模糊。「我們不再是熱狗」命題貼切,表示小狗天生不懂散熱,希望公眾用手上一票,為狗房加裝隔熱設備,不致熱死。

不同組別均有以動物為服務對象的項目。在二萬五千元的資助項目中,有三項跟推廣和引入更多導盲犬有關,讓盲人有更多機會單獨外出。「走出哀傷.寵愛互助」(902023),專為支援離世動物的主人而設,主人在註冊社工引導和輔導下,與其他傷心的主人互相分享扶持。

參賽項目的受惠動物,絕大多數是貓貓狗狗,亦有人提倡「蚯蚓廚餘堆肥」(901883)。參賽者孫春梅說,各地已開始透過養食量驚人的蚯蚓處理廚餘。蚯蚓品性溫和,能吃掉跟自己體重相若的廚餘,排出糞便是營養價值極高的有機肥料。她希望能申請撥款二萬五千元,養四萬條蚯蚓,處理至少半噸廚餘,轉化成三百公斤有機肥料。她上載一條台灣人養蚯蚓的短片,稱養二千條蚯蚓,每日能吃掉一公斤廚餘。

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

置業查公契 免愛犬迫遷 / 蘭茜

《香港經濟日報》,2011/6/10

  買樓除要了解環境、間隔及觀景外,部分準買家還非常關注物業能否飼養狗隻,若然購入單位後,才發現物業不准養狗,就多問題了,分分鐘收投訴信,狗隻被迫遷,甚至鬧上法庭。

  養狗成為時下家庭新趨勢,有見及此,近年落成的新樓也會照顧這班特別家庭成員,其中東涌映灣園、馬灣珀麗灣、土瓜灣傲雲峰、屯門豫豐花園等屋苑可以養狗。再者,大部分單幢樓、舊樓都不會限制養狗的。

  反之,一些屋苑式物業會強烈表明不准養狗,如鰂魚涌太古城、沙田第一城、柴灣杏花邨、荃灣麗城花園,屯門大興花園,且在大堂等顯眼位置張貼不准養狗標貼或通告。

狗主截門鈴電源 防亂吠

  不過,部分屋苑在公契上會列出限制性規則,如管理處收到兩位或以上業主投訴的話,有關業主便不得在單位內飼養狗隻、寵物禽鳥或其他動物等。

  蘭茜曾接觸馬鞍山某私人屋苑一名業主,因為屋苑不准養狗,業主為了愛犬要賣樓,狗主用心良苦,未賣出單位之前,為免愛犬發出吠聲,索性將門鈴電源截斷,即使有人按門鈴也不會發出門鐘聲。

泓景臺須申請 年年續牌

  泓景臺是其中一個可以養狗屋苑,惟住戶應先向管理處申請狗牌,首年牌費約50元,往後年年續牌,酌量收取費用。據了解,該屋苑所發出的狗牌已滿額,現時申請者屬於waiting list,待有養狗住戶搬出,才獲發狗牌,已申請狗牌又未獲發狗牌前,住戶亦不用為愛犬擔心,因為仍可以養狗。

  值得一提,同一個屋苑,但不同座數,對養狗限制也有「一國兩制」,正如建有13座的將軍澳中心,第1至第12座可養狗,但第13座(該座又名將軍澳豪庭)則不能養狗,因第13座港鐵有份發展興建,發展商有別於其餘12座,所以愛狗之人置業時,不妨問清楚考慮入市的屋苑能否養狗。

修改過時虐畜條例 保護動物應有權益 / 劉健儀

《成報》,2011/6/10

  「尊重生命、愛護動物」,是每一個進步文明社會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香港是一個國際性大都會,自不應例外。可是,香港政府在保護動物工作上,無論在執法、檢控、宣傳教育及法例條文等都明顯落後,以致不時出現狂徒虐待動物,甚至殘害其生命這類令人髮指的事件。

  我認為這種情況不能接受,政府應與時並進,跟上國際最新形勢,盡快修訂過時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並成立專責的動物警察,跟進調查有關的虐待動物案件。

  其實,香港經常都發生虐待動物事件。過去三年,每年平均有約170多宗虐待動物的舉報。例如上月初便接連發生了多宗令人極為痛心的虐待動物案件。而虐待的手法又十分兇殘,如一頭只有兩個月大的貓女,懷疑被人當作活靶以氣槍射擊,結果身中八粒鋼珠子彈、一頭成年花貓更懷疑被狂徒塞進膠袋,由高處擲下慘死,以及一頭四個月大的流浪貓遭行刑式虐殺,脊骨被打斷,而腹部被刺長竹籤慘死。

  以上所列的虐待個案僅是冰山一角,而問題之所以一直延續下來,嚴重程度不減兼有愈趨嚴重之勢,估計與警方對這類案件重視程度嚴重不足,阻嚇力有限相關。雖然零八年起,警方已將涉嫌虐待動物的案件交由刑事調查隊,即CID作出跟進,而在西九先前出現連串恐怖虐貓事件後,警務處處長曾偉雄除了表示關注外,並重申這類案件會交 CID跟進。

   但須知道,CID要處理的複雜案件和種類頗多,對虐畜個案有多重視,實不問可知。所以,我一直堅持警方應參照外國的經驗,成立專責處理虐待動物案件的「動物警察」。

  因為有了專門的執法隊伍後,也就能集中精力處理虐畜個案,且更可向社會傳達清楚的信息,表示執法部門是十分重視這類案件,以加強阻嚇不法之徒虐待動物。

  除了要成立動物警察,加強執法之外,我想政府更有必要修訂目前已過時的「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這條在1935年訂立的條例,原意只是禁止和懲罰一些以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的行為。但由於當局只會被動地等待,當有動物被虐時才出手干預,與現時國際標準相比,這做法未免是落伍了。

  因為現時英、美,澳、紐、台等地,已不只是講防止「虐待」,而是「升級」至講求維護動物的權益及福利,例如在台灣制定了「動物保護法」,開宗明義講明是「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而制定法例,並列明動物主人的一般責任,包括提供適當食物、充足活動空間,及明文規定主人要妥善照顧寵物及不得隨意棄養等。

  雖然2006年當局已大幅提高虐待動物的罰則至最高罰款20萬及監禁3年,但法庭對被控虐待動物人士的判罰相對較輕,例如大部分判罰只是罰款、執行社會服務令或簽保行為等,阻嚇力不足。我認為律政司日後須因應每宗案件的實際情況,主動就量刑不足的案件,提出上訴,這樣才可反映社會對虐待動物問題的重視,傳遞強而有力的正確信息。

  由於虐待動物的個案未嘗稍息,兼有轉趨惡化的勢頭,自由黨是會密切監察情況,繼續督促政府在保護動物權益的工作上,做得更好和更認真。故我會在下周三立法會上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解釋在防止虐待動物方面的工作進展、會否考慮成立「動物警察」、提供懸賞,及會否考慮提高現時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等,務求喚起公眾和政府對此一問題的關注。

2011年6月9日星期四

消防涉擅替貓狗絕育 疑非法管有麻醉藥 警調查

《蘋果日報》,2011/6/9

關注動物權益人士向本報投訴,指一名沒註冊獸醫資格的消防員,涉嫌非法管有麻醉藥,替流浪及他人飼養的貓狗作絕育手術,致一隻家養松鼠狗死亡,狗主及當日目擊手術的證人已報警,指重案組正調查。事件在網上廣泛討論,涉事消防員透過友人否認藏有麻醉藥及做過手術。警方證實接獲報案,案件暫列「殘酷對待動物案」處理,未有人被捕。

消防員指捏造或追究

事件主角阿亮透過友人張小姐回覆本報查詢,稱當日並無替松鼠狗做手術、亦無管有麻醉藥。張說:「那隻松鼠狗之前被人虐待過,當日帶牠上山玩,牠很虛弱突然抽搐死去。」她說,曾罵過羅小姐家人虐狗,又質疑羅拒絕驗狗屍,反指羅等人揑造事件,或會追究。

被指石屋開刀 罪成可囚3年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被告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至於涉事消防員是否非法管有麻醉藥觸犯《危險藥物條例》及《化學品管制條例》,警方正調查。

近年飼養寵物人數增加,流浪貓狗數目亦上升,動物絕育手術需求因而急增。關注動物權益者擔心,坊間有人非法進行絕育手術圖利,呼籲寵物主人及照顧流浪貓狗義工,必須將動物交予註冊獸醫絕育(見另文)。

今年2月,羅小姐的家人因經濟負擔加重,決定放棄一直飼養的松鼠狗,由羅負責找領養者。羅在朋友介紹下,輾轉認識一名任職消防員、名叫「阿亮」的男子及其友人,說可代為照顧松鼠狗,並帶狗隻到診所絕育。羅說:「阿亮等人帶走我們的松鼠狗後,我的朋友司徒小姐代跟進飼養情況。2月25日,司徒親眼目睹阿亮,在林村附近一間石屋,拿出手術刀、麻醉針、膠布,替松鼠狗絕育。」

目睹松鼠狗抽搐死 fb聲討

司徒小姐憶述,阿亮替松鼠狗打麻醉針後,松鼠狗即全身抽搐。司徒形容:「隻狗當時好辛苦,我問阿亮:『為什麼要在這兒絕育?診所有氧氣,動物不會這樣抽搐的。』阿亮答:『我冇聞氣嘛,只有針藥。』」她說,松鼠狗打針不久後即暈倒,阿亮見狀大喊:「隻狗死了呀!」司徒說:「阿亮及其友人,之後叮囑我要守秘密,他不欲失去消防員工作。」

司徒小姐後來將事件告訴羅,羅決定報警,並成立facebook群組公開事件,至今有逾千人加入。司徒說,動物義工界流傳阿亮曾替流浪貓狗絕育,但沒證據顯示他藉手術圖利。

另稿:
去年5000流浪貓絕育放回

目前獸醫替貓狗絕育,手術收費由最便宜的300元至逾千元不等。愛護動物協會2000年起至今,累積替逾萬隻流浪貓絕育,再讓牠們返回慣常社區流浪,由義工每晚餵飯照顧。愛協近年替流浪貓絕育數目明顯增加,去年義工共帶來5000隻,較以往每年數百隻,數字以倍數上升。

獸醫手術前會檢查動物身體

愛協公關及傳訊經理顏綺苓說,安排註冊獸醫進行絕育手術前,會替貓檢查身體,之後注射麻醉藥,再開刀做手術然後縫合。雌貓手術較複雜,因涉割除子宮,雄性則於體外睾丸作小手術。動物絕育後,不再大肆繁殖,健康亦更佳。

流浪狗絕育放回未獲批

顏稱,針對流浪貓的絕育放回計劃推行10年,成功減少牠們大規模繁殖,每隻貓在手術後,體內亦被植入晶片,讓協會跟進並記錄其流浪狀況。她指出,港府至今仍未批准協會替流浪狗隻進行絕育放回,因坊間對放回社區的做法仍有爭議,支持者認為,動物已適應流浪生活,應讓牠們回歸社會及大自然;但反對者覺得,流浪狗會為人類帶來衛生問題,不應於社區存在。

2010/11年度施政報告提及,政府會與動物福利團體合作,優化流浪貓狗領養服務,及為領養貓狗提供免費絕育服務,有關方案仍在探討。


另稿:
非法進口管有麻醉藥可判囚

多種含麻醉成分的藥物,已被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管制,任何人非法進口、製造、供應、管有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此外,特區政府已將26種可用來製造麻醉品和精神藥物的化學品納入管制,根據《化學品管制條例》,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5年。

吸入過量可致死

動物包括人類吸入過量麻醉藥,會在迅間失去知覺、停止呼吸,並可能引起併發症例,如痙攣、心臟停頓等,嚴重可致死。只有註冊獸醫才能替動物在手術前注射麻醉藥,人類手術則由麻醉專科醫生負責。

2011年6月8日星期三

興建第三條跑道 海豚保育會炮轟

《蘋果日報》,2011/6/8

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昨公開踢爆機場管理局,漠視漁農自然護理署委託該會每年進行的海豚調查報告,在硬銷興建第三條跑道的諮詢文件中,刻意淡化有 90%海豚,在擬建第三條跑道填海區出沒的事實。

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洪家耀在記者會上指,該會多年來一直受漁護署委託,定期監察本港海豚活動情況,每年提交最新報告。他強調,最新一期報告,在地圖上清楚列出,機管局擬建第三條跑道的填海範圍,是有超過 90%海豚出沒的水域。他說,「機管局諮詢文件嘅地圖,明明嗰度有海豚,佢專登將顏色有咁淡整得咁淡」,並質疑機管局的地圖,是抄襲自他提供給漁護署的報告。

中華白海豚數目減

洪家耀說,香港中華白海豚過去十年數目大減,數目由 03年 158條,大幅降至去年 75條。據海事處年報,中港澳三地高速船,由 99年 119,810航次,大增 48%至去年 177,877航次,已嚴重滋擾到海豚棲息地。他質疑機管局是否有誠意諮詢環保團體意見,要求敲定方案前進行環評工作,評估建第三條跑道對中華白海豚生態影響。機管局回應說,諮詢文件有關海豚資料,是根據漁護署提供的資料製作,清楚列出中華白海豚在不同水域分佈的數字,分佈圖顏色與漁護署的並不完全一樣。未來三個月諮詢期內,會繼續與各環保組織交流,聽取意見。

2011年6月6日星期一

車死貓揭交通例錯到無倫

《東方日報》,2011/6/5

一宗車死貓事件,揭露《道路交通條例》部分條文十分過時。有市民因目擊的士司機輾斃流浪貓不顧而去而報警,揭發現行交通條例中的動物定義只涵蓋馬、牛、羊、豬等動物,並不包括貓和狗,交通警員更以此為由拒絕檢控涉事的士司機。有法律界人士直指相關條例落伍,有必要研究修例;愛護動物團體則狠批條例「錯到無倫」,警員又不了解權限和法例,令兇徒逍遙法外。

交警:貓不屬動物

梁小姐上月廿四日中午,在土瓜灣落山道附近目擊一名的士司機輾斃流浪貓後不顧而去,她事後截獲該司機及報警,但到場的交通警員指,交通法例下,貓不屬動物,警方不能將案件列作交通意外處理,只可視作投訴司機駕駛態度惡劣。

警方發言人回覆本報時確認案件列作交通投訴,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交通調查組跟進,但拒透露詳情。發言人解釋,《道路交通條例》訂明,汽車司機在道路上發生交通意外,引致其他車輛或車內動物受損害,則司機必須停車,而條例所指的動物包括任何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警方接報有任何交通事故,將按不同情況採取適當行動。

貓朋狗友幹事陳慧敏直斥,有關法例只視動物為財產而非生命,致出現這種荒謬現象。她更指,警方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執法部門,即使交通條例無法懲治有關的士司機,警員亦可以防止虐畜條例提出檢控,「警察好明顯唔熟交通條例以外的法例,有必要加強培訓。」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坦言,過往常有車輛在新界撞死牛與村民起爭拗,因而設立相關法例,但時至今日,他認同法例已經過時。他說,現時法例對保護動物存在很多灰色地帶,如有貓隻被車撞死,必須要有足夠證據證明司機是蓄意傷害,及引致其他道路使用者不便,警方才能以不小心駕駛罪名提出檢控。他指,當局應研究修訂已過時的法例,將動物定義範圍擴大,才是最直接和最有效堵塞漏洞方法。

2011年6月4日星期六

老虎狗笨笨受虐瀕死 愛協報警

《蘋果日報》,2011/6/4

誰憐小笨笨!兩歲半的英國老虎狗小笨笨一年前還身體健碩,精靈活潑,疑因被疏忽照顧,致現時一身爛肉,瀕臨死亡邊緣。由老虎狗主人組成的「虎頭幫」出手拯救,接收笨笨後在 facebook發起全城「救救笨笨大行動」,為牠籌募醫療費及尋找真正有愛心的新主人。

「如果唔救,得幾日命」

「虎頭幫」女幫主王小姐於上月底收到一成員來電,要求代為處理其老虎狗笨笨,否則將牠人道毀滅,「我哋見到笨笨,嚇咗一跳,佢瘦到得番棚骨,九成皮膚潰爛,一陣腥臭味,兩隻眼佈滿綠色眼屎,情況好差,仲衰過流浪狗」。

一年前笨笨主人帶牠出席「虎頭幫」聚會時,王小姐見牠仍很「健康又靚仔」,體重約 80多磅,現在卻只餘下 42磅。「我哋即刻帶佢睇獸醫,醫生發現佢嚴重缺水,有急性腎炎同貧血,染咗毛囊蟲全身爛晒,如果唔救,得幾日命」。

「虎頭幫」網上籌款救治

「虎頭幫」在社交網站 facebook 開設群組發起「救救笨笨大行動」(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213646635336830)。自本周一至昨天,已有逾 450人支持,並籌得約二萬元。笨笨經治療後度過危險期,獸醫指康復期需約半年,醫療費暫未能估計。王小姐希望為牠找個好主人,惟她提醒飼養寵物是一生一世的承諾,「養狗前應該考慮清楚,唔好當狗係玩具,有病就將佢哋拋棄」。此外,因笨笨涉疏忽照顧,「虎頭幫」聯絡愛護動物協會跟進,該會昨晚檢查笨笨後即報警處理。

2011年6月2日星期四

醫療機構廚餘毒殺300豬

《東方日報》,2011/6/2

近月,新界一個豬場的豬農,懷疑三百隻豬吃了來自一間醫療機構的廚餘,發病死亡,本報直擊一個廚餘回收商,到一間醫療機構回收廚餘,不過,該回收商強調,廚餘來自該醫療機構餐廳的廚房,並非病人,完全適合作為飼料。事件揭發廚餘回收公司數目增多,惟本港至今仍缺乏發牌制度,令廚餘的衞生質素欠缺監管,立法會議員促當局盡快改善,以免最終會影響市民健康。

近年,有不少廚餘回收公司,將由學校或餐廳收取的廚餘,轉售予農場作為飼料,由於這些廚餘衞生狀況良好、營養成分高,作為家禽及牲畜的飼料並沒有問題,據悉,單是來自學校的廚餘,每天多達一百噸,甚少回收來自醫療機構的廚餘。

感染豬丹毒 損失慘重

本報近日直擊一間廚餘回收公司,到一間醫療機構及其他地方回收廚餘。在上周二,該回收商的車輛,於中午十二時,先到屯門兩間餐廳接收廚餘,到下午二時,車輛駛進一間醫療機構,工人落車走到儲存室,將廚餘運走,然後駕車到大埔另一處回收廚餘,才返回廚餘回收公司「收工」。

早在今年一月,便有一名豬農懷疑向豬隻餵飼來自該間醫療機構的廚餘,導致三百隻豬死亡。養豬近二十年的豬農溫堉瑛,養了一千隻豬,在三年前開始,她飼養部分豬隻改吃廚餘,為確保豬隻健康,只採用學校的廚餘,再加玉米粉及蒜粉等作豬糧。惟在一月三日,她收了二十五桶廚餘,在兩日內,有兩百隻豬感染豬丹毒死亡,另有一百隻豬在染病後陸續死亡。

「食咗廚餘咁耐都冇事」

「啲豬食咗廚餘咁耐都冇事,今次都唔知點解會咁,聽送料嘅司機講啲廚餘係來自一間醫療機構!我話明淨係要學校廚餘,搞到我損失咗約八十萬蚊,依家都唔敢餵廚餘,我一定要追究到底!」溫氣憤說。

該間回收公司一名發言人承認,曾經到該間醫療機構收取廚餘,但是只收取餐廳廚房的廚餘,並無回收病人吃過的廚餘。他指出,回收的廚餘都會被消毒、烘乾及壓碎後,才供應給飼料廠。發言人表示,用作豬糧的廚餘,在收回來後,即日或翌日便會派送出去,相信質量應無問題。該公司曾有交廚餘給溫女士,至今已無再供應。

潮濕環境助病毒洗牌

浸會大學生物系教授翁建霖指出,豬隻吃廚餘,其健康應不會有影響,但若是來自病人的廚餘,則不宜作餵養禽畜。「廚餘來自體弱的人或病人,可能含有細菌,而廚餘嘅潮濕環境,適合細菌生長,豬隻食後有可能影響健康,而病毒及細菌有機會『洗牌』,再由豬肉傳畀人類,尤其係流行性感冒嘅病毒。」

漁護署發言人證實,今年初有豬場的豬隻異常死亡,豬屍樣本發現含有豬丹毒菌,豬丹毒菌可在含有豬肉的食品、醃製火腿及腐壞的肉類中生存一段時間,若豬隻健康不理想,則會被感染。本港豬農蔡志偉表示,本港甚少豬農使用廚餘餵豬,相信只剩大約六至七個豬場,使用廚餘會令飼料成本下降,但亦須增聘人手及處理豬糧。


另稿:
收集廚餘 促發牌納正軌

政府現正研究各區設置小型廚餘處理中心,減少固體垃圾,但至今本港仍未就廚餘收集處理有規範監管,更沒有就廚餘回收再造,設立牌照制度,只有小部分處理廚餘公司,領有食環署發出的厭惡性行業牌照。

工序打散外判

九龍生物科技是少數領有厭惡性行業牌照的廚餘回收公司,該公司負責人黃旭進表示,該公司直接由食品供應商回收廚餘,在工場集中分拆飯盒和廚餘,然後將廚餘烘乾,並磨粉及加入配料,製成雞隻飼料或魚糧出售。至於飼養豬隻的潲水,主要就是以廚餘加水製成。

黃指出,持牌廚餘回收公司,會以「一條龍」方式處理所有工序,但現時不少廚餘回收公司將工序打散,外判給不同公司負責,卻因無牌照規管,任何一個工序出現問題,則難以查出問題所在,長遠來說,會阻礙廚餘處理公司的未來發展。


另稿:
食署漁署環保署鬥闊佬懶理

廚餘做動物飼料,是未來的趨勢,政府應該加強監管,但是本報分別向食環署、環保署及漁護署作出查詢,發現除相關的回收商毋須領取牌照外,各部門更擺出一副「唔關我事」的態度,明顯屬零監管。漁農界立法會議員黃容根批評,政府對於廚餘的監管不足,「冇理由叫農友自己監管廚餘,依家講緊廚餘唔單止餵豬,仲可能餵埋魚。」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廚餘回收業務毋須申領牌照,過去三年亦無接到投訴數字,惟回收商在運作時,須遵守相關的環保法例,如污水排放、空氣污染的標準等。據環保署的網頁,全港現時有十一間回收廚餘的公司,其中六間有兼營廚餘再造業務。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署方只負責規管農場使用廚餘餵飼的情況,而本港法例並無禁止使用廚餘作飼料之用,惟由於廚餘來自家居及工商業界的食物殘渣,署方並不處理農戶使用廚餘作飼料。根據法例,動物飼養人,須確保所有飼料不含違禁化學物,否則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