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

腐液虐貓滿身「膠水漬」

《東方日報》,2011/6/16

青衣發生懷疑虐貓事件。一頭家貓日前在青衣街頭被發現全身滿布「膠水漬」,經獸醫診治後證實七成皮膚壞死,疑曾遭高濃度腐蝕性液體灼傷,未脫離危險期。協助拯救的香港群貓會促請警方關注虐畜問題。

一對夫婦於本周一晚上在青衣長康邨餵飼流浪貓,期間發現一頭約三個月大的雌性家貓,身上滿布「膠水漬」,遂於翌日早上將該貓隻送往香港群貓會。經獸醫診治後,發現該貓隻身上的「膠水漬」實為嚴重灼傷後壞死的皮膚,不能靠新陳代謝自行脫掉。該頭家貓仍留醫觀察,未脫離危險期。

網民斥兇手無人性

目前獸醫只能為家貓清洗傷口及嘗試清走死皮,暫未知會否影響活動能力。不少網民怒斥施虐者「無人性」。

香港群貓會幹事陳靈怡表示,獸醫指家貓的傷勢並非由滾水或火造成,相信是遭高濃度腐蝕性液體灼傷。由於牠的屁股及後肢傷勢嚴重,故此排除被人從後潑腐蝕性液體的可能性,估計牠是跌落一桶腐蝕性液體,未能及時逃走導致身體嚴重灼傷。她指,該頭受重傷的家貓在屋邨被發現,因此推斷事件與虐畜有關。她強調,今次事件反映本港虐畜問題嚴重,促警方關注。

另稿:
拒設動物警察 議員不滿

本港最近接二連三發生虐待動物慘案,立法會多個黨派都促請當局成立「動物警察」以提高破案的效率,以及重訂已嚴重過時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惟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堅稱現行法例和執法架構有效,拒設獨立的「動物警察」。

檢控虐畜個案九成定罪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昨於立法會提出質詢,批評現行保護動物的法例早於一九三五年訂立,沿用至今是「非常古老,不合時宜」,建議參考英國、台灣等地方,訂立促進動物福利的法例。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對當局拒絕成立「動物警察」表示非常遺憾。

周一嶽聲稱政府會不時檢討法例,又指《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最高罰則已於○六年大幅提高,近年法庭的判刑都具相當阻嚇力,過去五年當局共檢控了七十宗殘酷對待動物個案,九成都成功定罪,證明現行法例有效。他又堅稱警方有專才與足夠經驗處理虐待動物個案,如殘酷對待動物個案在某地區有上升趨勢,警方會考慮指派專責隊伍調查有關個案,這比成立「動物警察」隊伍更具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