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

出動氣槍電槍 狙擊馬騮 舉家玩射猴

《都市日報》2010/3/29

荃灣城門水塘以「馬騮山」聞名,假日不少市民前往玩樂兼賞猴,但近日竟然發現有人舉家帶備電槍及氣槍,前往狙擊馬騮,而那些少年「獵人」更在其家長面前作此暴行,猴子負傷速逃,其間成年人沒有阻止,就有關事件,漁護署發言人只表示會加強巡邏。

湯小姐前周六(20日)和朋友在荃灣城門水塘遠足,至下午約6時,已見城門水塘燒烤6區及4區,發現有人以丫、石頭、燒烤叉等,狙擊樹上的猴子;而位於燒烤6區的一家10口,更有兩名男子指使其中3名青年,以氣槍及電槍射擊猴子。

她指出,曾即時斥罵用氣槍射猴子的年輕人,豈料他們辯稱,因為馬騮搶走他們的食物,所以才用氣槍驅趕牠們,但湯認...為,他們的行為不可接受,因為他們帶備氣槍及電槍到此,狙擊猴子的目的非常明確,且刻意舉槍射擊,這樣對待動物非常殘忍,由此有馬騮負傷而逃。「人類有其生存空間,動物也有其生存空間,彼此應該互相尊重。

郊野公園既然是猴子的生存空間,旅客絕不能因任何原因而施以襲擊,滋擾牠們的生活。」目擊事件後,湯小姐隨即致電1823求助,但轉駁至城門郊野公園管理組已休息,求救無門。友人再致電1823,並由有關方面代為報警。

湯小姐又批評,假日前往郊野公園郊遊的市民一定較平日多,但不明白漁護署假日在郊野公園當值人手反而會較平日少,令動物被滋擾的情況經常發生。

城門郊野公園管理組其後回覆湯小姐,指需要市民協助舉報,她希望公園能擺放嚴禁虐畜及帶氣槍的警告牌。她更指出,曾多次目睹城門水塘、九龍水塘及荃錦一帶,有人以石頭投擲或恐嚇猴子,或滋擾牛隻,情況尤以城門水塘最為嚴重。

家長應教導愛護動物
青年協會督導主任鄧良順相信,大多數家長都有意識教導自己子女,要愛護動物,但不排除青少年因一時貪玩,不理動物會否受傷,做出類似行為。他認為家長如遇到同類情況,應向子女提供適當指引。
愛護動物協會公關及傳訊經理顏綺苓稱,市民如見到有人以任何方法傷害猴子,應即向該會或警方舉報。

公民黨荃灣區議員陳琬琛表示,曾收到有梨木樹居民反映,指有棲息在城門水塘的猴子,於梨木樹附近出沒滋擾,他冀漁護署應加派人手巡邏。為加強阻嚇作用,立法會已通過《2006年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訂)條例草案》,提高虐待動物的罰則,最高罰款20萬元和監禁3年。湯小姐說,朋友把當日拍攝的短片放在youtube,網址為:http://www.youtube.com/watch?v=0vy0wWeRBvk

2010年3月26日星期五

陳慧敏:沒有孟子的都市

《明報‧世紀》,2010/3/26

在嬰兒的世界,沒有狗,只有汪汪;通常,他們認識汪汪,是因看到一頭汪汪,然後爸爸或媽媽就會指汪汪跟嬰兒說:這是汪汪。

二三十年前,香港不少人仍住在山邊木屋,汪汪是他們成長的伴侶,其實,不少香港人對汪汪都不會感陌生。

但是,隨著香港發展起來,香港人「富」起來,那些街上的汪汪、社區的汪汪卻突然好像變了窮親戚般,突然受到愈來愈有潔癖的香港人所白眼、歧視、逼迫。

流浪狗?原居民?
香港政府在電視上賣廣告,叫市民不要餵飼流浪狗,但是,什麼是流浪狗呢?說流浪,就是不屬於該社區;但是大家有否想過,流浪狗其實可能過去並不流浪,而是社區一分子,是原居民;只是,當一幢又一幢高樓大廈建成了,又或一幢又一幢貴價的獨立屋、低密度住宅建成了,這些動物原居民反而被冤枉成為流浪動物。

好了,原本的生活環境被破壞了,食、住、行都難以為繼——這些原居民沒有安居之所;連找食物也不容易,可以吃的,只有垃圾!行?只要牠們一在街上出現,肯定就會馬上惹得高尚的人類打電話到政府部門投訴,然後恐怖殘暴的捉狗隊就會奉命到場,為免批評,沒有就地正法,大開殺戒是靜悄悄的進行……

政策容不下孟子

香港的政策是反動物反愛心的,只要你是一個略有良知、略有惻隱的人,只要你願意向昔日的好友伸出援手,例如餵飼牠們,你就已經犯了王法,隨時惹上官非!

管理香港動物事宜的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在立法會上引述說: 「在美國的一項研究顯示,人道毀滅比起『捕捉、絕育、放回』對於控制流浪貓隻的數目成效更大。」周一嶽只作選擇性披露,沒有同時列出世界衛生組織的文件多次指出:要控制狂犬病,為狗隻注射防疫疫苗才是上策,捕殺於事無補。

孟子說: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就算這個城市的人心中有孟子,這個城市的政策卻容不下孟子。狗隻是香港人的老朋友,不少香港人的童年歲月其實都有狗隻陪伴,不要把我們的老朋友兩極化——只有受盡萬千寵愛的中產寵兒,或者標籤牠們為過街老鼠般的「流浪」原居民。

讓牠們安享晚年
請支持TNVR 「Trap(捕捉)、Neuter(絕育)、Vaccinate(打針)、Release(放回)」——讓我們的老朋友、讓社區的原居民不再繁殖增加區內狗隻數目,讓這些社區狗能安享晚年並得善終;免得我們的朋友、這些社區的原居民朝不保夕,無處容身;更慘的是被漁護署捉狗隊無情冷酷地捉去,嚇得膽破心驚,然後困在冷冰冰的鐵籠之內恐懼地等候死亡來臨,死前受盡身心靈的折磨,慘絕人寰。

2010年3月23日星期二

遺棄寵物 無人領養難逃一死

《蘋果日報》2010/3/23

遺棄寵物 無人領養難逃一死
漁護署年殺 1.2萬隻貓狗

不少市民未有充份考慮便養起貓狗,到不喜歡時就施出遺棄一招,可憐的貓狗最後慘遭人道毀滅。漁農自然護理署去年接收近 1.7萬隻被遺棄及充公所得的走私貓狗,當中超過七成約 1.2萬隻貓狗,因無人領養或健康問題而被人道毀滅。愛護動物協會表示,漁護署應盡快推行為流浪貓狗絕育措施,減少貓狗過剩問題。
記者:陳沛冰

漁護署回覆立法會議員有關財政預算案開支預算時表示,去年接獲 1,361宗有關虐待動物投訴,及接獲 3,823宗有關流浪動物投訴。

漁護署設有四個動物管理中心接收捕獲的流浪貓狗,或由執法部門充公包括瀕危品種在內的走私動物;亦有市民將不想飼養動物交予中心。 09年中心接收約 1.2萬隻狗及約 4,900隻貓,較 08年輕微減少 8.3%;連同其他動物,中心去年共接收 18,153隻動物。

促為流浪貓狗絕育
該署接收或捕獲流浪貓狗後,會安排入住動物管理中心四天,等候主人認領。又會與動物福利團體合作,將無人認領但健康良好及性情溫馴的貓狗,交予團體安排領養。因健康或性情問題被評估為不適合領養,或無人領養的動物,則會被人道毀滅。

去年該署共人道毀滅了約 1.2萬隻貓狗,佔整體接收的貓狗約 74%。 07年四個中心共接獲 18,465隻貓狗,但當中約 76%被人道毀滅。 09/10年有 762隻貓狗獲市民領養,較 08/09年減少 12.4%。過去兩年人道毀滅動物開支共 300萬元。該署預計,今年接受人道毀滅的動物數目與去年相若。
該署去年巡查寵物店 7,000多次,檢控三宗無牌售賣動物及四宗違反牌照條件。漁護署重申,希望市民飼養寵物前要考慮清楚,一旦決定飼養,應視牠們為家庭成員。

愛護動物協會公關及傳訊經理顏綺靈表示,漁護署近年已積極教育市民養寵物前要三思,不過該署亦應盡快推行為流浪貓狗絕育,以及與其他部門合作,加強堵截走私動物。

漁護署人道毀滅動物數字
2009
狗: 9,085
貓: 3,497
其他動物: 1,161
總數: 13,743

2008
狗: 10,240
貓: 3,923
其他動物: 825
總數: 14,988

2007
狗: 11,613
貓: 4,813
其他動物: 2,039
總數: 18,465

資料來源:漁護署

2010年3月22日星期一

周慧敏撐腰 獸醫不賺錢

基隆街位置近深水埗,街上房子老舊,住的都是窮人,街上平素有攤檔擺賣雜貨,採訪時正值新春,街檔未開工,更顯冷清。然而這裏亦有溫暖處,他們是全港唯一的「非牟利獸醫服務診所」,開業四年多,以平民價錢醫好無數動物,亦裝載着一個個溫暖的故事。

貧窮的基隆街上有兩間非牟利獸醫診所,一間在 06年開幕,後來因為需求太大,另一間於去年開幕,很受歡迎,一般需要一星期前預約。非牟利獸醫(簡稱 NPV)的收費是一般獸醫診所的三四成,難怪受歡迎。
怎麼會選址這裏?「窮囉!這一區的朋友,把貓狗帶過來不會有貓袋狗袋,而是用生果盒、紅白藍袋,大狗就用木頭車。」怎麼有人會辦這種不賺錢的生意?這必須由 NPV的主理人/發起人叫阿 Mark(麥志豪)談起,他是「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事主席」。其實甫走進去 Mark的辦公室就該明白了,他牆上貼着《蘋果》 09年 6月 5日頭版:「二十萬人悼念六四」,這大概說明了他是怎樣的一個人,記者半生人只認識兩人電話以 8964結尾。

「當晚我也在那裏嘛。」

「我之前是做運動教練的,本身很喜歡動物, 97年回港後我第一個參與的組織是 SAA(保護遺棄動物協會),作為開荒牛,辦過很多福利工作,但做了一陣子就發現到一個問題,原來庇護中心不論有多大,動物總是 100隻 200隻的來,你會問為何有這麼多流浪動物?當時認識很多獸醫,發現萬惡錢為首,很多動物被遺棄的原因,都是因為錢!原來好多人在香港是從來不看獸醫,也有很多人負擔不了獸醫,也有人貪得意去養寵物。而在深水埗這些貧窮區,很多阿伯阿嬸養隻貓,可能是伴他終老的一個伴──這不是個奢侈的要求,但到最後真的沒有錢。我會想到,為何沒有一個非牟利的獸醫服務呢?」這就是 NPV的緣起,「人病了,窮死都有公立醫院。但作為一個文明社會,我們常說把貓狗當朋友,為甚麼人病死了就有人救,我們的朋友病了,為何就不用救呢?」

有這個想法後,再加上阿 Mark本身與周慧敏是好友,兩人傾談下,周向 Mark表示「你放心搞,籌款上我全力支持你!」,大家都記得周慧敏在 06年辦了「 Back for Love 06演唱會」,當中籌得百多萬就全數捐給協會,成立了第一家非牟利獸醫診所。「到了 2006年 11月 10日開幕,剛好那一天就是周慧敏生日。」
萬事起頭難。 Mark自己既非獸醫,早期運作診所又未有人認識,起初三個月運作的確要蝕錢,但口碑迅即傳開,很快診所就天天爆滿,收支平衡,至今運作暢順,到開設第二間時 Mark已變熟手。我問他平常運作會遇上甚麼困難,「基本上沒有。」他說:「我們診症基本上還是要收費,但收費講明,我們是不牟利的,也不會在收費的過程,去賺取利益做其他的工作,這與愛護動物協會有很大分別。愛協因為機構這麼大,又有救護隊又有 24小時服務,所以他們很大部份的收入來源就是診所。」他解釋:「但我們只集中做一件事,就是醫療,我們計算過看一個症要幾錢,就收你幾錢,一旦年結時發現有錢剩,我們都會把這筆錢用在診所,買儀器等等。」
之所以有這個運作模式,原來是 Mark從 SAA工作中取得的經驗,他說:我臉皮薄,我不想求人!「因為據我做動物慈善團體的經驗,難聽點說就是折墮!我臉皮薄,怕問人要錢,在慈善團體工作時,好多人連糧都沒有得出,甚至連狗都沒東西吃!要去求人家捐錢感覺好難受。為何做得這麼辛苦呢?我記得我自己同自己講,一旦我出來做慈善,我做的一定是要自負盈虧的。」因為收費平,也因為 Mark自信診所質素好,診所內的籌錢錢箱更是常滿的:「病人大概十個有五個都會捐款。為何有人花了錢還會送錢給你呢?但就是有嘛!因為他們覺得『搞錯!怎麼這麼便宜。』於是不找錢了。但我們受歡迎不只是因為平,而是我們的信用,而信用與不賺錢是掛鈎的,因為我們不用花心思去賺錢。」

人救狗的故事
在貧民區開設診所,見證了不少感人小故事,這就是人性的光輝面。「最感動的個案,經常是老人家及超級弱勢社群,可能有人罵:『你都這麼窮了怎麼還養寵物!』有個老婆婆,她的貓幾天都去不了大便,肛門都脹了,她說:「多少錢都好,你替我把牠醫好,這是我唯一的親人。」 Mark:「香港是個很極端的社會,很兩極化,你說香港人沒有人情味,並非如此,有些人很有人情味的。有個人救流浪狗──其實連我也沒有這個勇氣,一隻小狗從小被鐵鏈綁着,到牠長大後脖子大了,鐵鏈都陷入肉中了,變得血肉模糊,到夏天時更蒼蠅四飛,這麼可怕,一個小女人竟然抱着這麼大隻的狗(他張開雙臂形容)來看醫生,好恐怖!醫好了牠,之後她還把牠收留了。香港有這麼有愛心的人,但也有些主人見動物病了,就用膠袋把牠包住丟掉!」
「也有個人自己的眼鏡都破了,全部用膠布黐着,由土瓜灣徒步走過來看醫生,原來是拿綜援的,有人會說:『你不養不就行了嗎?怎麼還養寵物。』但這是他唯一的朋友啊,這樣子你還罵人,我覺得真是太無人情味了,這社會太不文明了。」

必須高調地犯法
市民對非牟利診所的需求仍大,會否再開新診所?「這最難答。好老實說,我也不想擾亂市場秩序,不想多開,每區有一間就很好了。我想利用 NPV來影響業內人士,例如,我很開心是看到同區的獸醫減價了。」他更想做的,其實是流浪動物的 TNR計劃。「我們平均每月替 100隻動物做絕育手術,因為我們鼓勵做絕育手術。」上星期本版訪問了被控告的動物義工陳任君。陳說香港的有心人其實不少, Mark相信也是其中之一,他承認自己也「犯法」。「這計劃其實不用政府做,但讓我們這些民間團體去做吧!可惜現在是犯法的,我給政府警告過很多次!早前我透過梁家傑(未辭職前)問政府為甚麼不能做,政府當然沒有確切回答,但在這條例下,我們把狗隻做絕育就犯了 11條罪。我做緊,但是偷偷摸摸的做。」 Mark已籌辦了「 NPV流浪動物資金」,幫助流浪動物的,現資金有 30多萬,義工也準備好了,萬事俱備,可惜政府未放行。「政府的態度是隻眼開隻眼閉,你靜雞雞去做就無事,高調去做我一定叉你,但我想講,若你不高調做是不行的!去年我建議在黃大仙竹園區做,因為那裏保守計有 200多隻狗,牠們由山頂到了山腰,現在到了山腳,因為沒得吃嘛!所以要大規模去做!」
香港是個很極端的社會,很兩極化,你說香港人沒有人情味,並非如此,有些人很有人情味的。

狗隻將遭人道毀滅 挺身自認主人 婦為救三狗惹官非

《蘋果日報》 2009/12/03法
女子愛犬如命,除了照顧自己三頭愛犬,也不忘每天餵飼及照料村內的流浪狗;半年前一天,流浪狗被漁護署「拘捕」,女子遍尋不獲,憂心如焚,眼見可憐狗兒快被人道毀滅,決定挺身而出認作狗主,結果被漁護署起訴沒有為狗隻領取牌照及沒有作出妥善照顧等五項罪名,事主批評現行法例過時。  記者:張嘉雯

梁小姐兩年前遷入大埔烏蛟騰村,不時餵飼附近的流浪狗,又帶傷病街狗看獸醫,與狗隻有深厚感情。今年 5月中,她發現其中兩頭流浪犬失蹤,追查後發現被漁護署職員捉去,署方職員向她表示四天後會人道毀滅兩狗隻。

炮轟法例過時不合理
梁為救兩狗,決定登記當狗主,職員當時提醒梁可能會被起訴,原因是狗隻沒有領牌,「我知道佢哋俾人捉嗰陣已經係第三日喇,仲有一日就要死,我根本無得揀,唔通由得佢死咩!如果我唔肯受罰,佢哋就死梗。」
在 5月 16日,她到漁護署把兩頭大狗「大嚿」和「妹妹」帶走,同時發現一隻流浪 BB狗也在漁護署手上,「原本諗住帶走兩隻大狗就算,後來返咗去成晚都瞓唔着,卒之第二日領埋隻 BB狗返屋企。」梁小姐支付了三狗在漁護署「拘留」的費用合共 2,000多元,已為狗隻領牌及注射防疫針。
至上月,梁小姐被起訴沒有為狗隻領牌及不妥善處理狗隻,合共五條控罪,罰款 10,000元, 12月 1日上庭時否認控罪,「隻狗俾人捉嗰陣我真係唔係狗主吖嘛,我梗係唔認罪啦,歐美國家都唔知幾鼓勵人領養流浪狗,香港呢個咁文明嘅地方竟然有啲咁過時、唔合理嘅規例。」她打算月底上庭時,找附近居民作證。

余若薇倡關注組領養
保護動物遺棄協會有限公司行政總監范小姐表示,類似的情況時有所聞,被漁護署捕捉的狗隻,大多是人道毀滅,「好多時都係啲義工自己鯁咗佢,認係狗主,罰千零二千蚊,唔通真係放棄佢咩?」
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認為權宜之計是由關注動物的組織「出頭」領養,她表示會和這類組織聯絡,在立法會上提出有關問題。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一般情況下,捕獲的流浪狗會送往動物管理中心暫住,無人認領的狗隻如果身體健康及性情溫馴,會安排轉交動物福利機構供市民領養,未能安排領養的動物會作人道毀滅。

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

吳康民:為老虎伸冤平反

《明報論壇》,2010/3/19

【明報專訊】老虎似乎非打不可。在中國人社會,如果有一名大貪污犯,一個著名的腐敗分子被揭發,以至被繩之於法,人人便稱打了一頭「大老虎」。老虎既被標籤為兇殘的惡獸,也就變成壞人的代名詞。

中國人打了幾百年的「惡獸」,於是老虎幾被滅絕了,成為世界上極為瀕臨滅絕的動物之一。但是貪污腐敗的大小「老虎」,卻愈打愈多,成為繁殖力極強的「怪獸」。

據有關方面統計,中國現有的野生老虎僅存50至60頭。中國原本是老虎的起源國,擁有5個品種﹕東北虎、華南虎、印支虎、孟加拉虎和裏海虎。除裏海虎已經滅絕之外,其他的野生虎種已經寥寥可數。

中國著名的古典小說《水滸傳》中,有「武松打虎」的情節,這個故事流傳數百年,家喻戶曉。武松被譽為打虎英雄,老虎被貶為惡獸。經過多年的打虎,加上老虎棲息地的喪失,老虎的確被趕盡殺絕了。

中國在傳統醫藥中,虎骨酒和虎骨膏是著名的舒筋活血的珍品。為了配合國際社會保護野生老虎的努力,中國國務院早在1993年5月發出《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全面禁止虎骨及其製品的收購、利用和出售。中醫藥行業因而承擔了高達23億元人民幣的直接經濟損失。

禁絕虎骨酒
可是最近瀋陽森林野生動物園居然餓死了11隻東北虎。據說餓死老虎的事情黑幕重重,有說是故意餓死老虎取骨泡酒,說用泡的虎骨酒來「打點」有關部門,包括園藝、林業和公安。又據說本世紀以來,該園老虎的非正常死亡不僅是11隻,而是四五十隻。

該動物園既餓死老虎,又拖欠員工工薪,其中恐怕涉及貪腐。因為貪腐,便要巴結上級及與動物園有關的權勢人物。虎骨酒是已「瀕臨滅絕」的中藥酒,更是上乘的「禮品」,為了行賄,老虎便被犧牲了。

可憐的老虎,可惡的貪腐﹗

幾種野生虎已滅絕
記得在我們這一輩的青少年時代,無論是在家鄉潮汕的山區,還是在念大學抗戰時期的粵北坪石,經常都可見到虎蹤。現在卻只能在動物園裏見到了。我國現有的老虎,大部分是人工飼養的,特別是華南虎。60年來,有18隻華南虎從野外捕獲後被飼養在動物園,但其中只有6隻能留下後裔。近親繁殖無論是人類或者是哺乳動物,都會導致遺傳多樣性不斷喪失,使新生虎兒抗疫力差,成活率低。因此即使是人工飼養,都不能解決老虎的瀕危狀態。

現在老虎的散佈地主要在印度、孟加拉和印尼等地,但該地的巴里虎、裏海虎、爪哇虎已相繼滅絕。我們不知這些國家的保護老虎的措施和成效如何,但上世紀60至70年代,還不時聽到本港的英籍高官,相約去印度等地狩獵,目標物便是老虎。

保護老虎 愛護老虎
武松被塑造為打虎英雄,但嚴格來說,他是滅虎行動的始作俑者。今天打殺老虎在中國是刑事罪行,在世界上,保護瀕臨滅絕動物是人人有責。我們既要為老虎被描繪為惡獸平反,更不應提倡打虎英雄。對故意餓死老虎泡虎骨酒者更應繩之於法。拯救老虎,成為愛護動物者的共同呼聲。動物園裏如果沒有老虎,這個動物園就要單調得多﹔馬戲團如果沒有老虎,表演便頗為失色。但是,社會上的貪污腐敗的「老虎」,卻是應該想辦法清除的。虎年來臨,讓我們繼續號召肅清官場貪腐的同時,也共同來提倡愛護可愛的動物——老虎吧。

2010年3月17日星期三

陳慧敏:無家不是我的錯,不要殘酷處死我

《明報論壇》,2010/3/17

今年3月3日發生的兩宗動物新聞,足以反映漁護署目前的無能以及混帳!

當日,《蘋果日報》報道,曾發生斬斷小貓後腳兇案的上水彩園,又有花貓遭截肢。動物義工救走一頭拖血淋淋左前腳的花貓救治,獸醫發現牠的左前腳遭利器齊口切斷,於是報警。

但香港的現一如網上海報所說「濫殺者不罪,棄養者不罪,販賣者不罪」,反而,救貓救狗的良善市民,竟然惹上官非。

3月3日,自資出心出力為社區狗絕育的動物義工陳任君到荃灣法院出席聆訊。

陳任君為何被告?因為港府現行的政策完全沒有為社區狗(即是大家口中所說的流浪狗,但牠們才是原居民或被遺棄的狗隻,不應被稱為流浪狗)留有一線生存空間,動物義工想保護狗朋友的性命,只有以身犯險挑戰惡法。

目前香港政府不單不會照顧任何社區狗,而且只要有一個市民打電話到漁護署投訴,漁護署就會馬上派出捉狗隊將社區狗捕之殺之。

香港不少有惻隱之心、愛護動物的市民,因不欲身邊的社區狗朋友被漁護署捉走殺掉從此消失,唯一的方法就是將社區狗植入晶片,填報自己為社區狗的主人,若此,當漁護署捉到社區狗後,署方就會從晶片資料聯絡狗隻「主人」,這些動物義工偽主人便可繳交罰款領回狗隻,令狗隻免於一死。

同樣,在東涌工作的陳任君因不欲她的好朋友——社區狗迪迪被漁護署捉狗隊捉去殺害,照顧迪迪之餘,便為迪迪打預防針及進行絕育——令迪迪不會生得成群成窩。陳任君肩負了原本應是香港政府的照顧社區狗責任,豈料,換來的卻是被漁護署檢控她沒有管束狗隻。

因為現時香港政府對社區狗採取的態度是「無身分證被殺、有身分證被罰」。上文已說,漁護署捉到沒有植入晶片的社區狗,最多4天便可將之處死;事實上09年漁護署便處死了超過1.3萬隻貓狗。至於植有晶片的狗隻,法例其實要求所有主人要管束狗隻,否則違法,而承受罰則的就是偽主人動物義工。陳任君就是這惡法的其中一個受害者。

漁護署無能混帳本末倒置
結合上述兩宗新聞,便可得出漁護署的面貌:無能、混帳、本末倒置——愛顧動物的義工被漁護署告上法庭;殘殺動物的一個又一個冷血兇徒,署方卻一直任由他們逍遙法外——過去香港不斷發生街頭虐畜案,漁護署、警方連一宗破案的成功例子也沒有,至今未有一人被檢控!

我們不要一個只懂欺壓善良市民,捉拿虐畜兇徒卻無能無力的混帳部門!我們不要一個帶頭殺貓殺狗捉動物義工捉動物團體的殘酷政府!我們要求漁護署警方盡快將虐畜兇徒繩之於法!

政府口中的流浪貓狗,不少根本是原居民,另外還包括被主人遺棄的前寵物;為政者請聽動物及愛護生命的市民之心聲:「無家不是我的錯,為何處死我?」社區動物與人類一樣,大家只想安享晚年。

我們要求港府馬上推行TNVR——補捉、絕育、打預防針、放回——一方面為社區狗打預防針,杜絕瘋狗症,保障社區狗及人類的健康;另一方面絕育令社區狗數字不再增加,減少人狗紛爭。我們要的是一個能夠保障香港動物,締造香港人與動物和諧共處的政府!

作者是動物組織「貓朋狗友」幹事

2010年3月14日星期日

犯法的天使

《蘋果日報》13/3/2010

被漁護署檢控後,她的 Facebook內留言盡是「支持你!」,也有人留言說:「 You are an angel!!(你是個天使)」。她是陳任君( Tulip),一名照顧流浪狗的動物義工。因為恐怕流浪狗被捕殺,她帶狗植入晶片,卻被漁護署控告「在沒有牽引下容許狗隻出現於公眾地方」。她不服,決定不認罪。君說:「本來只是罰幾百蚊,但我想站出來,因為我們所做的是正確的!」

記者:何兆彬
攝影:陳陶鈞

逸東邨位近鄉郊,村民本就喜愛把狗放養。人養的流浪的狗,山上跑,河裏去,與人類相安無事,與一眾街坊相交甚深,每天與牠們散步,君說:「有幾個大叔每天都與牠們散步的。」不過採訪當天下雨,遇不上街坊。

義工被控十多次
因為上了報,阿君的作為多了人認識,「一上了報,街坊同事都問起,九成人都跟我說支持我所做的。」她做的其實每天一樣:餵狗。區內相熟的流浪狗約 15隻,若遇上小狗,先收留再給市民收養,若遇上不認識的流浪狗,多餵幾次,獲得其信任,然後把牠們帶到獸醫診所去,有病的醫病,未絕育的絕育,再植入晶片。香港法例下,植入晶片就代表狗隻有主人,被捕了也不會被殺。但問題是「有主人」,若犬隻「在沒有牽引下容許狗隻出現於公眾地方」,主人就可能被檢控(貓隻不受此例規定),這是她惹上官非的起始。
她說:「其實天天都有義工被檢控,只是我決定不認罪才引起較大的關注。有義工給票控十多次,被罰萬多元。原本這控告好小事,毋須上庭,若肯求情通常罰幾百元──最多罰二千,但若不把事實講出來,道出我們這麼做的原因,就會繼續有義工被檢控,這只是冰山一角,我想趁機跟大家講:我們做的事是正確的!」在法律程序下,不認罪就要經過更多法律程序,需要用上律師,而且一經定罪罰款是五倍,「如果我們真的是狗主那無話可說,但我們是義工,只是想保護牠們。」她說:「這些事不是只有我在做的,其實好多義工都在自己的區內做類似工作,否則香港一早淪陷了!」


花 2/3薪水
阿君正職為社工,日常在東涌逸東邨工作,每天的午飯時間,她都跑到附近去餵狗,「時間不是很夠的,每次都要走快兩步,不過今天你來採訪,我特別請了一個鐘頭假,我們慢慢走。」我見她背一個側孭袋,內裝着一盒蒸雞肉,也帶了個狗罐頭,記者問她的午餐怎樣解決呢?她有點尷尬的笑一笑答:「哦……大概三點鐘會在小食部吃點魚蛋之類吧。」
午飯不吃,她還一天去兩次,每月花上 2/3份薪水,照顧區內的流浪/村狗(寄養的狗都由她提供狗糧)。我問她家人可會不接受,她笑着答:「媽媽是接受的,當然我被控告後她會擔心。我是社工嘛,我慢慢講,跟她好好解釋她就明白了。男朋友也受我感染了,會跟我一起去餵貓,若遇到街貓受傷了也會自己帶牠到診所。」
「 2/3份薪水……」這句話在記者腦海不斷飄過,就是最愛的人,也不是人人肯交出 q份糧呀。她似乎看出我眼神中的疑惑,答:「你要明白,人類付出一點點,就是動物的一切,牠們可是靠這一點點來存活的。」
「有人問我為甚麼用上所有精神時間去做,其實,某程度上,我也不想這樣過生活的!但我做社工,看到婆婆或流浪漢,他們的處境不論怎樣差,我都能幫他們,因為有資源去做,但動物沒有啊!香港沒有動物福利可言,政策也很落後,結果動物是用來 Control甚至虐殺的,因此我們做得越多就越投入。」

乍聽,會以為阿君是所謂「貓癡狗迷」,事實上,任何癡狂都難使外人明白,甚至使人害怕,但阿君不但清醒,而且理念清晰,她說:「其實我很抗拒別人稱我們為貓癡狗癡,因為我們爭取的並非奢侈的事情,也不是要貓狗的權利凌駕於人權,其實我們要的很卑微,就像是爭取人權一樣。」也因此,她說自己若不是做動物工作,大概會做人權工作,因為自由民主與動物生存權其實沒有兩樣。

不說不知,原來阿君做動物義工,只有四年時間。
「我小時候並不特別喜歡動物,基於從小被灌輸的觀念:『狗是會追人的』,所以我從前見到狗是會怕的,政府也沒有教我們人可以與狗和平共處。見到有捉狗隊捉狗,總會以為那隻狗一定很惡,一定是做錯了甚麼,沒有想過牠可以只是坐在那裏,啥都沒做就被捕(殺)了。」她的改變先在貓上發生,「因為我住在屯門碼頭,附近有一些街貓,我開始接觸牠們,收養牠們,才開始改變:原來牠們是很單純的,只要你肯接觸牠們,愛牠們,牠們會覺得很溫暖。我本身沒有養狗,只是我在這區工作,接觸過牠們,才明白牠們對人是很信任的。可是,現在只要接到一通電話,牠們會馬上沒命!動物本來就可以與我們和平共處,牠們在大自然跑來跑去,一定比在屋內開心。」

每天餵狗,人力有限,也不是辦法。她與「貓朋狗友」幹事 Carmen等友好,其實一直向政府推行「 TNVR絕育放回計劃」, Carmen:「一般人都說 TNR: T是捕捉,然後 N(絕育),及 R(放回), V(打針)是我們加上去的。」可惜這個連菲律賓、馬來西亞、台灣、保加利亞、英國等地都實施的計劃,香港這「國際大都會」卻還沒有實行,君:「其實『愛協』已表明了願意做,但政府卻沒有表示接受。香港其實很多有心人,只要政府願意做,很多人都會來幫忙的。」據愛護動物協會在今年初發表的報告表示,過去十年為二萬隻社區貓進行絕育手術,然後放回,動物被殺的數量,由 06年每年 3,000隻,至 08年減少了一半。
流浪狗其實是個社會問題,本來責任屬於政府。 Carmen:「但政府一直散佈的訊息,就是『動物是很恐怖的,動物是要被控制的。』」結果人怕狗,人投訴狗,然後人殺狗,「我們做的其實是控制數量,因為母狗一年可以生 20多隻小狗,而小狗的下場亦一樣悲慘,被漁護署捉去的狗,九死一生。你要明白,也有人批評我們的,認為我們在滅絕狗隻,因為狗都絕育了,說真的,我絕不敢講這做法沒有缺點,但兩害取其輕,我們只是想牠們能安心的居住及終老。」
(*陳任君被控案現押後至 5月 3日審訊)

2010年3月11日星期四

義工救流浪狗被罰4000

11/3/2010

【明報專訊】六旬愛狗婦人去年中為救回被漁護署捉去的流浪狗,自認為狗主領回流浪狗,遭署方票控沒有為狗隻領牌及沒妥善管理狗隻等5項罪名,案件早前在審訊中段被裁判官頒令重審,婦人昨在案件提堂時認罪,被判罰共4000元。婦人在庭外指出,若有能力,便會繼續照顧村內流浪狗。

認作狗主被票控
養狗已30多年的被告梁蔭妍(61歲)昨指出,現在仍有照顧烏蛟騰村內的數隻流浪狗,因牠們並不信任人,故不能帶牠們植入晶片,只能「做得幾多得幾多」。她提到其中一隻幼犬被領回後不久死去,但她沒有後悔,另外兩隻領回家的「大」和「妹妹」,早前分別接受3項手術及已回去舊主人身邊。

被告昨呈交親撰及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和陳克勤的求情信,她表示,因愛狗心切而犯案,而陳克勤和何俊仁則指出,被告為流浪狗義工,因不想眼睜睜看這些狗送死,才無可奈何觸犯法例。案情指出,去年5月14日,漁護署職員在烏蛟騰村捕捉流浪狗,先後捉到一對超過5個月大的雄性和雌性唐狗,以及一隻雄性黑狗,牠們都沒有戴上狗帶及沒人看管。牠們被送至狗房,檢查後證實牠們沒有晶片,並沒有領牌。數天後,被告到狗房聲稱遺失狗隻,認出該3隻狗及表示為狗主,被告簽署領回狗隻申請書,然後獲發牌及為狗隻打針。

【案件編號﹕FLS13382-13386/09】

2010年3月5日星期五

變態貓殺手再現彩園村

(星島)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上水 彩園村貓殺手再現!繼三年前彩園村先後有兩隻流浪貓慘遭毒手,遭人斬去雙腳及毒打至盆骨碎裂,激起全城緝兇,虐貓情況一度收斂,但前日彩園村再有一隻流浪貓失蹤十多日後,被發現其左前腳遭人切斷,令人慘不忍睹,有貓義工懷疑變態貓殺手再現,痛斥兇手冷血,促警方盡快緝兇。警方表示,案件列作虐待動物處理,已交由大埔 刑事調查隊跟進。

  記者:蔡楚輝 邵燕霞

  彩園村繼三年前兩個月內發生兩宗嚴重虐貓事件後,日前變態貓殺手疑再現身行兇,前日貓義工再發現一隻流浪貓被人切斷左前腳,傷口血淋淋。有區議員指出,該區時有童黨虐畜,呼籲市民一旦發現有人虐蓄,應主動舉報。

  慘遭毒手是一歲大、啡白色雄性流浪貓「信信」,在彩園村公園一帶出沒,十多天前貓義工發現牠失去蹤影,前日下午信信突然從草叢中步出,並全身染血,左前腳被齊口切斷,傷口仍然血淋淋,在地上拖出一條血痕,令貓義工大嚇一驚,即時向香港群貓會求助,並將牠送往獸醫診所救治。

  香港群貓會幹事陳靈怡表示,信信昨日接受手術後仍留醫診所,牠將終身殘缺,日後恐難以適應新生活,「信信現在很怕人,前晚看獸醫時,也表現驚慌,在診所內狂奔,傷口更不停滲血,地板血迹斑斑,看到都心痛。」

  童黨虐畜問題嚴重

  陳指出,彩園村一直有童黨虐待小動物,問題嚴重,曾要求警方加強巡邏,卻未見成效,「○七年已經試過兩次類似情況,兇手實在太冷血、太殘忍!」該會昨日已報警,要求警方盡快緝兇。

  該區區議員黃成智表示,曾接獲涉及虐畜的投訴,他亦曾目睹有童黨用氣槍射擊流浪貓狗,行為惡劣,呼籲市民一旦發現有人虐畜,應主動向管理員舉報或報警,不可縱容虐畜狂徒。立法會 議員陳克勤亦促警方設立動物警察,專責調查涉及虐殺動物的案件。

  ○七年十一月,上水彩園村一隻一個月大的小貓「藍藍」,被發現遭人齊口斬去雙腳,同年十二月同區再有一隻八個月大的流浪貓慘遭毒手,疑被人用木棍等硬物狂打至盆骨碎裂。

2010年3月4日星期四

帶流浪狗絕育惹官非 團體促修例

【明報專訊】2010/3/4

好心人保護流浪狗,卻惹上官非。女動物義工帶流浪狗接受絕育手術,並擔當登記人,讓狗隻植入晶片免遭漁護署捕殺,及後卻遭票控指狗隻未有佩狗帶。團體促政府修例,豁免限制已絕育並放回社區狗隻,令「掛名主人」免檢控。

甘願「代犬受罪」的女子陳任君,否認一項狗隻在公眾地方出現時沒有牽引帶或加以控制罪。控罪指去年8月20日,一頭黑色和白色的唐狗在東涌逸東福逸樓地下沒有繫上狗帶。案件定於5月3日開審。

義工表明不認「未佩狗帶」罪
答辯前,陳任君在荃灣裁判法院外稱身邊不少「同道中人」因類似事件被控,大多認罪罰款了事,她表明不會認罪,「每日都發生這些事,不能改變現狀,便出來抗命。」她直言不少動物義工為免流浪狗遭漁護署人道滅,遂帶牠們接受絕育手術和防疫注射,植入晶片再放回社區。當署方捕捉狗隻,義工便憑晶片領回,以免狗隻被殺。是次被告帶「迪迪」往獲捐款的團體作絕育手術,才能免費,若由私家獸醫處理費用由近千至千五元,而漁護署並沒有為狗隻提供絕育手術。

愛護動物組織「貓朋狗友」幹事陳慧敏表示,條例令好心保護狗隻的人受罰。組織促請政府修例,讓已接受絕育或注射防疫針並植入晶片的「街狗」,不受上述法例管制。組織亦指該條例令政府遲遲未推行流浪狗「捕捉、絕育、注射及放回計劃」(TNVR),無助減少流浪狗數目,「其實有9個區議會贊成試行,但漁護署從未落實。」。她解釋已有組織為流浪貓實行類似計劃。

漁護署﹕不主動為流浪狗絕育
漁護署發言人指,政府就「捕捉、絕育、放回」計劃諮詢全港18個區議會,贊成雖佔半數,反對亦有7個,餘下兩區無表態,而過去3年漁護署每年收到市民投訴流浪貓狗的個案,皆逾兩萬宗,政府有責任照顧這些市民的需要。發言人又強調,署方基於技術問題,不會主動為流浪狗施行絕育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