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13/3/2010
被漁護署檢控後,她的 Facebook內留言盡是「支持你!」,也有人留言說:「 You are an angel!!(你是個天使)」。她是陳任君( Tulip),一名照顧流浪狗的動物義工。因為恐怕流浪狗被捕殺,她帶狗植入晶片,卻被漁護署控告「在沒有牽引下容許狗隻出現於公眾地方」。她不服,決定不認罪。君說:「本來只是罰幾百蚊,但我想站出來,因為我們所做的是正確的!」
記者:何兆彬
攝影:陳陶鈞
逸東邨位近鄉郊,村民本就喜愛把狗放養。人養的流浪的狗,山上跑,河裏去,與人類相安無事,與一眾街坊相交甚深,每天與牠們散步,君說:「有幾個大叔每天都與牠們散步的。」不過採訪當天下雨,遇不上街坊。
義工被控十多次
因為上了報,阿君的作為多了人認識,「一上了報,街坊同事都問起,九成人都跟我說支持我所做的。」她做的其實每天一樣:餵狗。區內相熟的流浪狗約 15隻,若遇上小狗,先收留再給市民收養,若遇上不認識的流浪狗,多餵幾次,獲得其信任,然後把牠們帶到獸醫診所去,有病的醫病,未絕育的絕育,再植入晶片。香港法例下,植入晶片就代表狗隻有主人,被捕了也不會被殺。但問題是「有主人」,若犬隻「在沒有牽引下容許狗隻出現於公眾地方」,主人就可能被檢控(貓隻不受此例規定),這是她惹上官非的起始。
她說:「其實天天都有義工被檢控,只是我決定不認罪才引起較大的關注。有義工給票控十多次,被罰萬多元。原本這控告好小事,毋須上庭,若肯求情通常罰幾百元──最多罰二千,但若不把事實講出來,道出我們這麼做的原因,就會繼續有義工被檢控,這只是冰山一角,我想趁機跟大家講:我們做的事是正確的!」在法律程序下,不認罪就要經過更多法律程序,需要用上律師,而且一經定罪罰款是五倍,「如果我們真的是狗主那無話可說,但我們是義工,只是想保護牠們。」她說:「這些事不是只有我在做的,其實好多義工都在自己的區內做類似工作,否則香港一早淪陷了!」
花 2/3薪水
阿君正職為社工,日常在東涌逸東邨工作,每天的午飯時間,她都跑到附近去餵狗,「時間不是很夠的,每次都要走快兩步,不過今天你來採訪,我特別請了一個鐘頭假,我們慢慢走。」我見她背一個側孭袋,內裝着一盒蒸雞肉,也帶了個狗罐頭,記者問她的午餐怎樣解決呢?她有點尷尬的笑一笑答:「哦……大概三點鐘會在小食部吃點魚蛋之類吧。」
午飯不吃,她還一天去兩次,每月花上 2/3份薪水,照顧區內的流浪/村狗(寄養的狗都由她提供狗糧)。我問她家人可會不接受,她笑着答:「媽媽是接受的,當然我被控告後她會擔心。我是社工嘛,我慢慢講,跟她好好解釋她就明白了。男朋友也受我感染了,會跟我一起去餵貓,若遇到街貓受傷了也會自己帶牠到診所。」
「 2/3份薪水……」這句話在記者腦海不斷飄過,就是最愛的人,也不是人人肯交出 q份糧呀。她似乎看出我眼神中的疑惑,答:「你要明白,人類付出一點點,就是動物的一切,牠們可是靠這一點點來存活的。」
「有人問我為甚麼用上所有精神時間去做,其實,某程度上,我也不想這樣過生活的!但我做社工,看到婆婆或流浪漢,他們的處境不論怎樣差,我都能幫他們,因為有資源去做,但動物沒有啊!香港沒有動物福利可言,政策也很落後,結果動物是用來 Control甚至虐殺的,因此我們做得越多就越投入。」
乍聽,會以為阿君是所謂「貓癡狗迷」,事實上,任何癡狂都難使外人明白,甚至使人害怕,但阿君不但清醒,而且理念清晰,她說:「其實我很抗拒別人稱我們為貓癡狗癡,因為我們爭取的並非奢侈的事情,也不是要貓狗的權利凌駕於人權,其實我們要的很卑微,就像是爭取人權一樣。」也因此,她說自己若不是做動物工作,大概會做人權工作,因為自由民主與動物生存權其實沒有兩樣。
不說不知,原來阿君做動物義工,只有四年時間。
「我小時候並不特別喜歡動物,基於從小被灌輸的觀念:『狗是會追人的』,所以我從前見到狗是會怕的,政府也沒有教我們人可以與狗和平共處。見到有捉狗隊捉狗,總會以為那隻狗一定很惡,一定是做錯了甚麼,沒有想過牠可以只是坐在那裏,啥都沒做就被捕(殺)了。」她的改變先在貓上發生,「因為我住在屯門碼頭,附近有一些街貓,我開始接觸牠們,收養牠們,才開始改變:原來牠們是很單純的,只要你肯接觸牠們,愛牠們,牠們會覺得很溫暖。我本身沒有養狗,只是我在這區工作,接觸過牠們,才明白牠們對人是很信任的。可是,現在只要接到一通電話,牠們會馬上沒命!動物本來就可以與我們和平共處,牠們在大自然跑來跑去,一定比在屋內開心。」
每天餵狗,人力有限,也不是辦法。她與「貓朋狗友」幹事 Carmen等友好,其實一直向政府推行「 TNVR絕育放回計劃」, Carmen:「一般人都說 TNR: T是捕捉,然後 N(絕育),及 R(放回), V(打針)是我們加上去的。」可惜這個連菲律賓、馬來西亞、台灣、保加利亞、英國等地都實施的計劃,香港這「國際大都會」卻還沒有實行,君:「其實『愛協』已表明了願意做,但政府卻沒有表示接受。香港其實很多有心人,只要政府願意做,很多人都會來幫忙的。」據愛護動物協會在今年初發表的報告表示,過去十年為二萬隻社區貓進行絕育手術,然後放回,動物被殺的數量,由 06年每年 3,000隻,至 08年減少了一半。
流浪狗其實是個社會問題,本來責任屬於政府。 Carmen:「但政府一直散佈的訊息,就是『動物是很恐怖的,動物是要被控制的。』」結果人怕狗,人投訴狗,然後人殺狗,「我們做的其實是控制數量,因為母狗一年可以生 20多隻小狗,而小狗的下場亦一樣悲慘,被漁護署捉去的狗,九死一生。你要明白,也有人批評我們的,認為我們在滅絕狗隻,因為狗都絕育了,說真的,我絕不敢講這做法沒有缺點,但兩害取其輕,我們只是想牠們能安心的居住及終老。」
(*陳任君被控案現押後至 5月 3日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