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日報》2010/3/29
荃灣城門水塘以「馬騮山」聞名,假日不少市民前往玩樂兼賞猴,但近日竟然發現有人舉家帶備電槍及氣槍,前往狙擊馬騮,而那些少年「獵人」更在其家長面前作此暴行,猴子負傷速逃,其間成年人沒有阻止,就有關事件,漁護署發言人只表示會加強巡邏。
湯小姐前周六(20日)和朋友在荃灣城門水塘遠足,至下午約6時,已見城門水塘燒烤6區及4區,發現有人以丫、石頭、燒烤叉等,狙擊樹上的猴子;而位於燒烤6區的一家10口,更有兩名男子指使其中3名青年,以氣槍及電槍射擊猴子。
她指出,曾即時斥罵用氣槍射猴子的年輕人,豈料他們辯稱,因為馬騮搶走他們的食物,所以才用氣槍驅趕牠們,但湯認...為,他們的行為不可接受,因為他們帶備氣槍及電槍到此,狙擊猴子的目的非常明確,且刻意舉槍射擊,這樣對待動物非常殘忍,由此有馬騮負傷而逃。「人類有其生存空間,動物也有其生存空間,彼此應該互相尊重。
郊野公園既然是猴子的生存空間,旅客絕不能因任何原因而施以襲擊,滋擾牠們的生活。」目擊事件後,湯小姐隨即致電1823求助,但轉駁至城門郊野公園管理組已休息,求救無門。友人再致電1823,並由有關方面代為報警。
湯小姐又批評,假日前往郊野公園郊遊的市民一定較平日多,但不明白漁護署假日在郊野公園當值人手反而會較平日少,令動物被滋擾的情況經常發生。
城門郊野公園管理組其後回覆湯小姐,指需要市民協助舉報,她希望公園能擺放嚴禁虐畜及帶氣槍的警告牌。她更指出,曾多次目睹城門水塘、九龍水塘及荃錦一帶,有人以石頭投擲或恐嚇猴子,或滋擾牛隻,情況尤以城門水塘最為嚴重。
家長應教導愛護動物
青年協會督導主任鄧良順相信,大多數家長都有意識教導自己子女,要愛護動物,但不排除青少年因一時貪玩,不理動物會否受傷,做出類似行為。他認為家長如遇到同類情況,應向子女提供適當指引。
愛護動物協會公關及傳訊經理顏綺苓稱,市民如見到有人以任何方法傷害猴子,應即向該會或警方舉報。
公民黨荃灣區議員陳琬琛表示,曾收到有梨木樹居民反映,指有棲息在城門水塘的猴子,於梨木樹附近出沒滋擾,他冀漁護署應加派人手巡邏。為加強阻嚇作用,立法會已通過《2006年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訂)條例草案》,提高虐待動物的罰則,最高罰款20萬元和監禁3年。湯小姐說,朋友把當日拍攝的短片放在youtube,網址為:http://www.youtube.com/watch?v=0vy0wWeRBv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