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8日星期三

5狗失蹤兩屍尋回 疑有人落毒

《明報》,2010/4/28

【明報專訊】葵涌長坑村發生毒殺狗隻疑雲。一名女村民飼養的5隻唐狗,日前放行出門大小便後齊齊失蹤,其中兩隻昨晨被發現陳屍山頭草叢及溪澗,警方經調查後指兩狗不排除是「自然死亡」,但狗主則懷疑事件可能涉及毒狗狂徒所為。

痛失5隻愛犬的譚太為長坑村居民,她飼養的5隻唐狗分別養了3至8年,主要用作看門防賊,但當中兩狗昨日被發現死於寓所門外草叢及附近溪澗,其中陳屍溪澗的黑狗為雌性取名「差妹」,屍體旁邊遺下一堆麵包皮。失蹤的另外3隻狗目前仍生死未卜。

狗主疑村外狂徒所為
譚太向記者說,自己與人無仇無怨,狗隻自行到附近山頭大小便後,都會懂得認路回家,從未走失。她說溪澗中發現的麵包皮是村民餵狗遺下,譚太不排除有來自村外的毒狗狂徒毒殺狗隻,並憤怒地說︰「把鬼火﹗最多再養過靚狗﹗」

警方發言人指出,初步調查顯示未發現有證據顯示兩狗遭毒殺,不排除兩狗自然死去,由於兩狗屍傳出惡臭,案件暫列「異味發現」備案。據村民指出,長坑村治安尚算良好,間中有外來晨運客出入,但甚少聽聞有村民飼養的狗隻被毒殺。

5日前,譚太將飼養的5頭唐狗放出屋外大小便,結果5隻愛犬同告一去不返,譚太曾到屋外山頭草樹叢尋狗,但無果。前日,譚太開始發現屋外瀰漫陣陣臭味,但來源不明,至昨晨9時許在村民協助下,終於先後在寓所外一處高度及腰的草叢中,以及附近50多呎外的溪澗中,尋獲兩頭失蹤的唐狗,兩狗已死去多時。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未發現有可疑,通知食環署人員清理狗屍。

2010年4月24日星期六

野豬撞的士 中麻醉槍墮坡亡

《明報》,2010/4/24

野豬撞的士 中麻醉槍墮坡亡,捕豬再變殺豬


香港再發生「捕豬變殺豬」事件。一頭剛成年的野豬前晚誤闖魚涌康怡花園,在馬路亂衝亂撞時被一輛的士撞及,負傷竄入屋苑平台花槽躲藏,大批警員接報趕至封鎖現場,並召漁護署人員到場發射麻醉槍,野豬中槍後發狂亂跑,慌不擇路躍過圍牆,墮下10米山坡,當場斃命。

署方﹕對公眾構成危險才圍捕
是次為今年內於港島區發生的第三宗「捕豬變殺豬」事件,當中4頭野豬只有一頭存活。漁護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在發現野豬時會因應當時環境而決定是否要圍捕,如野豬身處之地不會擾民,署方會派員監察,並協助牠們返回「原居地」,若其身處的地方對公眾構成危險才會圍捕,再視其健康狀安排放生。發言人強調,在捕捉過程中,署方人員會盡力顧及動物和市民安全。

昨日墮坡身亡的野豬屬雄性,剛成年,重約50公斤,屍體事後由漁護署人員包裹運走。

前晚11時許,41歲姓唐司機駕駛的士沿魚涌康安街上斜時,赫見一頭野豬迎面落斜奔至,唐某收掣不及,的士與野豬迎頭相撞,司機立即報警,野豬受驚負傷跑到附近的康怡花園Q座平台匿藏。

由於野豬藏身民居範圍,警員接報後即趕至封鎖平台搜索,又持長槍和盾牌戒備,終在一處花槽尋獲野豬。在3個多小時後,漁護署人員奉召到場,獸醫悄悄走近野豬,近距離向牠發射麻醉槍,野豬中槍後四處亂跑,最後跑到R座對開,躍過石壆圍欄,墮下10米深山坡,倒後巷中口鼻噴血,當場死亡。

學者﹕港島野豬出沒非罕見
香港大學生物科學學院助理教授侯智恒表示,港島區山上一直有野豬,近日接連有野豬在港島出沒並非罕見。他解釋,野豬多在冬天被發現在市區出現,原因是山上植物因寒天未能茂盛生長,昆蟲亦減少出沒,以植物和蚯蚓等作食物的野豬因山上食物少才會落山到市區覓食,「現在雖步入春天,但植物仍未長好,牠們都有可能下山覓食」。

侯智恒說,從保育角度來看,根本不用捕捉野豬,因為牠們自會尋回原路離開,只要有人在附近監察牠們至返回山上便可,但不排除有市民會覺得野豬會對人構成危險,認為有必要捕捉,他明白漁護署處理有關問題時確面對兩難。

林創成:愚弄自然烏厘署

《太陽報‧熱帶語林》,2010/4/23

漁護署,全稱漁農自然護理署,正稱愚弄自然烏厘署。其愚弄自然界生物的烏厘單刀手法層出不窮,譬如說,活捉野豬,竟然死了。

前幾天北角鬧市出現兩隻野豬,愚烏署捉豬變殺豬已然叫人百思不得其解,尤有甚者,再早前水警偵破走私案,檢獲一百八十條五爪金龍巨型蜥蜴,轉交愚烏署之後全部殺清光,理由是健康情況欠佳。

五爪金龍不是受保護動物嗎?不是受法例管制嗎?一句健康情況欠佳即屠殺淨盡,按此野蠻邏輯推算,醫院裏的病人小心了,日後不會有醫生替你治療,第一時間打毒針扔進殮房。

類似事件多不勝數,粉嶺有一個北區公園,康文署以方便清潔為由將人工湖裏所有動物趕走,其中一百隻烏龜送交愚弄自然烏厘署。百龜下場可想而知,同樣是一聲令下屠殺淨盡!

有甚麼動物落到愚烏署手上是不會死的呢?沒有,名副其實蛇都死。也有一次水警偵破走私案,一千條水律蛇交到該署手上,處理方法居然是讓這些涼血動物在烈日當空之下暴曬,一次過把千蛇折磨至死。

審計署批評愚烏署每年花費三千萬元捕捉及管理流浪貓狗,平均每隻二千多元浪費資源。浪費尚屬次要,殘暴才是關鍵。愚烏署捉貓捉狗之後毫無例外殺殺殺殺殺!每年屠殺貓狗的數量超過一萬隻。

以為掟五隻貓落街是變態嗎?貓殺手在血漬斑斑的愚烏署面前只不過小師弟拜見大師兄罷了。

2010年4月22日星期四

漁護署捉一隻流浪狗花2000元

《蘋果日報》,2010/4/22

【本報訊】審計署批評漁護署每年需花費 3,000萬元捕捉及管理街頭流浪貓狗,平均每隻流浪貓狗要花 2,000多元,浪費大量資源,建議將捕捉流浪貓狗的行動外判給私人機構,同時應向拋棄貓狗的主人徵收費用。
審計署報告指出,漁護署每年捕獲及管理 1.2萬至 1.3萬隻流浪貓狗,耗用大量資源, 09至 2010年度的開支為 3,000萬元,即平均每隻貓狗需花費 2,000多元。其中一個個案是去年有一名市民連續投訴 20次,漁護署人員因此需出動 83次,共捕獲 18隻流浪狗,平均出動 4次才有收穫。審計署建議,研究將捕捉流浪貓狗的行動外判給動物福利組織的可行性。


對寵物店監管鬆懈
審計署查閱 113宗流浪狗的個案,其中 21個主人拒絕領回,但漁護署卻並無檢控狗主,也沒有向狗主收取 565元的扣留費。審計署認為應檢討法例,加強檢控不負責任的狗主,同時應向所有流浪狗的主人收取扣留費。
審計署又發現漁護署對寵物店的監管過於鬆懈,審計署翻查了 1,000份漁護署人員的巡查報告後發現,部份寵物店只有售賣貓的牌照,卻同時賣狗,但漁護署並無作出檢控。
報告建議漁護署加派卧底巡邏,加強檢控違例的寵物店,及將非法售賣動物的最高罰款由 2,000元提高至 10萬元。
審計署又指出,目前已發牌的 31.7萬隻狗當中, 56%牌照已過期未續,建議當局加強執法,檢控更改地址或轉讓狗隻而未有申報的狗主。
愛護動物協會公關及傳訊經理顏綺苓表示,政府如要將捕捉流浪貓狗外判,必須監管外判機構使用的捕捉方式,不要令貓狗受不必要痛苦。


漁護署監管寵物的缺失
•不少寵物店無牌經營,沒按時續牌及違反發牌條件,執法不力
•巡查寵物店時未有查核店舖有否遵守發牌條件
• 56%狗隻牌照已過期未續,未有跟進
• 12,949隻在公屋飼養的狗疑違反了房委會規定,未有解決
•未有妥善監管私家獸醫的疫苗及晶片存貨
•未有檢控拒絕領回流浪狗的狗主
•每年需花 3,000萬元管理流浪貓狗,耗用大量資源
•對市民報失的貓狗沒有完善的紀錄
•遺失了 6個檢控個案的檔案
•有檢控個案因過時而無法提出檢控
資料來源:審計署

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公屋遺例養狗近1.3萬宗

《明報》,2010/4/21

審計署報告指出,截至去年底有接近1.3萬宗公屋違例養狗個案,敦促房屋署和漁護署聯手解決有關問題。

報告指出,房委會自2003年11月1日起,嚴禁住戶在公屋單位內畜養狗隻,除非事先獲房委會書面同意(例如畜養引路犬)。根據漁護署的狗隻牌照資料,審計署發現,截至2009年12月初,有12949宗懷疑在公共屋村單位內違例畜養狗隻的個案。審計署建議房屋署長應與漁農自然護理署長聯手解決在公共屋村單位內違例畜養狗隻的問題。

另外,審計署指漁護處轄下動物管理科,無確保寵物店持牌經營。

報告指出,發現有寵物店涉嫌無持牌出售寵物,以及提供寄養服務,要求漁護處加強簽發牌照工作。報告又指07至09年,每年均有一半寵物售賣商牌照及寄養牌照,無按時續牌,建議採取措施改善。

野豬闖城 父被擒子嚇死

野豬闖城 父被擒子嚇死 北角斜坡與警捉迷藏6句鐘
《明報》,2010/4/21

一大一小、疑是「父子」的雄性野豬,昨晨大鬧北角康福臺斜坡,40多名警方及漁護署人員與野豬追逐捉迷藏近6句鐘,最後獸醫發射麻醉槍將大豬制服,又用網將小豬擒獲,最終小野豬疑受驚過度死去,大野豬則被送往動物管理中心觀察。

漁護署發言人說,在北角被擒獲的兩隻野豬同屬雄性,大野豬體重50公斤、身長4呎,小野豬重25公斤、體長3呎,大小野豬被送往新界北動物管理中心,但小野豬在途中疑受驚過度死去,大野豬亦發燒,情尚好,暫時接受觀察。漁護署資料顯示,署方去年接獲383宗野豬出沒報告,狩獵隊出動119次,射殺56頭野豬。


大豬中麻醉槍被擒發燒
今年2月25日晚上,現場約300米外的清華街亦有成年雄性野豬亂闖,該野豬被生擒時因撞向鐵欄及掙扎受重傷,事後被人道滅。

昨日凌晨時分,有北角康福臺居民發現兩隻野豬在屋苑對下斜坡護土牆徘徊。至昨晨8時許,警方接獲報告派員到場了解,發現兩隻野豬在斜坡上呼呼熟睡,及後被天雨驚醒,曾經在斜坡上散步。警員局部封鎖數十米長康福臺路面及對下英皇道慢線,通知漁護署派員到場圍捕。

警封路圍捕 兩豬狂奔
至早上11時許,漁護署人員及獸醫陸續到場,連同警方近40名人員,分別手持盾牌及麻醉槍逐步逼近兩隻野豬,並在斜坡上架起繩網,兩頭野豬受驚在斜坡發狂來回奔走,與警員及漁護署人員捉迷藏達6句鐘,警員多次用盾牌撞向地面發出聲響將野豬趕至麻醉槍射程範圍,獸醫先後用麻醉槍射擊3次,大野豬在奔跑間被射中1槍後不久暈倒被擒,小野豬稍後亦被繩網攔截落網,圍捕野豬行動於下午2時許結束。

料石澳翻山來 覓食誤闖市區
大埔野豬狩獵隊隊長楊佳權指出,在北角先後出現的3頭野豬,有可能屬於同一族群,或是從石澳一帶郊野翻山越嶺到北角區山頭,因覓食而誤闖市區。他說,本港沒有正式統計野豬實際數字,由於野豬繁殖快,每胎最少可生3至4隻,估計現時全港最少有數百頭野豬在不同地區郊野生活,如果野豬沒有受驚嚇,一般不會作出攻擊行為,市民遇見野豬應離開現場,不要隨便騷擾,若覺受威脅便應報警。

2010年4月20日星期二

高空冷血殺手,擲死五隻貓

《蘋果日報》,2010/4/20

平日吸引不少中外遊客的深水埗鴨寮街,慘成狂徒擲物勝地。繼連番擲鏹水及擲菜刀事件後,前日竟有「貓殺手」將一大四小花貓從高處掟落街。「一家五口」慘死伏屍大廈天井地上,其中大貓更是懷有身孕,場面駭人。關注流浪貓組織懷疑是一名戴口罩的「四眼仔」所為,譴責兇徒暴行之餘,更敦促當局安裝閉路電視及成立動物警察隊加以打擊。記者:文兆麟、鄧偉明

發生虐殺五貓現場是鴨寮街 188號一幢八層高的唐樓,上周四( 15日)斜對面的鴨寮街 205號有人將一柄菜刀擲下;上月 7日及去年 10月 24日,附近鴨寮街 212號及 185號先後發生擲鏹水事件,連番事故令街坊人心惶惶。至於今次擲貓事件的「貓殺手」,疑是一名 5呎 4吋高,戴粗框眼鏡和口罩的男子。

四眼疑兇曾用丫叉篤貓
在鴨寮街及桂林街一帶餵飼流浪貓已有一段時間的貓義工楊小姐稱:「以前(區內)流浪貓維持大約 20隻,但最近明顯減少咗,得番幾隻,成條街冇晒貓」,她懷疑「失蹤」的流浪貓都被虐殺了。
楊小姐說,懷疑「貓殺手」是個四眼仔,過去不時站在她餵貓地方遠處張望,鬼鬼祟祟的,十分可疑。她曾經見過該名男子用丫叉「篤」流浪貓玩樂,也曾見四眼仔餵飼牠們,但被餵飼過的貓,沒幾天就會人間蒸發,非常恐怖。她又表示,有流浪貓走到醫局街一些流浪漢聚居的地方後,便一去不返。

今次一家五口花貓慘死事件發生在前日早上 10時左右。鴨寮街 188號有住客聽到有貓的哀鳴聲,以為有貓意外墮下天井被困,於是致電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當時各人仍不知原來共有五隻貓墮下,相信當時牠們仍然未死。主席事後通知姓李秘書到場,李查看下赫見五貓倒卧天井,已氣絕身亡,懷疑被人從高處擲下,場面十分駭人:「好陰功,嗰隻大貓仲大咗肚……真係食十世齋都補唔番!」

「點會五隻貓一齊失足」
慘死花貓包括一隻成年雌性黑貓和相信是牠所生的四隻約兩個月大小貓。五條貓屍僵硬攤在昏暗天井內,警方及愛護動物協會人員事後接報到場了解,但並無發現。至昨晨 11時許,由李秘書在場撒消毒藥粉,再將貓屍放入膠袋棄置。他表示,連同今次,大廈過去五年已發生過至少三次高空墮貓事件。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則稱,協會初步發現慘死的五隻花貓四肢及身體沒有傷痕,相信是由高處墮下,但未知是失足墮下還是被人掟落街。李秘書謂:「一隻貓仔就話有可能啫,點會五隻貓一齊失足呀?」他懷疑有狂徒掟貓落街。李續稱,他發現貓屍後曾經致電食環署,但署方以現場為私人地方為理由拒絕代為清理,他無奈只好自行執屍,對此十分不滿。食環署解釋,肇事的貓屍並非可傳播禽流感的雀鳥,一般會交由大廈管理處或法團自行派承辦商清理。

據住客陳先生表示,他認出慘死的黑貓以往和另一隻黃貓結伴,「佢哋係流浪貓,成日喺二樓簷篷走嚟走去,有個阿婆日日攞嘢餵佢哋。不過阿婆今年初死咗,啲貓就好少出現嘞。」陳先生續稱:「隻黃貓後來唔見咗,隻黑貓就成日嗌,由朝嘈到晚,話唔定有人捉咗掟落街!」

關注流浪貓組織香港群貓會幹事陳靈怡表示,深水埗虐貓情況嚴重,該會曾組織志願小組巡查,但效用不大,建議當局在大廈安裝閉路電視及成立動物警察,打擊虐貓暴行。

近期虐待及殺害流浪貓事件簿
2010年 3月 1日
上水彩園邨彩屏樓對開公園,一隻小花貓左前腳遭齊口切斷

2009年 10月 19日
深井海韻花園後山,兩大兩小花貓疑遭亂棍打死

2009年 9月 9日
深井陳記廣場對開路邊,兩大一小花貓疑遭毒殺死亡

2009年 5月 31日
屯門麒麟圍垃圾站一大兩小流浪貓被腐蝕液體淋潑死亡

2009年 3月 4日
銅鑼灣街頭一頭黑貓疑遭虐待至右前腳骨折、肚皮有被火燒傷痕

*不包括昨日一宗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10年4月19日星期一

張婉雯:一個動物義工的陳情書

《明報‧世紀版》,2010/3/27

法官大人:

我是一個被漁護署檢控的市民,罪名是「在沒有牽引下容許狗隻出現於公眾地方」,也就是「一條狗在散步」。今天,我將出庭應訊,而我已決定否認控罪。

我不是這條狗。我甚至不是這條狗的主人。狗的主人早已把牠遺棄;之後,狗就一直在一條鄉郊小村中生活。那時,元朗沒有Yoho Town,東涌也沒有映灣園,香港的市郊還沒有五千元一呎的樓盤。

我在市郊上班,而這條狗總在我上班的路上出現。牠是這條村的原居民,而我,是從九龍來的外來客。狗跟村民都熟,一位婆婆間中給牠食物,大叔碰見牠躺在路中心,「嗨」的一聲,狗便自動走開,有時也索性跟大叔漫無目的地走一圈。他們和牠們,都是年老無依的一群;小村對面是興建中的新型屋苑,綠色的尼龍網套在大廈外面,套著一個個的業主夢;而老人與老狗,在鐵皮簷篷下與木板屋中,倒也靜好平安。我見狗已年邁,便每天利用午膳時間,給牠捎點食物,和牠玩一會兒,也趁機跟老人閒聊。

上司和同事也知道我每天中午的行程。一天大家閒聊,同事說好幾天都見到漁護署的捉狗隊經過,之前就有一條小唐狗,老遠見到穿制服的人,馬上躲進車底去了,彷彿牠認得這些人的身份,嗅得出他們的氣味與來意。我起初還不在意,然後同事說:你的那條狗,也要小心。我說狗不是我的。同事又說:這是你唯一保護牠的方法。

同事的話是對的。儘管由始至終,我都相信,動物與人的關係,並非只有「主人與寵物」。

我終於讓狗植入登記了我的名字的晶片,同時接種了預防瘋狗症疫苗。對我來說,狗的生命價值,並不在於牠是否屬於我;可是,在這個城市的動物政策中,想活命就要取牌照。我沒有把狗帶回家,因為牠本來就在自己的家裡——那條鄉村就是牠的原居地,一聲熟悉的「喂」,便有裹腹的飯菜,結伴同行的伙伴。對面的樓盤落成了;暑天,地產經紀們穿著西裝,守在車站出口,向每一個路人打開精美的冊子,背誦邀請參觀的獨白,推銷某一種「家」的概念。我尊重他們的職業,同時知道:世上,其實有各式各樣的「家」。於是我對他們微笑搖頭。

可是,我最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在某個極度悶熱的中午,狗在樹下閒坐納涼時,被漁護署捉走了。翌日,我請了假,一早便到漁護署,繳交了七百元「行政費」和「住宿費」,贖回狗。我以為事情已告一段落;可是,法官大人,漁護署還是要起訴我。

由替狗植入晶片的那天開始,我已知道自己在冒被起訴的風險。可是,這是我唯一保護狗免被行刑的方式。每個月,每個星期,每一天,都有許許多多的貓狗,死在漁護署的政策下。我算是知法犯法,狗卻是「莫須有」。相比於每天活在死亡邊緣的動物,我這小小罪名,又算得上甚麼呢﹖

所以,法官大人,幾百元罰款,我是心甘情願付出的。我也知道,與我有同樣際遇的人多著呢,相信您也見過不少——這些人已傾盡所有去照顧街頭動物了,哪有氣力與官府周旋﹖所以,他們都認罪了,您大概也分不清這當中誰是真正的寵物飼主,誰只是當「頂包主人」的義工。

可是,這一次,我否認控罪。

法官大人,我不是英雄;而只是一個平民,面對法律程序、法例條文,會感到不安和憂慮。我也很清楚,漁護署的做法,不會在朝夕間因為我而改變。可是,這些年,城市急速變化,土地已被收進一個名為「發展」的天羅地網中,平民與動物的分別,也不過是前者貧無立錐之地,後者連錐也無;我們都是無法掌握命運的一群,偶爾在這城市相遇,相濡以沫,彼此為對方掙一點尊嚴而已。我無力改變這個城市的去向,卻總可以守護一條狗吧﹖

我在香港出生,活在這裡已三十多年了,我怎能不愛這個地方,不愛這裡的生命呢﹖法官大人,這就是我否認控罪的理由。

一名被起訴的動物義工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請政府帶頭重視動物權益

來源:http://paper.wenweipo.com

《文滙報》,2010/4/16

每年的預算案,政府都會提交各部門財政開支供議員監察,議員亦可提出書面問題,要求政府就某一項工作答覆詳情。 今年的預算案,本人特別關注漁農及自然護理署在處理動物方面的開支。

市民重視動物權益較以前增加,當中,有不少市民願意充當義工,拯救社區內的流浪動物、跟進受虐動物個案、安排領養,有些則從根本考慮政府的動物政策是否過時。

不過,他們遇到的困難還是挺多,社會上遺棄動物的個案不少,有時義工們也救不勝救,結果,很多在社區內動物,在漁農署收到投訴之後,就被活捉。 這些動物,只面對四天限期,如不能被人領養,生命就會完結,當然,政府會美其名稱之為「人道毀滅」。

過去幾年,漁護署動用於結束動物生命的開支上,為150萬,相對政府其他開支,當然是九牛一毛,但是,被殺動物就達到1萬5千頭左右。

尊重保障動物的生存權

不論是人還是動物,生命都是可貴的,但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在一月答覆議員的書面質詢上,只援引一個研究,就直「了結動物生命」(捕->殺 動物) 比起「捕捉、絕育及放回」計劃的成效很大。

但是,還有很多研究指出後者有助根本解決問題,讓社區動物自然減少,政府卻視而不見。 就是因為政府行政方便的思維,動物生命就被賤視。 流浪動物被關進漁護署的動物管理中心,幾乎沒有生路。 過去幾年,每年在漁農署內,被成功領養的動物只有700-900頭左右,換言之,入了漁護署的動物,十有九死,獲救的不足一成。

人道毀滅,只是美化後的詞彙,最終,還是以了結動物的生命作結,筆者認為,即使政府說成人道毀滅是如何沒痛苦也好,將人類置於動物之上,操縱了動物的命運,掌握它們的生殺大權,肆意以此方式了結它們,就是不對。

「捕捉、絕育及放回」較隨便結束動物的生命更為可取。 撲殺動物,不會令社區動物減少,捕捉了動物,把他們絕育,放回原居之地,以較自然的方式減少社區動物的數目,讓人與動物和諧在社區內相處,遠勝這殺之不盡的方式。 可惜,這個計劃被漁護署蹉跎了幾年,至今尚未於一個區議會內試行,這是署方的失職。

漁護署需要在領養方面採取更開放的態度,現時只有被漁護署認可的動物團體,才可以領養,所以,即使市民有心收養,也要先接觸動物團體才能成事,漁農署認可的團體太少,操生殺的權力又太大,因此,才出現十有九死的可悲情況。 筆者希望局方可以認真檢討一下現時的動物政策,不要再讓動物進了漁農署之後,就等於入了墳墓,到了生命的盡頭。

2010年4月12日星期一

群貓會:白英泥貓貓



來源:http://www.elaine-chan.com/?p=375


如果我帶著他們去報案, 想必然警察先生會對我說, 或許是這5隻小貓b, 無聊沒事幹, 一起跳進大英泥缸。

當然在警方眼中陰謀論的我, 會聯想起是有人刻意把兩個月大的小貓掉進英泥缸, 因為我實在幻想不到小貓會輪流爬進英泥缸, 以英泥塗上滿臉, 連眼連嘴也是; 又或是把英泥當作護膚海底泥, 塗滿全身, 還要塞滿生殖器官和屁股當中。

我實在少看了英泥, 以為只要仔細洗澡就會可以清洗乾淨, 完成差使。但原來乾了的英泥, 再遇水就只會變得更堅固, 牢牢的黏實小貓的毛髮, 你要它脫落, 就只好連皮帶毛地把英泥皮膚扯下, 一塊塊的撕掉。

因撕裂皮膚和毛髮所帶來的痛楚, 令小貓的尖叫變得令人心寒, 我們唯有改變策略, 嘗試以梳梳走英泥。

一時間塵埃飛揚, 貓屋裏像有沙塵暴般可怕, 而且梳子其實也解決不了太過頑固的白英泥死結。

我們又試改用剪刀。

小心翼翼地剪下英泥結, 但英泥黏得太頑固了, 好些還狠狠地壓著皮膚,一不小心, 就把皮膚剪破一個洞, 尖叫聲再次四起時, 我們發現,其實英泥結和皮膚, 是很難分辨。

最後嘗試用電動剪毛器, 那機器的聲響把小貓們嚇得失心瘋, 而且細緻的位置, 剪毛器也未能幫得上忙, 我在考慮放棄。

或許就那樣把英泥留在小貓毛髮上, 終有一天會脫落吧?

突然令我想起甜甜, 從前群貓會的一隻老鼠膠貓。

那時候甜甜雙手給人家塗滿了老鼠膠, 差不多一個月後才給我們發現。老鼠膠和英泥有個最相似的地方,就是一但黏上, 便不易脫落。

老鼠膠緊附上甜甜手上一整個月, 最終把皮膚都壓壞了, 還開始腐爛, 甚至有些地方見骨。

看來, 是不能夠讓英泥再重重地壓在小貓身上。

唯有繼續努力。

四個人, 四對手, 沒有停下來, 不停的撕、扯、梳、剪、剷, 希望最少要把緊貼著小貓雙眼、嘴巴、生殖器官和屁股的英泥去除, 希望小貓最少可以能夠飲食和排便。

5隻小貓, 不斷地發出呼天搶地的哀號。

如果他們真的是無聊沒事幹, 齊齊跳進大英泥缸, 這堆小貓, 就實在太SM了。

誤墮引水道 黑山羊獲救

《蘋果日報》,2010/4/11

【本報訊】一隻離群黑山羊昨午誤墮屯門掃管笏的引水道,無法返回路面哀叫,消防接報到場展開一場「捉羊記」,先後出動滅火拍、尼龍圍網和繩索,花近一小時緊貼包圍。消防員飛撲上前抽住黑山羊後腿,將牠制服及綁好後,再救上路面放生。
現場掃管笏麥理浩徑第 10段,昨下午 3時半, 54歲姓黃行山男子發現一隻 3呎長黑山羊誤墮 10呎深引水道,無法返回路面不時咩咩哀叫,黃於是報案。幾名消防員用短梯走落引水道,警員則在路面戒備;黑山羊卻受驚在引水道跑來跑去,消防員前後包抄,一人搖動兩支滅火拍阻止牠突圍,另一人張開尼龍圍網當欄河將牠攔住。

擾攘近一個小時
由於黑山羊亂竄,消防員嘗試拋繩索住牠,始終未能成功。擾攘近一個小時,有消防員在黑山羊前面晃動東西,引開牠注意力,其他同袍突在黑山羊背後,撲上前抽住牠一對後腿,令牠無法再走,不過牠仍不斷掙扎。
消防員大叫:「快啲攞繩過嚟呀。」第三名同袍迅速解開一綑繩,先將牠按住掃毛安慰,最後合力將黑山羊前後腳綁實,連牠的羊角也綁好繩索。下邊的消防員抬牠上短梯由路面同袍扯上來,將黑山羊救出引水道。
其間,附近有 10多隻黑山羊徘徊,疑墮引水道的羊隻是離群失足,當消防員檢查後證實牠沒有受傷,解開繩索後,牠立即狂奔離開。據知,在掃管笏一帶有農莊飼養黑山羊,平時會放羊自由活動,不少行山人士曾目睹這種原始風味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