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011/6/16
青衣長康邨早前發生虐貓案,疑有人刻意將一隻只有3個月大的流浪貓放在盛有腐蝕液體的桶內,令小貓身上七成皮膚灼傷,昨仍未度過危險期。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批評警方刑事調查組對虐畜案關注度低,又指他們沒經相關專業訓練,要求成立動物警察調查此類案件。
議員團體促成立動物警察
香港群貓會總幹事陳靈怡表示,周一(13日)深夜收到一對夫婦通知,以為流浪貓「三色B」被黏膠水,翌日帶牠到獸醫求診,獸醫發現「三色B」被高濃度腐蝕性化學品灼傷,因傷勢集中在下半身,醫生已排除是意外造成。陳靈怡指「三色B」在屋邨被發現,該處並非工業區,不會無端在街上有一桶高濃度腐蝕液體,又指液體並非家用漂白水,行兇者疑早有部署。她形容「三色B」被發現時很虛弱,獸醫指情況不樂觀。
陳靈怡表示,去年向警方提議成立「動物警察」,要求有警員專責調查虐畜案,或設立舉報熱線,但至今未有進展。她建議在僻靜處加裝閉路電視,此舉同時可保障市民安全,至少可起阻嚇作用。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昨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指出,漁護署聯同警方、食環署及愛護動物協會今年初已成立特別工作小組,檢視虐畜個案的處理工作,亦會為每個部門擬定提高效率的指引、提供專業意見等。
周一嶽﹕刑事調查隊有能力跟進
周一嶽稱,過去5年提出70宗虐畜檢控,其中九成定罪。他坦言,因虐畜對象多為流浪貓狗及在僻靜處,執法人員在蒐證及舉證方面有一定困難。他認為警區刑事調查隊有足夠人手及專業調查技能跟進虐畜個案,警方可因應虐畜案趨勢調派人手,他認為這比成立「動物警察」隊伍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