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5日星期六

【生態災難】市民河背水塘放生田雞黃鱔 專家促立法規管放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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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宗教團體和善信定期都會舉行放生活動,不過胡亂「放生」,隨時令動物枉死變「殺生」。日前有市民行經元朗河背水塘時,發現有人將一袋袋的黃鱔、田雞及水魚等倒進水塘內「放生」,惟動物落到水塘全都「反肚」,令人擔心在武漢肺炎的疫情之下會再散播病毒。專家表示,如動物大量死去,有機會在分解過程之中滋生細菌,將不同的病菌帶入水塘中,認為政府應該立法規管放生行為,防止不適當的外來物種被放生。

日前網民Sam Ho在「新手假日行山群組」發帖,指2月7日行經河背水塘時,見到有人違例放生。他向記者表示,當天下午約2時半經過該處,見到一名男子駕車將一個個發泡膠箱運到現場,從箱中取出一袋袋生物,並將牠們倒入水塘,當中包括了水魚、黃鱔和田雞。從相中可見,大量的田雞落入水塘後均見「反肚」,似已奄奄一息。
網民Sam直擊河背水塘放生事件,指一名男子將袋內的生物倒入水塘中。 (網民Sam Ho提供圖片)
網民Sam直擊河背水塘放生事件。  (網民Sam Ho提供圖片)
有途人經過與放生男子爭執
根據水務署資料,在水塘「放生」違反《水務設施條例》第30條,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五級罰款(最高為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兩年。Sam指,當時有途人經過與該名男子爭執,亦有職員從漁護署車輛走下了解事件,據知職員曾致電通知上司,但半小時後仍沒有行動,最後不了了之;而該名男子曾自稱是甲龍村原居民,一年均會到上址幾次進行放生。而事件引起一眾山友擔心,動物死屍會否帶來其他疫症。

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科學事務經理張瑪珊指,胡亂放生對生態方面有很大影響。她指出,雖然田雞、水魚、黃鱔都是淡水生物,但牠們多由市場購入,在運輸的過程中很可能會受傷或者生病,基本上不適合於水塘放生,而且平日食用的田雞大部分不是原生的虎皮蛙,假如將之放生,有機會在本地生態中引入外來物種。
目擊放生事件的網民指,曾有漁護署職員到場了解事件。(網民Sam Ho提供圖片)
涉事男女在放生期間,一隻龜出現在發泡膠箱旁。 (網民Sam Ho提供圖片)
直擊放生事件的網民指,當天下午約2時半經過該處,見到一名男子駕車將一個個發泡膠箱運到現場。(網民Sam Ho提供圖片)
專家憂影響水塘生態平衡
張補充指,「首先如果佢哋唔適應本地生態,可能會即刻就死;如果冇即刻死,喺水塘中佢哋可能同本地物種發生競爭,影響水塘嘅生態平衡。」張瑪珊表示,如果動物不能適應水塘環境而死去,屍體會腐爛影響水質,亦分解成養分,刺激藻類生長甚至爆發,之後影響水塘的含氧量並殺死其他水中生物。此外,如動物大量死去,牠們有機會在分解過程之中滋生細菌,讓生活中於水塘中的魚類染病;而一些本來已經染病的動物,將牠們「放生」便有機會將不同嘅病菌帶入水塘中,使當中的動物染病。

張認為,長遠而言,政府應該立法規管放生行為,需有效地監控用以放生的物種,從而防止不適當的外來物種被人放生,以及有人因為放生而濫捕瀕危的物種。

漁護署:職員曾勸止但不成功
漁護署人員回覆指,昨日(2月8日)駕駛工作車輛途經清潭水塘前往進行清潔工作時,有市民指有人在水塘進行放生活動。漁護署已即時聯絡相關郊野公園職員到場處理,並留在現場等候,期間曾嘗試勸止但不成功,涉事人約半小時後自行離去。該署郊野公園職員到場,並與在場人士了解事件經過,指會繼續留意該處的情況,亦會就有人在水務設施進行放生活動,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漁護署一向不鼓勵市民於野外放生動物,並透過各種渠道加強教育及宣傳。如職員巡邏郊野公園時,發現放生活動,會即時勸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