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26, 2026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hkanimalpost.com/2026/02/26/02262-4/
長沙灣71歲吳姓虐鴿慣犯,雖曾被警方拘捕,但該狂徒視執法部門和法律如無物,繼今年1月5日於麗安邨以拖鞋襲擊白鴿後,前日(2月24日)下午於深水埗西九龍中心外徒手抓住白鴿,再用力將白鴿擲進垃圾桶,有熱心市民目擊事發經過,在網上公開事件,並已報警求助。
本報在今年1月6日曾報道多次在長沙灣麗閣邨襲擊白鴿的71歲吳姓男子,去年被警方拘捕後毫無悔改,於1月5日在麗安邨以拖鞋襲擊白鴿,據目擊消息指狂徒至少在去年6月、7月、11月及今年1月犯下5次虐鴿罪行。
該吳姓男子在去年11月20日在麗閣邨被清潔工人目擊以石頭擲向白鴿,警方接報到場發現他手持石頭,並在邨內一個垃圾桶尋獲一具白鴿屍體,當時警員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該男子。
沒想到事隔一個多月,該狂徒再次被人目擊公然犯案,有人目擊他於2月24日在西九龍中心附近,徒手抓著一隻白鴿,白鴿沒有反抗,懷疑雙翼受傷,其後那人將白鴿大力丟落垃圾桶。目擊者將事件於網上公開,並形容「睇到勁心痛,隻鴿鴿應該已經去咗彩虹橋,希望佢rest in peace,生死有命。阿伯一定會有報應,不愛請別傷害,所有輕視小動物嘅人都係人渣。」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殘酷地打、踢動物等,讓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即屬違法,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