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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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Mai還是豬仔包?貓主C小姐所飼養的布偶貓Mai於兩年前在粉嶺圍家中因打開門而不慎走失,印了大量尋貓海報四處尋貓,惟一直沒有回音。直至2025年尾,C 小姐在社交媒體發現一間元朗車房J小姐所收養的貓貓與Mai非常相似,而該貓貓也是對方於2024年2月時救起及收養,並改名為豬仔包。C小姐要求取回貓貓,並報警指控對方偷貓,而J小姐則指沒證據證明豬仔包就是Mai,雙方出現紛爭。
C小姐一方近日在網上指控J小姐的丈夫(J先生)提出要索取30萬元,而J小姐在今年1月當面談判中,則指貓貓已是她家人,她不想跟貓貓分離,「我是故意要他(丈夫)開天價,因為我不覺得隻貓可以用任何價錢賣走,開多少錢對我來講都是不合理的。」她又指應尊重貓的意願,讓貓貓出來看會跟誰走。
C小姐本身養有多隻貓,她於7年前購買了一隻貓叫Mai,惟2024年1月貓貓在家中的狗狗需要出外時打開了門,結果Mai走失。 C小姐與其丈夫一直印了大量尋貓的通告,惟一直沒有回音。直至去年尾,C小姐在一個網上專頁發現有一隻被人收養的貓貓,樣子與Mai十分相似,於是主動聯絡對方。
惟C小姐一方指對方不但沒有回應,甚至封鎖其聯絡,因此報警指控J小姐偷貓,最終警方沒有立案拘捕任何人,C小姐偕同丈夫(C先生)與J小姐及其丈夫於1月面對面談判。
J小姐一方指貓貓豬仔包是2024年2月在車房中的一架車內發現,當時貓貓身體十分虛弱,車廂內佈滿貓屎貓尿,情況惡劣,甚至瘦至只得2.7公斤。她在這兩年悉心照顧下,貓貓已變回正常體重,並非常親她,會主動跳上大腿,每晚都和她一同睡。J小姐經常將豬仔包相片放上網,而C小姐看到後,認為豬仔包與Mai十分相似,包括右邊同一位置都有灰毛。雙方於今年1月9日面對面談判。
根據該次會面的錄音,J先生和C先生多次發生爭吵,爭執內容包括不滿C小姐一方報警指控偷貓,及無法證明豬仔包就是Mai,而C先生則指如果在街上執拾銀包據為己有已屬犯法,批評對方不肯歸還貓,強調他們有向繁殖者買貓的對話紀錄,亦有帶Mai看獸醫的紀錄。
其間C先生說:「你們都是想要錢,就講錢啦,不要講無謂事情。」J先生則說:「我不是要錢,講什麼無謂事情。我要錢開你30個(30萬)你都不肯給啦,10個8個(10萬、8萬)你又不肯給,你打算數千元搞掂,我現在是講你要證明隻貓是你的。」J小姐其後承認是她要求丈夫開30萬元天價,因為認為開任何價錢賣走愛貓都是不合理。
在談判中,雙方都有提出對貓充滿感情,C小姐表示該貓是年幼時開始養起,一直至5歲,充滿感情,其家中的各隻貓也很掛住貓貓,經常等待Mai回家。J小姐同樣指她與豬仔包充滿感情,每晚均與該貓貓一同睡覺,就連結婚相也與豬仔包一同拍攝。她在討論期間多次哭泣,指與豬仔包充滿感情,提出應尊重貓貓意願,帶貓出來看其跟哪一方走。雙方又曾提出將貓貓交給愛協作決定等建議,惟最終無達成任何共識。
C小姐對本報表示,J小姐一方一心只顧利益,無法友善溝通,「我感到非常恐懼及有被索取金錢的感覺。」她形容和Mai有多年感情,一直不放棄尋回愛貓,只希望對方答應歸還。
本報嘗試聯絡J小姐,截至截稿前未有回覆,而她在網上回覆指,警方認為案件不涉及偷竊罪,而事主公開的錄音和資料斷章取義之嫌,未能反映事實全貌,「目前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我們暫時只能作有限度回應,以免身邊親友再受網絡騷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