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

立法會一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中文版) 新聞公報》,2010-10-27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早前有報道指出,一批為數十八隻的老虎犬,疑被動物繁殖場長年用作配種,並在不再適合配種後慘被遺棄。在長期缺乏運動和被困於狹窄的環境下,這批狗隻大部分有健康問題,當中數隻更需人道毀滅。就保護動物的權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政府每年分別接獲多少宗涉嫌在動物繁殖場非法繁殖貓隻及狗隻或虐待該等動物的投訴,當中曾就多少宗投訴提出檢控;若沒有提出檢控,原因為何;

(二)執法部門如何能有效引用現行保護動物權益的相關法例,起訴涉及過度繁殖貓隻及狗隻和虐待動物的動物繁殖場或寵物店的負責人,以及阻嚇該等非法行為;

(三)過去兩年,當局有否檢討保護動物權益的相關法例是否過時,以確保各種常見的寵物或家畜免受虐待;及

(四)當局會否制訂適當措施(例如實施動物醫療券計劃等),以鼓勵市民配合行政長官於本月十三日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就優化流浪貓狗領養服務的建議,並優先考慮透過愛護動物協會及其他志願團體安排領養服務,以解決流浪貓狗的問題?

答覆:
主席:
  多年來,政府透過教育、宣傳及執法三管齊下,提高社會各界維護動物權益的意識。殘酷對待動物是非法的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殘酷對待動物更涵蓋不適當運載、關禁動物等。在現行法例下,過度繁殖動物不是一項罪行,但如有充足證據證明任何人士在繁殖動物過程中涉及殘酷對待動物,政府當局亦會提出檢控,過往亦有成功檢控的個案。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在二○○七、二○○八和二○○九年,政府分別接獲190、187以及157宗懷疑虐待動物的投訴和舉報,情況有輕微下降的趨勢。在二○○七和二○○八年,各有十八人被檢控,而在二○○九年則有九人。由於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大多數涉及流浪貓狗,執法人員在搜集證據及舉證方面難免會遇到較大的困難,但他們一直盡最大努力將虐待動物人士繩之於法。

(二)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載有殘酷對待動物的可能情況及相關罰則,主要的考慮是動物是否受到胡亂或不合理的對待以致受到不必要的痛苦。若動物繁殖場或寵物店的動物飼養人未有為其管有的動物提供適當的照顧,使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我們會根據有關條例搜證,並作出檢控。本年四月,政府成功檢控一名狗隻繁殖場場主,因為疏忽照顧四十三隻狗隻,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而被判罰款七千元及監禁兩星期。我們認為有關的法例和判刑具足夠的阻嚇力。

(三)毋庸置疑,法例需要與時並進,所以我們在二○○六年已大幅提高虐待動物的罰則,由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提高至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此外,政府亦於今年年初收緊動物售賣商牌照的附加條件,規定寵物店只可售賣從認可來源取得的狗隻。我們會不時檢討現行的法例是否能充分保障動物福利。

  除了法例規管外,宣傳教育對於提高市民愛護動物的意識亦非常重要。為此,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一直透過不同層面和渠道加強宣傳教育,包括在電視、電台播放宣傳短片及聲帶,及在公共交通工具張貼愛護動物信息海報。該署亦製作宣傳單張、海報和紀念品及舉辦其他宣傳活動,以提醒市民要善待寵物、盡寵物主人的責任及尊重動物的生命。

(四)漁護署透過與該署合作的十一個動物福利團體(夥伴團體)安排貓狗領養服務。為鼓勵更多市民領養貓狗,漁護署將透過外判形式,向所有經夥伴團體成功領養的動物,提供免費絕育服務。該署亦會通過與夥伴團體的合作和其他途徑,宣傳領養遺棄動物以及為寵物絕育的好處。

  漁護署更會引入領養動物新程序,包括當有合適的動物可供領養,該署會主動聯絡夥伴團體,並提供可供領養的動物照片以作考慮。

  漁護署會加強與夥伴團體在領養動物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措施包括訂立清晰指引和要求,以加強相互合作;協助團體推廣領養服務;強化對夥伴團體的技術支援,並確立監察夥伴團體工作的制度。

  我們認為,解決流浪貓狗問題的最有效方法,是從源頭上減少流浪貓狗的數目。為此,漁護署一直透過不同層面和渠道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市民作為負責任寵物主人的意識。



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9分

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勸村民放下屠刀 漁署叫停野豬餐

《香港經濟日報》,2010/10/20

  磨刀霍霍,鍋熱水沸,刀手昨原本正要把一頭重200磅的雌性野豬私下屠宰,預備給大埔鳳園村民享用「野豬大餐」,但被人告發。漁護署人員及時馳至制止,村民才放下屠刀,惟野豬已命喪。有村民指摘:「村內野豬為患,破壞蕉林卻無人理。」

  近年野豬經常在市區出現,牠們是受本港法例保護的野生動物,若市民擅自裝設或使用捕捉野生動物的器具捕獵,均屬違法,最高刑罰是罰款5萬元;若非法捕獲受保護動物,最高刑罰則是罰款10萬元及入獄1年。

檢捕獸籠 非法捕捉可判囚

  漁護署發言人稱,事件中暫時沒人被捕,署方會進一步了解,看是否有人涉及非法捕獵。

  現場位於大埔鳳園村,有百年歷史,現居民逾百,村長麥廣生表示,該村常有野豬出沒,每逢10月至3月,由於山上缺乏食物,野豬會走入村覓食,翻開農作物,大肆破壞。麥不諱言,有村民在山上裝置捕獸籠等,並不出奇。

  麥廣生稱,野豬出沒多數是1至2隻,亦曾見一群6至7隻。對於昨晨有村民捕獲一頭野豬,他表示全不知情。

  本報接獲消息,指大埔鳳園村昨日捕獲一頭野豬,村民並已在19號D門前的大灶生火,準備傍晚劏野豬時用,「野豬宴」會供村民享用,而野豬正收藏在附近草叢。

  記者下午4時許入村了解,發現村內19號D的屋外,有一名刀手站在一頭野豬屍旁,地上放有多把屠宰用的刀及一鍋熱水,擬正要為野豬分屍。

  此時,漁護署人員亦接獲消息及時馳至制止,向村民表明私下屠宰屬違法行為;其後,該署人員在附近約100米的山邊發現一個4呎乘4呎的捕獸籠,懷疑是用作捕捉野豬之用。事後職員以鋸及工具將捕獸籠拆走。

鳳園村民:野豬為患無人理

  消息稱,被捕獲的野豬是頸部受傷致命,相信是被捕獸籠裏的機關刺傷造成;及後豬屍由食環署人員檢走處理。

  一名姓麥的村民對於漁護署人員到場表現忿忿不平,他表示,「村內經常被野豬侵襲,破壞他的蕉林,卻無人理,唔通要日日報警?」他更指,狩獵隊捕獲野豬可自行食用,村民捕獲則不能吃。

  本港只有西貢和大埔兩隊狩獵隊,每隊有12至15人,他們需接受訓練,包括使用槍械。

2010年10月18日星期一

環保會擬闢地十萬呎護蝶 鄉郊住宅日多 蝴蝶無地棲息

《星島日報》,2010/10/18

土地要發展,蝴蝶被逼遷!大埔環保會表示,有逾二百個蝴蝶品種,佔全港蝴蝶品種達八成的大埔鳳園蝴蝶保育區,近年有住宅地盤在附近施工,區內蝴蝶數目銳減約一半;該會打算向保育區西北面山谷開闢十萬方呎空間,為蝴蝶另覓棲息地。此外,大埔環保會與十一個綠色團體計畫明年中設立基金,租用鄉郊私人土地推廣自然保育工作。

記者:楊耀登

大埔環保會昨公布全港十個面臨威脅的蝴蝶地點,大埔區的鳳園、沙螺洞、社山和山寮均上榜,成為全港面臨威脅蝴蝶地點的重災區,當中以山寮情況最嚴重,有約八至十個標準足球場面積的植坡被剷走,亦有一株合數人之圍的樟樹於約八年前被砍伐,令青鳳蝶、白帶螫蛺蝶失去寄主植物,當地早年常見的白翅尖粉蝶和穆蛺蝶,近年已再無發現;其餘面臨威脅的蝴蝶地點有海下、龍鼓灘、[石散]頭、河上鄉、鹿頸和榕樹澳。

鳳園蝴蝶銳減一半

大埔環保會鳳園蝴蝶保育區顧問委員會顧問潘瑞輝表示,在鳳園出沒的蝴蝶逾二百種,佔全港蝴蝶品種達八成,近年附近有住宅地盤施工,填平部分水田和濕地,令蝴蝶數目近年銳減約一半;他又指,去年在榕樹澳首次發現的寬鍔弄蝶,今年十月在鳳園出沒,他估計寬鍔弄蝶原本棲息於鳳園外圍濕地,受工程影響被逼遷。

他期望,附近住宅日後落成後,發展商可重新種植一些吸引蝴蝶棲息的寄生植物,並限制物業管理公司在附近噴灑蚊油等殺蟲水。

大埔環保會行政總裁邱榮光表示,會方正密切監察住宅項目對保育區帶來的生態影響;為拯救保育區內珍貴的蝴蝶品種,會方決定於保育區西北面山谷開闢十萬方呎空間,為蝴蝶另覓棲息地,預計要年半時間除草和種植吸引蝴蝶棲息的寄生植物。

他又表示,鑑於近期愈來愈多鄉郊私人土地被發展商選中開發,擔心再有具生態價值的土地遭受破壞,會方與十一個綠色團體決定於明年中成立自然保育基金,租用鄉郊私人土地推廣自然保育工作,或資助地主於其已荒廢農地,重新種植能吸引昆蟲動物棲息的寄生植物,以保育自然生態。

2010年10月16日星期六

動物中心學監獄 搞探監

《蘋果日報》,2010/10/16

今年嘅施政報告細微到連貓狗福利都講到,噚日立法會上,議員好關注漁護署濫殺流浪貓狗嘅問題。民建聯嘅陳克勤提議,漁護署應該參考太平紳士探監制度,畀議員、社區人士同保護動物組織定期巡視動物管理中心,監察動物嘅生活環境。

動物管理中心專門收容流浪或者充公返嚟嘅動物。漁護署署長黃志光同意提高管理中心嘅透明度,但就話要先同獸醫商量吓係咪可以畀人探訪,因為裏面有好多動物,最近又多咗兩條蟒蛇,開放前一定要先搞好防疫。

要解的,不是狗繩 / 陳嘉銘

《信報財經新聞》,2010/10/16

狗與我在公園閒踱,迎面來了一對外傭與僱主,用繩牽着另一頭狗。我的狗跑上前,想與對方打個招呼,可傭人卻手執雨傘擋來隔去,我沉著氣問: 「請你可否不這樣做?」傭人未答,其僱主已搶先說: 「她是為你好,因為我的狗很惡;更何況,你也應該為狗繫繩。」我的狗才五公斤,未有牴觸法定二十公斤而必須繫繩的說法;而且小狗聽話,不會胡來。對方可不明白,續說: 「你應該繫繩!」喝令語氣,像要將我也綑綁帶走!

近日屯門紫田村的清拆事件,地政署人員呼喝居民的一句「將狗丟咗去」,相對狗隻應否被繫繩索,實為可堪對照的規管事件。因為兩者都把狗視作要管制的物種──繫繩,是怕牠失控;丟棄,是怕牠妨礙清拆,更未容居民攜同遷離。兩個行動源出一轍,卻又反映了動物公義的追溯。


畢氏的親屬定理

動物公義其實是人為概念──好端端的自然物種,沒有人為的介入,就根本不用公義說法予以制衡。然而弔詭的是,人與動物的關係卻有千絲萬縷的信仰連帶,尤其可見《聖經》以神造萬物之說,早已為物種分級,比如人就是神以下卻又高於動物的支配者;當然如何對待動物,《聖經》裏都有不同詮釋,而人比動物高等,倒是不變之說。

所以動物被規管,就像神授予人的權力,就像《聖經》提及牧者與羊群的關係,亦牽涉了畜牧想像,要動物可作糧食。不過在新舊《聖經》未被完整成書之前,古希臘哲學家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就已提出以道德對待動物,雖然他的畢氏數學定理較為人所熟知,然而他對人與動物所提出的親屬(kinship)想像,就暗暗地影響著後世的動物權益運動家;其說法乃視任何物種為親人,那就會打從心底有愛,並以公義待之。

說法來到今天或者可笑,因為現世的親人相處,已是一種權力關係,莫說家庭暴力時有所聞,連欺瞞與偽善都如家務日常。然而畢氏說法,倒令後人想到動物公義,而對牠們多出同理心──食肉,你會想過被殺的牠也有恐懼嗎?虐待,你會想過牠有痛楚嗎?繫繩,你會想過牠也有惶惑嗎?丟棄,你會想過牠有不捨嗎?


動物思維與感情

後兩者的惶惑與不捨,正是動物也有邏輯思維與細膩感情的反映。動物長期不被善待,很多時正是因為牠們被以為缺乏思維與感情,而教人狠下毒手──這亦解釋了為何虐畜與虐人,前者往往都得到從寬輕判,只有後者才真要受刑,因為不少人都以為,動物受害,輕如鴻毛。事實是,希臘作家普魯塔克(Plutarch)於一世紀已對動物進行觀察( 收於Plutarch Moral Essays的一篇題為TheCleverness of Animals的文章),發現狐狸走過結冰河道,會逐步細聽冰塊下的聲音,如有水響,心知冰薄易裂,過河危險,必須折返;又如要騾子以背運鹽,牠卻發現把鹽袋濕透,鹽會溶化而流走,袋自然輕,易於攜行。動物思維得以引證;至於動物有情,就更在人與貓狗的相處間不證自明。

因此狗會明白繫繩意義,是行動規範,卻可能被誤導成以為危機四伏而遇事緊張;最後狗隻真的被培養出惡行,亦被主人用作理由,予以綁繩,就是本末倒置了。至於紫田村被呼喝要「丟咗去」的狗群,被傷害的,倒是如親屬的感情,可清拆者卻「處之泰然」,像也可隨便棄掉親生骨肉。難怪香港倒有同一屋簷下的弱肉強食,因為狗隻之被遺都是輕而易舉,卻令生態反常。

「你應該解繩。」如果我再遇上那對以傘擋狗的朋友,我會跟她們說: 「不過要解的,是內心的緊箍咒,咒解了,你們的狗亦無惡可言了。」

2010年10月15日星期五

動物權益

香港電台第一台
電台節目:講東講西
2010/10/14

主持:劉天賜、文潔華、王建元

收聽連結在此:
http://programme.rthk.hk/channel/radio/programme.php?name=radio1/Free_as_the_wind&d=2010-10-14&p=3173&e=118111&m=episode

寵物公園3年增5個

《明報》,2010/10/14

全港有逾20萬戶家庭飼養寵物,隨著養貓狗人士不斷增加,政府在《施政報告》首次惠及寵物主人,決定未來3年在全港增加5個寵物公園,連同現時全港19個狗公園,本港狗公園數目會增至24個。但有動物福利界認為,狗公園數目仍嚴重不足,盼政府能增加動物界也有份的公共空間。

康文署目前於各區的休憩場地設有19個寵物公園。該署計劃未來3年增設5個寵物公園,分別是深水埗荔枝角公園,興華街西、荔康街和通州街交界休憩場地、西貢將軍澳第77區休憩設施、觀塘觀塘碼頭廣場和屯門海皇路花園。 其中3個寵物公園即荔枝角公園、觀塘碼頭廣場和海皇路花園是在現有場地上增建設施,預算工程開支約為369萬元。 至於其餘兩個位於西貢和深水埗的休憩場地,屬新策劃公園整體工程的一部分,故並無建造寵物公園分項費用。康文署表示,會繼尋找適合場地加建寵物公園。

團體促政府更關心動物權益

貓朋狗友幹事陳慧敏歡迎政府承諾增加狗公園,但她認為動物現時最重要的議題並非與主人去玩樂,「最重要係動物生死議題,有好多動物危在旦夕,希望政府日後可以更關心動物問題,包括關注動物繁殖場、流浪狗絕育、捕捉、放回計劃等」。

2010年10月14日星期四

領養流浪貓狗 提供免費絕育

《明報》,2010/10/14

去年有1.8萬流浪貓狗因未獲領養而遭人道毁滅,《施政報告》昨日首次提及改善動物福利,宣布優化流浪貓狗領養服務,並為獲領養貓狗提供免費絕育服務,但未透露撥款金額。多個動物團體歡迎新措施,但認為政府應盡快推行為街上流浪狗「絕育、捕捉、放回」,才能真正解決根本問題。

施政報告提到,政府認為要解決流浪貓狗數目,是解決流浪貓狗源頭,政府會加強教育和宣傳,並與動物福利團體合作,優化流浪貓狗的領養服務,以及為獲領養的貓狗提供免費絕育服務。漁護處昨未有透露撥款數目,但早前曾表示會撥款十多萬元為被領養的貓狗絕育及作推廣教育。

根據漁護處資料,單於2009年就有13,310貓狗被人道毀滅,至於本港最大的動物福利機構愛護動物協會,每年約接收8000隻被遺棄的動物,當中以貓狗為主,亦只有3000隻被領養,餘下5000亦要人道毀滅。愛護動物協會傳訊經理顏綺苓歡迎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提及動物福利,但她認為當務之急,仍是解決流浪貓狗問題,希望政府盡快實行「捕捉、絕育、放回」計劃。

促推行流浪狗「絕育捕捉放回」

流浪貓的絕育計劃早已推行,有關動物機構捕捉流浪貓並為其絕育,把牠們放回原居地,長遠減少流浪貓繼續繁殖問題。她說,動物福利界10年前已跟政府討論將該計劃延至流浪狗,惟一直未有實施。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幹事陳淑娟歡迎政府提及動物絕育問題,她說早於兩三個月前向漁護處提及有關建議,另外亦希望政府解決流浪狗絕育問題。她說現時許多被遺棄的狗均屬名種狗,部分若領養前沒接受絕育,或會淪為繁殖工具,政府為領養者免費絕育的方法可減少這問題。

貓朋狗友幹事陳慧敏支持政府提出替貓狗絕育的問題,但希望政府進一步提及監管動物繁殖商的措施,並放寬公屋養狗等。

2010年10月7日星期四

議員參觀新界北動物中心

《大公報》,2010/10/7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昨日前往位於上水的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新界北動物管理中心參觀,以了解漁護署如何處理其捕捉的流浪動物或接收的動物。

議員參觀了動物管理中心內多項設施,如流浪狗房、檢疫隔離房及狗隻觀察房等。他們還聽取了漁護署獸醫師的簡介,讓他們更了解中心的運作及處理流浪或被接收動物的程序。

新界北動物管理中心是漁護署轄下四個動物管理中心之一,負責預防狂犬病、動物檢疫及執行相關法例的工作。漁護署捕獲的流浪動物或從主人接收的動物都會先送往動物管理中心,以作適當的處理。

參觀動物管理中心的議員包括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李華明,委員王國興,以及陳克勤。

解決被遺棄動物過剩問題 寵物絕育大行動再次出動

《文匯報》,2010/10/7

 STOP!拯救香港之貓狗宣佈,香港之絕育馬拉松於本年10月11日至17日再次舉行。為期一周的「都市絕育大行動」,由STOP!與分佈全港的獸醫們合作推動,令寵物絕育對寵物主人來說既吸引亦容易辦到。是次行動主要是讓公眾齊手解決無家及被遺棄動物過剩的問題,而於絕育馬拉松期間為寵物絕育的參與者,將會獲得較方便和實惠的一站式服務。

 STOP!已聯絡本港超過180家獸醫診所,而其中駐於29間診所之獸醫已答應參加這個行動。這次行動主力將集中於提高對絕育的注意,及破解一些對絕育流傳已久的誤解如︰「手術十分昂貴」或「手術會改變狗兒的性格」等。

 為動物絕育是一個常規的獸醫醫療程序,用以改善寵物之健康,及防止無家動物的出生。但在香港,為寵物絕育是一個常被誤解的手術,致使很多寵物主人選擇不讓寵物絕育。可是由於眾多寵物未接受絕育手術,香港每天都會有大量的小狗及小貓被遺棄。如果一隻未絕育的雌性狗兒連同牠的伴侶及所有子女都不做絕育手術的話,在短短五年便可繁殖出12,288隻小狗。

 由於寵物沒有絕育,香港漁農及自然護理署每月要殺死約2,000隻貓狗,而每年花掉納稅人三千萬港元。絕育被認為是最佳減少「意外」及「無須」的動物出生的辦法,亦是無須殺掉寵物的辦法。STOP!主席Brooke Babington說︰「在社區內推動寵物絕育的應該是漁護署。這樣他們便可省下每年用於殺掉二萬隻貓狗的納稅人金錢。當你每年出155個寵物店牌照,你亦應為絕育做宣傳—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絕育馬拉松是STOP!協助改善本港動物福利的其中一個環節。STOP!會盡力使香港的寵物貿易更為負責,及促使一個政府已拖延了五年多的狗隻『捕捉、絕育、放回』(TNR)計劃,獲得落實進行。」

2010年10月6日星期三

政府滅村 數十隻寵物遭棄 營救紫田村貓狗

《蘋果日報》,2010/10/6

剛被滅村的屯門紫田村,人去,樓未空。數十隻貓狗被人遺棄於失落的鄉村,有些因主人入住公屋而被迫棄養,有些沒有主人的流落廢村,命途堪虞。關注動物團體發起營救行動,除了呼籲熱心人領養之外,並發動一人一信抗議政府帶頭迫害狗隻。

房署不准狗隻上樓

「隻狗知道要收屋,好唔開心,自己走咗,冇再返來。」村民馮太在動物義工拍攝的短片中慨嘆,紫田村滅村前後,村內貓狗大多無人理會。短片中另一位村民何小姐更哭訴,愛犬無法跟家人一起上樓,被迫留在這裏:「我哋啲狗全部都係由細養到大,到死都未試過中途遺棄。佢哋知道間屋要拆,都冇離開屋企。」

動物地球幹事張婉雯說,遺棄在紫田村的貓狗,有些像何小姐的情況,因公屋不准養狗而被迫遺棄,有些則是村民狠心棄養,還有些是沒有主人,一直在村內生活,村民給牠們食物。其中一隻唐狗的主人搬走了,但鎖上大閘,義工只能把食物拋入屋內,但無法送上食水。

名為「一人一信,抗議政府迫令紫田村居民棄養狗隻」的行動,至今已有逾千人響應。動物組織抗議房屋署迫令紫田村居民棄養狗隻,批評房署未有考慮居民和狗隻的需要,嚴重傷害居民的感情,也令市民對政府失去信任。

張婉雯說,這些村狗沒有固定主人,未必適合收養,她要求漁護署收容後向私人狗場買位,安置牠們。她指出,紫田村非單一事件,往後還有菜園村及馬屎埔等面臨清拆的鄉村,會遭遇同樣問題,政府必須有長遠政策,防止生命因此犧牲。

漁護署回覆稱,曾派人員巡視紫田村,捕走了一隻流浪狗,又接收了一名村民棄養的狗隻,現正由獸醫觀察,決定是否適合領養。至於動物組織的訴求,由於涉及多方面的政策,須從長計議。

2010年10月4日星期一

貓兒何罪遭斬手腳傷盆骨 群貓會促政府 制定政策防虐

《成報》,2010/10/2

精靈趣致的貓兒被斬去手腳、弄傷盆骨……貓兒何罪之有?香港群貓會表示,每個月仍收到8至10宗虐待貓隻報告,如弄傷盆骨、斬去手腳等,要求提供援助,情況惡劣,雖然機構和警方都想緝兇,惟很多部門都不肯施以援手,如曾經在一個公共屋邨裏,發生四宗貓兒被人斬腳的個案,曾建議房屋委員會安裝閉路電視,但被他們拒絕,對此感到無奈。他們促請政府制定動物友善的政策,加強保護貓隻。

記者黃玉麗報道

香港群貓會昨日喬遷之喜,搬遷往位於土瓜灣銀漢街52A號的新會址。香港群貓會幹事陳靈怡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貓兒被虐待,弄至遍體鱗傷,需要較長時間才可恢復健康,如現時三歲多的「藍藍」,過去被人遺棄在一個屋邨裏,當時貓兒已被人斬去雙腳,經獸醫治理後,現時已裝上義肢,活動自如。

每天接約10宗虐待個案

除了貓隻被人虐待外,被人遺棄的貓隻亦為數眾多。她續說,每天都會收到10多個電話,「好多人都會話我失業呀,養唔掂呀,我男朋友唔鍾意呀等理由。」因此,機構的幹事及義工們就成為了「執手尾」的人。

陳靈怡又指,如有被遺棄在街上的貓隻,不幸的話可能會被不法的人抱走,在非法繁殖場進行繁殖小貓,一年生三至四胎,每胎四至五隻。更慘不忍睹的是,「病咗嘅貓未必會醫,擺喺街度,由佢自生自滅。」

為了有效地防止市民虐待或遺棄貓隻,她促請政府應制定動物友善的政策,如增設動物警察巡邏,以及設立求助熱線,她引用外國的例子,「喺香港如果有人虐待貓,一定要發生咗先會處理,但喺外國,如果你見到呢件事可能發生,都會處理咗先。」

遷新會址兩層近400呎

香港群貓會新會址設有兩層,總面積近400平方呎,收留約40多隻被遺棄的貓隻,由義工及理工大學獸醫助護系的同學輪流照顧。陳靈怡表示,暫時未能公開開放時間表,但會在網站內公布。此外,有心人士可以資助500元作為貓隻預防疫苗等費用,或以每月100元的助養方式助養貓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