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20/11/13
本港近月爆出多宗海上走私動物案件,警方調查之際,本報追查到有新義安人馬,疫情下大搞非法賣貓生意,每月賣出約40隻名種貓,月收20萬元,至今運作九個月,估計收入近200萬元。記者追蹤發現,該幫人馬於紅磡租賃多個唐樓及屋苑,不斷轉竇避開耳目,另在網上揑造古仔博同情,借領養為名非法賣貓,惟涉事貓隻幾乎全部帶病,近半貓隻被領養後於數天內死亡,死因包括貓瘟、腹膜炎及貓感冒等。苦主們多次報警不果,他們提醒愛貓人士小心在fb大量湧現的領養帖文: 「英國短毛藍貓(英短),朋友家中問題養唔到,希望有愛心家庭接收……」,提防假領養、賣病貓的非法活動,估計已有過百人中招。
本報從網上聯絡到一個逾40人的苦主群組,當中一半貓隻於領養後一周內離世,領養費由4,800至9,800元不等,由於領養者都是愛貓人士,他們為醫貓付出數千至近20,000元醫藥費,不少人因貓貓救不活而傷心欲絕,更痛恨騙徒利用愛護動物人士善心行騙。
追究反被「撻朵」恐嚇
愛貓人士陳先生上月21日在網上看到領養帖文,聯絡對方在黃埔見面,對方聲稱兩周前以約8,000元從本地繁殖場購買一隻英國短毛貓,因家人敏感不能再養,故以5,900元出讓。陳認為價錢合理而領養,「第一晚(貓)已經嘔,我以為佢暈車浪就冇為意。」當晚貓隻更沒進食。
翌日,陳帶貓貓看獸醫,即被告知貓貓嚴重營養不良,建議餵奶補充體力,至第二日貓貓持續肚屙無力,陳再帶貓求醫,「醫生話已經救唔返,建議安樂死,畀佢去啦。」他與太太為此極度傷心。
另一名花費17,000元仍救不活貓的李小姐,其領養的貓貓最終因貓瘟離世,回想領養當日被對方演技騙倒,「佢係一個非常仁慈嘅爸爸,話好唔捨得呢兩隻貓。」事後才在網上發現苦主群組,「好痛恨,知道佢利用咁多無辜小動物嘅生命去牟取利益。」
事主報案遭警察警告
有受害人事後假扮領養引出騙徒追究,對方反恐嚇,更「撻朵」自稱新義安人馬。多名苦主報警不獲跟進,警員要求受害人自行搜尋證據,有事主不滿,反遭警員警告。
本報追查發現,操控這盤賣病貓生意的,為活躍於紅磡和尖沙嘴的新義安小頭目「哨牙仔」和「Teddy」,今年開始二人藉賣動物斂財,主要從內地走私名種貓狗來港,每隻成本僅數百至千元,然後訛稱本地繁殖,以數千至萬元轉手牟利。他們會在網上招攬領養人,待病貓成功出讓後,再以新的聯絡電話重新招客。
這門賣病貓生意早引起紅磡一帶商戶及街坊不滿,街坊梁小姐指「起初係賣狗,有貴婦狗、比熊、哥基。」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後轉為賣貓,「3、4月時,每日都有一、兩隻(貓)賣出去。」一個月可出售40隻貓,以每隻4,900元領養費計算,賣貓集團每月收入高達20萬元。
梁指,集團最初會帶客上樓睇動物,後來改在黃埔港鐵站交收,經常有苦主上門追究,「見過好多次嘈交」。另見過漁護署及警方上門搜查,惟不了了之。其實該班無良商販會周圍搬竇,但「搬來搬去都係民泰街,街坊都認得晒呢班人。」
本報追蹤發現,集團主要由兩名姓柯男子接洽交收,二人疑因多次被領養人追究,現已改往何文田站交收動物,並由一名外表純樸青年「推銷」。曾有領養人睇貓五分鐘後,即付10,000元領養一對英短;若領養失敗,年輕男子會將貓交回柯帶返住所。
警指不涉刑事 列糾紛處理
記者本月初放蛇相約姓柯男子,指有興趣領養希望「睇貓」,當時由該名自稱姓柯男子兒子的青年接洽,他強調貓隻健康,又指如有問題可退款,但他對貓隻狀況毫不了解,全程用電話向「爸爸」轉述記者查詢,當時青年曾稱貓隻在大埔繁殖場購入,但後來其父又在WhatsApp指「喺人哋屋企生咗買返嚟」,說法矛盾。
其後記者到何文田站找到正與人交收貓隻的姓柯男子對質,柯與年輕同伴表現錯愕,問及走私及行騙一律不回應,倉促逃走。
本周一凌晨,水警及海關在大嶼山對開海面截獲可疑快艇,撿獲43隻名種貓狗,包括英國短毛貓、貴婦狗等,疑涉走私動物,正調查貓狗來源。
就連串賣病貓案,警方回應指,於7月19日有人報案指因網上平台領養寵物後,發現寵物身體狀況有異,由於事件不涉刑事成份,案件列作糾紛;另於10月27日晚的個案,因涉案雙方表示自行解決,不用警方介入,案件列作糾紛;另有一宗因聯絡報案人不果,暫未索取更多事件詳情。
另稿:
密閉繁殖 環境差易傳染
事件中被領養的貓隻中,有12隻患上貓瘟,部份不幸病逝,獸醫指近年本港貓瘟並非常見疾病「一年都搵唔到幾隻」,估計該批貓隻飼養環境惡劣密集,令貓隻互相感染,一旦染疫,死亡率高達九成。
據苦主群組統計,被領養貓隻多數患上腹膜炎、貓瘟和貓流感等傳染病。獸醫蕭嘉和(圖)表示,貓流感康復機會雖較高,但手尾很長,「聽起上嚟流感啫,唔係好緊要,但其實可以好嚴重。」貓隻甚至會因病毒致角膜炎或口腔炎,「成個口腔爛晒,就算剝晒牙都未必醫到。」
另外貓腹膜炎最致命,死亡率高達99%;貓瘟則有五至九成可致死亡,如領養人家中有其他貓更有感染風險。蕭指18年前初入行時,貓瘟和狗瘟等傳染病十分普遍,惟近年則少見。
愛協促立法監管
他估計,涉事病貓有機會在狹窄密閉空間自家繁殖,「咁短距離,就算點清潔都一定係傳染得好高」。另一病源或與走私有關,因走私成本最低,且根據事主所述貓隻沒有「針卡」,相信該批貓隻從無打防疫針或由獸醫檢查。
愛護動物協會動物福利副總監侯安娜指,市民應慎選領養機構,提防來歷不明的領養動物,包括查詢棄養原因及來源,應向有規模及可信的機構領養;同時促相關政府部門制訂全面法例監管動物收容所的運作,以確保動物獲妥善照料。
另稿:
放蛇少、罰款低縱容惡行
「假領養、真買賣」與商戶無牌售賣寵物同樣違例,動保界人士指,因當局監管不力,且法例罰則沒有阻嚇作用,令騙徒繼續「長搵長有」。有律師指涉事假領養集團可能觸犯欺詐罪和無牌經營售賣動物,最高刑罰分別為判監14年及罰款10萬元。
「呢啲情況已經發生咗好耐。」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圖)指,根據漁護署資料,推斷本港現時有近千人非法賣貓狗,主要從網上搵客,卻因漁護署疏於巡查及放蛇,致問題沒有改善。
領養為名搜證困難
漁護署曾公佈於2017年3月至2019年1月共檢控42宗相關個案,涉案人被判罰1,500元至10,000元不等,但麥批評個案實屬鳳毛麟角,加上罰款金額過低,「賣一隻已經賺返」,所以非法販賣情況持續,擔心「會越嚟越衰」。
大律師潘學文指,賣貓集團若沒向事主提及或刻意隱瞞貓隻患病,可能觸犯欺詐罪,最高刑罰判監14年。雖該集團以領養為名,但其經營性質與售賣相同,若沒動物售賣商牌照,即屬無牌經營,可被罰10萬元,但潘指相關個案搜證困難,要證明貓隻被賣出前已患病,刑事檢控門檻亦十分高。
海關指,截獲疑非法進出口動物,會按程序轉交漁護署跟進,今年至10月偵破14宗動物走私案,當中只得3隻貓狗,去年全年則有46宗,撿獲10隻貓狗。
漁護署回覆,今年至9月止,署方收到142宗非法售賣動物投訴,成功檢控19宗,去年的166宗投訴中,則有34宗成功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