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

【動物權益】虐畜刑罰形同虛設?愛協督察︰以判刑衡量生命是殘酷

2020-10-29 14:29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www.hk01.com/%E5%91%A8%E5%A0%B1/541137/%E5%8B%95%E7%89%A9%E6%AC%8A%E7%9B%8A-%E8%99%90%E7%95%9C%E5%88%91%E7%BD%B0%E5%BD%A2%E5%90%8C%E8%99%9B%E8%A8%AD-%E6%84%9B%E5%8D%94%E7%9D%A3%E5%AF%9F-%E4%BB%A5%E5%88%A4%E5%88%91%E8%A1%A1%E9%87%8F%E7%94%9F%E5%91%BD%E6%98%AF%E6%AE%98%E9%85%B7

虐畜案從調查到立案,最長時間為六個月。愛協動物拯救隊總督察梁兆麟覺得這不單單是施虐者的審訊,涉案的動物同樣在等候判決,「動物獲救一刻,在我心裏面,牠們亦在等候判決。等警方六個月,看他們調查工作如何,能不能立案、上庭審議。最痛心的是,影響牠們之後是否可以找到一個好的家庭。」

不少主人被輕判或未被起訴後都有機會接回寵物,在拯救隊看來,便應該為寵物另找一個更合適的家庭。(鄭子峰攝)

不少主人被輕判或未被起訴後都有機會接回寵物,在拯救隊看來,便應該為寵物另找一個更合適的家庭。(鄭子峰攝)

現實是,不少主人被輕判或未被起訴後都有機會接回寵物,在拯救隊看來,原主人既然曾疏忽照顧,便應該為寵物另找一個更合適的家庭。親手拯救牠們,卻不得已看着牠們再度被送回疑似施虐的主人手上。試過有主人把狗放在車內暴曬,在法庭上保證不再犯錯,會好好照顧寵物,結果不消數年,又因同樣的情況被捕。梁兆麟解釋,「即使動物身上沒有晶片,但只要主人有相片能證明,那動物便等同於他的財物,沒有人可以隨便帶走。」

終究是制度的缺口,讓一宗宗人神共憤的虐畜案件,成為未了的故事。「過往的判刑都很輕,每條生命不過是(判囚)數個星期而已。」關學文輕輕地道。從刑罰輕重計算生命的價值或過度簡化,聽起來未免殘酷。刑罰並不僅為懲罰犯法的人,也是向想犯同樣罪行的人起阻嚇作用,「很可能連(施虐者)坐完監出來,我們仍未處理好被虐待的動物。不少動物都需要長時間治療,瘦到只剩下骨頭,經歷過對人失去信任,需要重新適應,我們會安排特別治療及進行行為訓練。」

深井豪景花園在今年2月14日情人節當日發生虐畜案,30隻寵物被人殘酷掟落街,導致18死12傷。事後警方卻因「證據不足」不提起訴。(資料圖片)

深井豪景花園在今年2月14日情人節當日發生虐畜案,30隻寵物被人殘酷掟落街,導致18死12傷。事後警方卻因「證據不足」不提起訴。(資料圖片)

社會輕視動物權益 提高刑罰影響有限

不少動保組織要求修例提高刑罰及增強阻嚇力。翻查相關法例,觸犯殘酷對待動物罪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梁兆麟認為,再提高多少刑罰,阻嚇力仍有限。他見過無數懷疑虐畜個案不被接納立案,最終不了了之,或因「證據不足」而無罪釋放施虐者。「你連立案都不能,就算是上庭,連1,500元也罰不到,比起丟垃圾或限聚令的罰則更低。倒不如做票控,即場見到有主人疑似照顧不好動物便即場票控罰款,比上庭來得簡單。」

(香港01製圖)

(香港01製圖)

關學文說,法例應該更新的是有關動物福利內容,現時條例未趕得上現在社會的標準。條例只明文要求要對動物提供充足的清水及食物,譬如,較早前有人把本來習慣在雪地生活的雪橇犬放在室外飼養,要在香港這普遍溫度較高的地方飼養雪橇犬,其實需要長期於室內開空調,才不讓雪橇犬感到過熱。

但因條例所限,即使拯救隊見到這種情況,也只能對飼主發出無約束力的勸喻或警告,當下一次出現相同情況,或可能成為檢控的事實證據。往往要等到動物的狀況變得不能再差時,才能介入。

即使拯救隊見到這種情況,也只能對飼主發出無約束力的勸喻或警告,當下一次出現相同情況,或可能成為檢控的事實證據。(鄭子峰攝)

即使拯救隊見到這種情況,也只能對飼主發出無約束力的勸喻或警告,當下一次出現相同情況,或可能成為檢控的事實證據。(鄭子峰攝)

拯救隊的督察說,自己並不負責調查工作,無意批評調查工作是否有缺失,也不是說要把施虐者告到最後,只是,公平完整的裁決過程能體現到城市對動物生命重視的程度。那遠比多少人飼養寵物更能讓人看到動物權益。

梁兆麟提到,「早幾天發現有兩隻狗被綁在樹底,頭頂有明顯傷口,之前也叫過主人帶牠們看獸醫,但主人不理會,狗隻的傷口才會惡化。叫了警察,開了file(檔案),希望今次能夠去(告)得到吧!」他特別指出,不論是搜證的警方,或是決定是否提出起訴的律政司,皆並非動物專家,欠缺相關動物知識。拯救隊作為第一身在現場進行拯救行動、接觸施虐者的人,惟有盡可能向警方提供足夠的證據,例如獸醫詳細報告動物的受虐程度,現場的照片證明施虐者如何疏忽對待動物。「我們花了很多心機,希望虐畜案得到一個更理想的判決⋯⋯」

拯救隊的工具大部份是加工或自製,如在繩索(右二)的鐵通位置加設海綿,避免狗隻用力咬時牙齒出血。(鄭子峰攝)

拯救隊的工具大部份是加工或自製,如在繩索(右二)的鐵通位置加設海綿,避免狗隻用力咬時牙齒出血。(鄭子峰攝)

拯救動物疲於奔命 為了愛還是為責任?

前後訪問過三名拯救隊督察,少說年資也有七年以上,在一間機構,負責同一個職務那麼長時間,到底是為愛還是為責任呢?「我人工真的很低很低,還不及同年畢業的fresh grad(新鮮人)。哈哈……」林冠豪稍靦腆地答道,「即使最後只成功救到一隻(動物),滿足感也很大。」

大概,比愛與責任更大的,是他們對每一個生命的尊重。不因自己是人類而自覺比別的物種尊貴,沒有任何一個生命因而要被看低,才能令他們不計回報,即使是只救一隻手掌般大、隨處可見的麻雀,也甘願上山下渠!

上文節錄自第237期《香港01》周報(2020年10月27日)《親睹動物屍橫遍野如煉獄 虐畜無情 拯救有價!》。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