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21/1/20
無業婦人涉嫌在深水埗偷去一隻日本短尾貓,她之後被警方拘捕和獲准保釋,豈料她旋即找貓主道歉,並涉嫌要求貓主銷案,她因而再度被捕。該婦人被控盜竊和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昨天被警方押解往西九龍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繼續調查。雖然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但裁判官考慮過辯方的保釋申請後,批准被告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可騷擾證人,案件2月23日再訊。
警已叮囑勿接觸證人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指1月16日早上有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偷貓,警方於同日下午拘捕被告,並在她女兒的住所尋回失貓。被告稍後獲警方保釋,當時警員已叮囑被告不要接觸證人,但被告於1月18日中午,曾在短時間內3次到事主店舖,請求事主原諒和銷案。雖然事主不懂得本地話,但有朋友為她翻譯。控方指押後期間,警方會調查被告的女兒會否與案有關,同時愛護動物協會將檢查案中失貓,以了解牠有否遭虐待。案件編號:WKCC 25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