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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30日)早上9時53分,警方接獲途人報案指,元朗大棠路一間銀行對開位置,兩名女子於上址放下一個紙箱,紙箱寫有free dogs(免費狗隻)字眼,箱內更有兩隻幼犬。警員接報到場,發現兩隻幼犬遭遺棄紙箱內,而可疑女子已經離去,初步相信有人遺棄動物。事後漁護署人員到場檢走幼犬,警員將案件暫列動物發現,案件仍在調查。愛協發言人指,暫未收到有關報案,呼籲如果有市民有任何有關資料或需要協助,可致電愛協熱線2711-1000。
漁農自然護理署回覆指,於今晨約10時半接獲警方轉介一宗發生於元朗青山公路旁,懷疑有狗隻被棄養的個案。漁護署職員按警方要求派員到現場收取兩隻棕黑色幼犬。經初步觀察後,兩隻幼犬健康狀況大致良好。狗隻暫時會安放在漁護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及照顧,而案件已交由警方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421章 《狂犬病條例》第22條,動物畜養人如無合理解釋而棄掉其動物,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