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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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動物收容所因管理惡劣,狗隻被迫進食同類求生,惟收容所主人僅被判處106小時社會服務令。港大法律學院和愛護動物協會今發表有關研究,顯示本港虐待動物的重罪者平均被判監2個月,遠低於外國標準。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韋凱雯促請政府立法規管動物收容所,並增設明確的量刑指引,按被告的具體行為加刑。愛協7年間紀錄335宗虐待個案 逾半疑犯不被檢控
愛護動物協會在2013年至2019年期間,紀錄335宗虐待動物個案。研究結果顯示,最常見的虐待方式為對狗隻造成身體傷害,達118宗,當中30%個案導致動物死亡;疏忽照顧的個案達亦102宗,其中27%的個案致命,包括在沒有食物或水的村屋中死亡。另外,逾170宗案件的疑犯因各種原因未被檢控,包括警方未能在6個月內成功搜證。
有12宗案件與囤積動物有關。其中一宗發生於2019年,該收容所已營運10年,並有收取公眾捐款。收容所義工揭發,所內的102隻狗及44隻貓當中,分別有28隻狗及8隻貓死亡,部份更成骸骨,收容所主人被判監10個月;另一宗於2014年發生,收容所的95隻狗當中有20隻死亡,更出現狗隻進食同類以求生的情況,收容所主人被判106小時社會服務令及1000元罰款。
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韋凱雯呼籲政府盡快制訂動物收容所牌照法例,規管收容所,並確保收容所具有一定的財政透明度。她強調,若飼養人自覺無法照顧大量狗隻時,應及早轉託予合適的機構。
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韋凱雯重罪者平均囚兩個月 團體促設量刑指引
韋凱雯續指,2013至2019年期間的虐待動物重罪者,平均被判監2.4個月,刑期雖比上次研究的數字稍高,仍遠遠落後外國標準。她以英國為例,指虐待動物重罪者的最高刑罰為判監3年,量刑起點為最高刑罰的35%,即約12個月。
她促請政府為虐待動物製定明確的量刑指引,列出一系列行為,包括使用工具虐待、涉及商業活動等,作為加刑的考慮點。
愛護動物協會調查主任秦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