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28, 2025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hkanimalpost.com/2025/12/28/12281-7/
緊急緝兇!一隻哥基犬昨日(12月27日)清晨6時20分左右在馬鞍山恆泰路隨主人在行人過路燈綠燈過馬路時,慘被一輛衝紅燈的紅色的士撞到輾過,當場身亡,據目擊者所述,肇事的士事不但沒有停車,但即場逃跑不顧而去。狗主已經報警,現急尋拍攝到當時情況的目擊證據,盼將兇徒繩之於法,為慘死狗狗討回公道。
知情者對本報表示,當日清晨6時20至25分左右,有叔叔與狗狗在馬鞍山恆泰路臨近迴旋處出口的士站斑馬線位,於行人過路燈綠燈時過馬路,怎料一輛紅色的士竟衝紅燈直接撞到和輾過狗狗,狗狗慘被撞出幾米外,肚子及下半身有輪軚印,在狗狗後面的狗主也幾乎被撞到,而該的士撞死狗狗後更不顧而去。
他表示,當時看到那叔叔在馬路中心看著狗狗哭,有好心人幫他報警,並聯絡了他幫忙,他到場時狗狗已經離世。
他又表示,警方到場指事發位置沒有閉路電視,因此在附近貼上告示,尋找更多目擊證據。不幸離世狗狗名叫Youmi,是只得4歲的狗女,平時非常聽話,會跟着人行走及會聽指令,希望有人拍攝到事發經過,提供證據去緝拿兇徒。
根據《道理交通條例》,衝紅燈罪行有機會觸犯「危險駕駛」罪,如經公訴定罪,最高罰款2萬元及監禁3年。
另根據同一法例,任何車輛撞到狗隻,司機必須停車及報警,並向任何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姓名及地址等個人資料,否則須於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報警。若司機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可處罰款1萬元和監禁12個月。如沒有在意外發生後不遲於24小時內報警,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另如涉及刻意駕車撞死狗隻,有機會觸犯《防止殘酷對動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