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

狗狗拉里咬死兩狗案 漁護署落控起訴狗主明提堂

Aug 19 , 2026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hkanimalpost.com/2026/08/19/08193/

身世可憐,屢被棄養的5歲狗狗「拉里」日前在元朗咬死兩狗,漁護署今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控告52歲涉事狗主,指其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案件於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並指正跟進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控其他控罪。至於拉里的情況,漁護署指會為狗狗作性情評估,以決定合適的處理方式。本報向漁護署查詢拉里情況,惟暫時未獲回覆,未知拉里生死。

本報今日報道狗主昨日於警署被漁護署人員要求簽署棄養書,狗主又向毛守救援Kent指聽到有漁護署人員稱要處理拉里以向市民交代。今日漁護署助理署長葉彥亦在電台節目提到如果主人決定將狗交給政府,政府會作適當處理,包括考慮「人道處理」。
Kent在晚上表示,狗主說後悔簽棄養書,並會在今日致電漁護署要求取消棄養,惟過去多個小時狗主完全失聯,連WhatsApp都沒上,不知發生什麼事,他會嘗試再聯絡狗主了解最新情況。

漁護署則在晚上7時49分發新聞稿,指已起訴狗主觸犯《危險狗隻規例》,於今年7月和8月期間,至少兩次未有按照法例要求在公眾地方穩妥地牽引其狗隻,而該狗隻分別襲擊3隻狗隻,導致1隻狗隻在7月10日受傷及兩隻狗隻在8月17日死亡。案件將於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指:「涉事狗隻正在漁護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涉案男子已簽署同意書,將狗隻的管養權交予漁護署。本署會為該狗隻作性情評估,以決定合適的處理方式。」

漁護署又表示,會與律政司緊密合作,做好調查和檢控工作。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漁護署強調,按現行法例,所有狗隻畜養人或任何促使、任由或准許該狗隻出現在公眾地方的人,必須以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狗隻,不可對其他人或動物造成滋擾或傷害。大型狗隻(體重20公斤或以上)更必須以長度不超過兩米的狗帶牽引。漁護署已加強狗隻牌照巡查,並針對違規行為嚴正執法,以保障動物健康及公眾安全,畜養人切勿心存僥倖。

漁護署會繼續聯同動物福利機構加強教育帶狗人士的管束責任,並提供犬隻訓練課程,教授犬隻的行為問題和訓練技巧。署方亦正檢視現行罰則的阻嚇力是否足以打擊畜養人不負責任的行為。

拉里身世可僯,是一隻混種西班牙藏獒,只得5歲,身世可憐,短短5年已經經歷4任主人,「最早是有錢人買了一對回來,因為兩狗經常打架,有錢人將比較乖的拉里賣給了第二任主人,然後又輾轉棄養,最終到了現時第4任主人手上。」他指,現主人住在寮屋,但將拉里放在屋外養,只有鐵絲網圍住,結果拉里多次挖洞偷走。

很多市民同情拉里情況,認為該問罪的是狗主,而非用狗狗來祭旗,加上毛守救援亦答應可以接收拉里並提供行為訓練及妥善照顧,因此很多市民電郵漁護署,希望不要將拉里人道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