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

虐狗案技工堅稱愛犬

《蘋果日報》,2012/1/11

水電技工將所養的唐狗通宵鎖在狹窄的工廈廁格內(圖),環境欠佳缺水缺糧,更甚者是綁住唐狗的繩子過短,令牠無法躺在地上休息。可憐唐狗獲救時瘦骨嶙峋,背上毛髮幾近脫光。技工昨日承認虐畜罪,但堅稱自己是愛犬之人,犯案是一時疏忽,又諉過友人照顧不周。裁判官揚言對其說法難以置信:「你隻狗唔識講嘢咋,否則佢投訴咗好耐喇!」

工廈業戶舉報揭發

任職冷氣水電技工的 45歲被告劉錦鴻,被判罰款 12,000元。辯方求情指,被告租用工廈單位存放工具,但早前被迫遷。由於事務繁忙,故將 07年開始飼養的案中愛犬,交給朋友照顧三個月,並於去年 11月 20日凌晨取回愛犬,放到新蒲崗嘉就工業大廈 11樓的新租單位。

辯方指當時唐狗已健康欠佳,被告也覺傷心。惟因新單位有油漆味,被告為免愛犬吸入,順手拿短繩子將牠綁在廁格內,留下少量食物及水,打算翌日再處理。

同月 21日晚上 7時許,有現場業戶舉報,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發現該處衛生環境欠佳。唐狗一度被充公,但早前發還給被告。裁判官陳錦昌質疑被告的解釋謂:「你咁樣仲話愛狗?我為你隻狗感到難過!」裁判官認為被告一旦養狗,便有責任提供合適的生活環境。

案件編號: KTCC1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