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

釣友無視休漁期 水塘大擺魚竿陣

《東方日報》,2020/7/12

本港違釣嚴重,近期為每年的「休漁期」,卻有不少釣魚發燒友無視法紀,帶齊魚具、魚餌前往水塘釣魚。記者日前巡查多個水塘,「違釣黑點」大埔船灣淡水湖有人大擺「魚竿陣」,更非法使用魚網捉魚。荃灣城門水塘一個下午便有廿人垂釣,有釣友更「即釣即劏」。有議員指水塘為本地供應珍貴水資源,政府應加強把關工作,建議水務署增加人手巡查及改善監察水塘的配套設施。

為令本地魚類有休養生息的機會,港府規定每年四至八月為休漁期,釣友即使領有釣魚牌照,亦禁止在水務署的水塘進行捕魚活動。但日前周末,記者在城門水塘發現約廿人違法垂釣,有父母帶同子女享受釣魚家庭樂,亦有疑似南亞裔人士利用魚網捕撈,更即場把捕獲的大魚劏開處理,水塘水源即時被魚內臟和鮮血污染。

明知故犯 聲稱只為消遣
「話知佢攞咩牌,我睬佢都傻。」記者日前巡查期間,有釣友釣得一條約十吋長的水魚,釣上岸後馬上用袋包起水魚頭,將其打暈,再拆除魚鈎,其後入袋索緊,並致電朋友來帶走。他稱知道現時屬休漁期不能垂釣,但認為現在是「非常時期」(疫情),多人垂釣屬無可厚非,「依家唔畀人釣魚,啲人仲可以去邊?」他指以往亦曾有水務署人員來巡查,但只作勸喻,並未有實際行動,故他不擔心會被檢控,「捉咪由佢捉囉,佢捉你都冇辦法(口架)。」

議員倡限制人數增天眼
本報去年揭發有疑似內地漁民非法拖網捕魚的船灣淡水湖,違釣情況依舊。近涌背營地附近水塘有數名釣友越過圍欄,小心翼翼從山坡而下,在水塘邊擺起「魚竿陣」。其中一名老翁在塘邊擺放四支魚竿靜候,甚至利用魚網捕撈,成功釣得一條水魚及小量海筍,「條水魚拎番屋企燉藥材、燉雞,咁大隻出面酒樓賣一千蚊都唔止。」該老翁又指該水塘在狂風暴雨的日子,可釣獲大頭魚、鯇魚等,甚至是二、三十斤的鯉魚。他對違法垂釣直認不諱,並指知道休漁期間「有牌都唔釣得」,聲稱自己只為消遣,「得閒咪嚟釣,釣嚟玩吓。」

大埔區議員蘇達良表示發現水塘違釣多為區外人士。他亦認同水務署需要加強巡查,而且應限制郊外垂釣人士數量,除保障魚類得以休養生息外,亦可減輕區內交通和設施負擔。

現時全港共有十七個水塘及九個灌溉水塘開放給市民釣魚,釣魚人士須預先向水務署申請釣魚牌照,而且每次釣魚只限使用一支釣竿及釣絲,嚴禁使用魚網或其他捕魚工具,亦不得使用爆炸品、有毒物質捕捉或殘害魚類,單日魚獲數量不可超過兩條及規定的長度要求。任何人無牌釣魚或違反釣魚牌照的條款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一萬元。

議員柯創盛直指水塘為本地供應珍貴水資源,政府需做好把關工作,避免市民誤入及進行一些有機會污染水塘的行為。他認為港府需檢視現行水塘保安措施及增加人手巡查,同時硬件配套設施亦需作出相應調節,確保違釣不再發生及水塘管理能維持一定水平,「閉路電視應該要有。」

水務署:將採取檢控行動
水務署過去三年就違例釣魚活動作出的檢控及定罪個案共有五十八宗,今年截至六月底則有四宗。發言人表示,該署每年在各水塘進行約二千次巡查,視察有否違例釣魚活動;上月中便曾突擊巡查船灣淡水湖,並查問及記錄數名違釣人士的資料,稍候會向他們採取檢控行動。另外,該署亦在水塘範圍內豎立警示牌及安裝閉路電視,以及透過網頁及電視媒體加強宣傳和教育,呼籲市民不要進行違例釣魚活動。 

另稿:
經驗不足裝備差 禍患無窮

香港釣魚發燒友眾多,為釣大魚,不少人或會以身犯險,選擇在晚間或下雨天出海釣魚,但此舉十分危險,若無豐富經驗和足夠安全裝備,容易發生意外。早前便有一名愛好垂釣的七旬老翁在小西灣對開海邊釣魚期間,意外失足墮海遇溺身亡。有釣魚專家勸喻市民享受釣魚樂時,要注意安全,並按自己能力選擇合適地方釣魚。

「好多釣魚人士唔會留意情況,最緊要有魚釣,所以即使係好危險嘅地方佢哋都會去。」釣魚專家阿然指很多時候,釣魚人士都會因為過於專注尋覓一個好地方釣魚而忽略周邊環境危險,甚至在一些不適合地方垂釣,如防波堤、禁區等。

夜釣風險高 獨釣好危險
阿然提醒釣友事前要留意當日的天氣狀況,並準備足夠安全裝備,如救生衣、防滑鞋等。新手亦應避免夜釣,因晚間光線不足,一旦海面有暗湧或浪潮難以察覺,容易被捲走,故最好避免「獨釣」,並至少有兩至三名經驗豐富的釣魚人士陪同,可互相照應。

另稿:
水塘亂放生 或釀生態災難

本港水塘交通便利,除是垂釣勝地外,更吸引一眾善心人士到此處「放生」。放生原意是透過釋放被捕獲的動物,為自身積福,但胡亂放生卻可能釀成生態大災難,隨時好心做壞事。有環保團體指盲目放生對水塘的破壞性極大,批政府多年不作為,無改善問題。

「喺水塘野放一啲非原生品種,對生態系統嘅影響遠遠大於釣魚。」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總監程詩灝指受宗教放生活動影響,現時本地水塘充斥很多非原生本地物種,如巴西龜等,會破壞水塘的生態平衡,更可能威脅水塘使用者的安全。

促署方增加資源監察
「點解政府執法能力咁弱?導致一啲人喺唔容許嘅範圍內進行一啲違法嘅行為。」程表示政府仍有很大進步空間,水務署應增加資源監察放生行為。至於是否應該立法規管盲目放生活動,他認為立法難度大,難「一刀切」完全禁止宗教團體放生,但宜向宗教團體發出清晰指引,列明可供放生的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