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Daily News A10 港聞 |814 Character(s) |2023-03-18
捕獸器隱沒山野間,不論是非法還是合法擺放,都會為動物帶來不可挽回的傷害,亦有可能誤傷途人。近日有狗隻在元朗誤中捕獸器,雖有熱心人士欲施救,但狗狗痛極甚為慌張,強忍痛楚強行掙脫捕獸器,負傷逃去。事隔數天,才被該熱心人士重遇救起,惟因左後肢骨肉分離,傷勢嚴重,無奈要截肢。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批評本港落後,仍視捕獸器如此殘忍工具為合法用具,亦質疑港府合法使用捕獸器有否指引。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本周二(14日)收到有關個案,據熱心的七旬伯伯稱,當日在白泥村重遇該隻誤中捕獸器的狗狗,但是其左後肢已經慘被扯到見骨,血肉模糊,部分捕獸器殘骸仍緊緊勒住其左後肢,遂即時把牠救起,帶到協會的動物醫院接受檢查及治療。
由於狗狗已經受傷多天,醫生診症後決定即晚為牠進行左後肢截肢手術。義工為狗狗改名「靚靚」,希望牠日後成為健康的靚靚狗。
在接下來的日子,狗狗會接受全面的護理和治療,待身體狀況穩定後,希望狗狗能重新適應牠的身體。
漁護署邊拆除邊放置
協會認為,從傷口可以想像到,狗狗當時為了逃脫保命,冒着左後肢有可能被扯斷風險,仍拚命地強行脫離陷阱,無法想像狗狗所承受的痛苦。協會批評,捕獸器是殘忍的捕捉動物方法,可惜香港甚至其他國家仍然視之合法用具。根據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因殘酷地將其折磨、激怒或驚嚇及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已觸犯了香港法例,可惜「不合理」、「不必要」的痛苦,不知是誰來釐定;又質疑港府在合法使用捕獸器的時候,又有否充足指引。
捕獸器為動物帶來傷害毋庸置疑,但當局一方面檢走野外非法捕獸器,另一方面卻合法擺放捕獸器,做法令人摸不着頭腦。例如漁農自然護理署聯同其他部門,今年3月在將軍澳寶林邨附近山坡打擊非法使用狩獵器具,移除11個捕獸籠,救出一隻籠裏豹貓。然而,去年7月卻有人發現該署在青衣寮肚山將7個套索捕獸器綁在樹底捉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