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7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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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錦公路發現受傷牛隻。昨晚(26日)11時許,有駕駛人士沿荃錦公路往大帽山方向行駛,途經扶輪公園自然教育徑對開時,見到一隻幼牛受傷躺在路中,懷疑牠被其他車輛撞傷,於是報警。幼牛右前肢受傷,自行返回行人路。(陳永武攝)現場可見,該隻幼牛右前肢受傷,懷疑見到車輛和陌生人,自行返回行人路,在馬路遺下血跡。其間有同伴在場守候,警員調查後通知漁護署到場。
本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訂明,如有車輛發生意外而導致不在車內的動物受到損害,該車輛的司機必須停車。司機亦須向任何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包括姓名及地址的個人資料,否則須盡快而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報警,「動物」的定義涵蓋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202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更規定,司機如果撞到貓隻或狗隻必須停車。
一旦司機在有關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而沒有提供個人資料並沒有在意外發生後盡快及不遲於24小時内報警,則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