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

增罰則研究復研究 蹉跎6年荒謬

 Oriental Daily News A01 要聞 |525 Character(s) |2025-10-08

【本報訊】本港動物殘酷對待事件屢見不鮮,近日再有貓隻於元朗離奇死亡,引起社會嘩然。政府早於2019年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展開公眾諮詢,但相關立法工作至今仍未有時間表,惹人詬病。當局早前在立法會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承認,政府正進行修例研究工作,需再徵詢持份者意見,修例恐「原地踏步」。

擬施加謹慎責任 確保動物福利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早前指出,當局多管齊下遏止虐待動物行為,包括研究提高刑罰以增加阻嚇力,並強化執法及教育宣傳。不過,修例方向仍處「探討」階段,計劃向動物負有責任的人施加「謹慎責任」,要求妥善照顧動物飲食、健康及環境等福利。

政府早於2022年5月曾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已於2019年就該條例的修訂建議進行公眾諮詢。議員江玉歡今年初曾指,有意見認為相關修訂建議至今仍未列入立法議程,進度不甚理想。議員劉國勳早前亦表示,政府早於2019年建議修訂條例,期望當局盡快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先審議爭議較少的部分,提高罰則。劉國勳稱,目前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欠阻嚇力,建議最高罰款增至例如100萬元、最高監禁期由3年增至7年,建議同時引入可公訴罪行,令起訴不受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