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星期四

立法會三題:放生動物活動

Hong Kong Government News (Chinese) 新聞公報 |2046 Character(s) |2023-05-31

立法會三題:放生動物活動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賢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多年來部分市民胡亂放生動物(放生)的情況未有改善,包括於不適合生境放生,以及放生具侵略性、外來或雜交物種,讓人質疑現行法例未能起阻嚇作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漁農自然護理署透過海報宣傳放生可能帶來的影響,並呼籲公眾考慮以植樹、捐贈及義工服務等其他善行代替放生,政府有否評估有關宣傳教育工作的成效,包括過去三年,每年接獲有關的舉報宗數、分別有多少人被捕、檢控及定罪,以及該等數字所呈趨勢;

(二)鑑於上屆政府建議,在《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下,引入「釋放或棄置動物而引致不必要的痛苦」的罪行,但有意見認為,該建議並未針對胡亂放生問題及有關活動對生態的影響,政府會否效法國家提倡的「科學放生」及參考國家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對該條例作出修訂;及

(三)會否考慮規管放生活動及推動「科學放生」,例如規定市民必須透過獲准承辦或舉辦「科學放生」或增殖放流活動的團體,進行放生活動?

答覆:

主席:

不恰當地放生動物,包括放置動物在不適合生存的環境,例如把淡水生活物種放生入海,有可能會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甚或死亡;若放生的物種屬外來或與本地生態不協調的物種,也有可能會與原生物種爭奪資源,對本地生態造成負面的影響。按照《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若不當的放生行為引致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就何俊賢議員的提問,答覆如下:

(一)因着宗教信仰和文化傳統,多年來香港都經常有放生活動。漁農自然護理署,下稱漁護署,近年與關注放生活動的組織,包括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愛護動物協會及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等,合作加強公眾教育,提醒市民在參與放生活動前必須謹慎考慮如何安排、選擇和操作,以免引致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或影響生態環境。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展示針對放生的教育及相關宣傳海報外,亦在放生熱點如溪流、廟宇、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公園,和渡輪公共碼頭等位置展示宣傳橫額。漁護署更會在經常出現放生活動的節日到放生熱點巡查和宣傳,確保相關放生行為不會引致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

漁護署亦主動接觸主要宗教團體,討論放生可能對動物福利和環境生態的影響,共同建議市民以環保、植樹、護林、素食、節約等行動及生活習慣,取代放生,並且一同向善信呼籲,要避免不當放生行為,除了損害動物福利及可能對本地生態做成影響外,亦有違宗教信仰放生的原意。

根據漁護署的觀察,上述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近年市民的放生行為已有所改變,放生活動沒有以前那麼廣泛,從前常有發生的把淡水生活動物放生入海,已經不再常見。放生活動現時主要集中在個別宗教節日,以及一些熱點,如碼頭、河流及水塘等。放生的物種亦是一些常見的海鮮及龜類等生物。這些活動一般並不構成動物福利問題。漁護署在剛過去的佛誕日派員到放生熱點進行巡查和宣傳教育,並沒有發現涉及殘酷對待動物的個案。至於保育方面,因為現時放生的一般都是一些常見的海鮮及龜類等生物,所以亦沒有跡象顯示放生活動對本地的生態構成明顯不良影響。

二○二○年至二○二二年漁護署接獲有關放生的投訴分別為兩宗、11宗及一宗,沒有人因放生動物干犯殘酷對待動物罪行而被捕。

(二)及(三)雖然宣傳和教育工作對減少不良放生行為有一定效果,政府認為仍然有做得更好的空間。除了繼續加強公眾教育外,我們計劃循兩個方面進一步減少不當放生行為。在動物福利方面,我們打算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明確指出放走或遺棄動物因而對該動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例如把淡水魚類或龜放生到不適合生活的海中,是殘酷行為,即屬犯罪。我們亦計劃建議提高針對殘酷對待動物行為的罰則,以提升阻嚇力。我們正在為修訂該條例作出準備工作,估計大約會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可以將法例修訂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另一方面,我們計劃試驗透過推廣科學的增殖放流行動,以進一步減少傳統的放生行為。增殖放流即是在海洋及河流放流水生物種,包括成魚、種苗,甚或其他物種。這種科學的增殖放流行動可以增加漁業資源、改善海洋及河流環境。

漁護署已經有參考國家制訂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在香港合適海域進行增殖放流行動。為進一步減少傳統的放生行為,該署將會邀請相關宗教團體和漁民團體,一同探討讓公眾參與由政府策劃及進行的增殖放流活動的可行性,並透過教育宣傳,希望引導市民以參與科學的增殖放流活動,或其他善行代替傳統放生活動。該署會物色合適地點,例如海岸公園等受保護水域作試驗計劃,並且邀請相關漁民、宗教和其他關注放生團體,以及公眾人士,試行參與增殖放流活動。具體來說我們希望透過適當安排,市民可以在指定的合適地點,恰當地放生可以增加漁業資源、改善海洋及河流環境的動物,達致多贏。漁護署會就擬議的試驗計劃與各相關團體作進一步溝通和安排。

多謝主席。

20235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