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 Wei Po A14 本港新聞 |373 Character(s) |2024-09-28
香港文匯報訊 一名45歲中國籍女子因走私64隻瀕危龜隻到香港,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昨日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8個月。
海關人員1月27日於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從東京抵港的中國籍女旅客,經搜查後在其行李箱內發現共64隻龜隻,其中37隻被包裹在襪子裏,其餘27隻則被裝進兩個小膠箱。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一名人員其後到場,確認有關龜隻均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附錄II列明物種(包括61隻箱龜和三隻斑點水龜),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該女子即場被捕。
該女子涉嫌非法進口《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附錄II列明物種以及殘酷對待動物,被控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她昨日在區域法院認罪及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