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

導盲犬及視障人士被要求離開餐廳 涉事餐館事後出聲明道歉 By Hong Kong Animal Post -

Mar 18, 2021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21/03/18/03181-2/

狗隻經常遭遇不公平對待,甚至連受法例保障可進入公眾場所的導盲犬都被歧視。位於觀塘的日式餐館「釣魚船屋」一名店員昨日以導盲犬不能進入餐廳為由,要求視障人士詠文與導盲犬Delta離開餐廳,公然違反《殘疾歧視條例》。香港失明人協進會公開譴責事件,並表明向平機會及食環署投訴。「釣魚船屋」在今日凌晨發表道歉聲明,指涉事的新員工不知道公司做法,會檢討流程及張貼「歡迎導盲犬」的告示。本報正向平機會查詢事件。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昨在其facebook專頁發帖,指昨日收到視障人士詠文求助,指觀塘一餐廳的店員以「導盲犬不能進入餐廳」為由,要求她及導盲犬Delta立即離開餐廳。

事源該視障人士詠文與導盲犬Delta於昨日下午1時進入位於觀塘的日式餐館「釣魚船屋」用膳,在點餐後,有店員突指導盲犬不能進入餐廳,詠文的同事即場提醒法例上容許導盲犬進入餐廳,視障人士亦有使用導盲犬出入的需要,但店員卻說老闆指明其餐廳門口沒有張貼「歡迎導盲犬進入」標誌,因此不歡迎導盲犬進入,更說會幫她取消點單。詠文和導盲犬Delta最終被趕出餐廳,十分難受和無奈。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對事件感到憤怒,強調社會需要友善共融的環境,會去信平機會及食環署反映情況,希望視障人士得到公平合理對待,並教育大家知道導盲犬可帶視障人士進出餐廳、商店、公共交通工具等。

協會事後收到該餐廳的主管以電話致歉,指前線員工法律知識薄弱,培訓不足。

涉事餐館釣魚船屋在今日凌晨12時半在其facebook專頁發表聲明,對事件表示歉意,並指涉事的員工是新人,不熟知該餐館的宗旨和做法,並解釋:「有關同事當時可能基於衛生考慮,當時禮貌性詢問客人是否可以把導盲犬暫寄在門口,可能當時措辭並不理想,有所誤會並帶來不愉快感覺。」

釣魚船屋表示絕不抗拒導盲犬,會檢視員工接待客人流程,加強顧客服務培訓,確保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並會在門口當眼處張貼告示,表明歡迎導盲犬。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任何人如拒絕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容許公眾人士進入的處所,或拒絕向他提供服務或設施,即可能被視為觸犯法例。而《食物業規例》第10B條則列明導盲犬可進入食肆範圍內。

圖片來源:香港失明人協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