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

警方:擅取他人寵物是犯法 29歲男大埔盜狗被捕

 Sing Pao A05 突發 |256 Character(s) |2022-07-10

【本報記者報道】警方於上周三(七月六日)接獲報案,指有人在大埔林村抱走一隻他人飼養的狗隻並離去,警方昨天拘捕一名29歲男子涉嫌盜竊狗隻。大埔警區動物罪案專隊接手調查案件,經深入調查後,昨天(9日)在上水新豐路拘捕涉案的29歲姓楊本地男子,並同日在元朗八鄉的一間村屋尋回該狗隻,牠經相關機構檢查後證實並無大礙,並已交還報案人。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九條,盜竊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擅取他人寵物不但犯法,更剝奪了動物的權利。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