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

涉撞斃貓不顧而去 七人車司機被捕

 Ming Pao Daily News A04 港聞 |644 Character(s) |2022-07-12

【明報專訊】一名男子上周涉於元朗駕車撞斃花貓,其後不顧而去。警方昨午在元朗拘捕中年男司機,懷疑與案有關。貓主眼泛淚光稱,起初不敢看回涉案閉路電視片段,「知佢死得好慘,條脷出埋嚟」。

貓主:路段屬私家 不應有車

網上流傳一段閉路電視影片,上周四(7日)下午3時許,一輛七人車沿元朗欖堤東路行駛,駛進一條窄巷時,前方位置有一隻黃白色貓咪坐在地上,惟司機未有減速,撞向貓咪並捲其入車底,其間傳出物件被輾過聲音。涉事車輛離開後,被撞貓咪掙扎倒卧路邊。

警方其後接獲65歲唐姓女貓主報案,稱看過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其貓被撞斃,經調查後以涉嫌「不小心駕駛」、「交通意外後沒有報警」和「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拘捕涉案43歲薛姓一名男司機。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昨午有網民於元朗大會堂社區中心對開,發現有警員正截查一輛停泊於雙黃線的七人車,車牌疑為涉事車輛,該車被拖走扣查。

貓主向傳媒稱,收養了8隻貓,被撞斃的貓收養了14年,她說涉事路段為私家路,平日不應有車駛進,以往亦曾有貓被車死。她批評司機不顧而去,希望為貓討回公道。

根據《2021 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如有車輛發生意外而導致不在車內的動物受到傷害,司機必須停車,並須向警務人員或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包括姓名和地址的個人資料,否則須在24小時內盡快報警。違者可罰款1 萬元和監禁12 個月;而沒提供個人資料且沒在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報警,則可罰款2.5萬元和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