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 Wei Po A03 文匯要聞 |890 Character(s) |2022-07-22
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有市民擔心野生動物定義模糊,容易誤入法網。謝展寰昨日在訪問中解釋,條例修訂後不會存在灰色地帶。野生動物是從物種上進行定義,並非單獨指某一種動物,如貓狗等本身已馴化的動物,即使是流浪狗亦不會視為野生動物,因此餵飼貓狗不會被視為違法,市民無須擔心。
特區政府建議修例,將目前《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中有關「禁止餵飼任何野生動物的地方」擴展至覆蓋全香港,以更有效管控野豬,同時提高非法餵飼刑罰,以及引入在禁餵區內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定額罰款。
有人擔心如餵飼野狗以至白鴿等會否導致犯法,認為存在「灰色地帶」。「其實就沒有那麼多灰色地帶。」謝展寰解釋,野生動物是物種,而非單獨指某種動物,而貓狗等屬於已馴化的動物,即使是流浪狗等亦不屬於野生動物,因此餵飼貓狗不會被視為違法。
他續說,鴿子亦屬於被馴化了的物種,因此現時不能禁止餵飼鴿子,但由於因餵飼鴿子而出現了滋擾市民的情況,因此已和律政司商量,包括透過修例等方式禁止餵飼鴿子。
被問及若市民本意是餵飼流浪狗,而野豬過來「搶食物」會否導致該市民違法時,謝展寰笑說:「如果把食物隨意丟到地下,無論用意是什麼都是亂拋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