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1/9/14
註冊慈善團體「香港貓咪俱樂部」,獲社會福利署及食物及環境生署批准於街頭進行籌款及義賣活動,該機構最近被指涉嫌將有關「攤位」連同籌款工具轉租予無牌小販從中圖利,社署及食環署均表示會跟進有關個案。「香港貓咪俱樂部」負責人昨日則聲稱不方便回應事件,又聲言「會搵警方處理」。
社署昨回應指,如獲發牌照的機構將許可證轉租其他機構或人士,或非作慈善用途,當局會按個別情況作出跟進,如有需要會轉交相關執法部門處理。社署強調當局的公開籌款許可證只會發予申請的機構作慈善用途,並不會發給個別人士,社署已跟進有關個案。
食環署表示,小販牌照持有人不得將攤檔分租、轉讓或借予他人,任何人在未有獲授權下明知而管有已發給他人的牌照,亦屬犯罪。就此個案,當局會作出跟進,如有足夠證據,會對涉嫌違例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稱「會搵警方處理」
貓咪俱樂部負責人王雪晶,洋名Jane Wong昨表示,不方便就事件回應,「會搵警方處理」。當記者追問是否已報警求助時,她只表示「會有人負責處理,唔可以答到你,遲先再接受訪問。」不過,警方表示,昨日截至下午四時暫沒有收到有關個案的報案。廉署發言人則表示,不會評論個別案件。
貓咪俱樂部於○九年註冊成為非牟利團體,根據社署資料顯示,該會於整個九月份均會在全港多處進行籌款及義賣活動。貓咪俱樂部近日被指將部分已獲發牌的義賣攤檔,連同籌款所用的善款箱等工具,以及食環署和社署的許可證一併以日租四百元,轉租予無牌小販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