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星期五

荔枝角垃圾站虐殺野豬案 警再拘一男子共兩男被捕

Feb 4, 2021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21/02/04/02031-4/

荔枝角長坑路近垃圾站日前發生虐殺野豬案,有人目擊三男子以硬物殺野豬,其後逃去,警方繼前日拘捕一名44歲林姓男子後,昨日再拘捕一名27歲林姓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估計現時尚有一名兇徒在逃。

有市民在1月31日晚上10時於上址聽到動物慘叫聲,赫然發現有三名男子疑以硬物殺害一隻野豬,當時野豬腳部被捕獸器夾傷,三人見事發即跳上車輛逃逸,在場市民記得車牌,警方在前日凌晨拘捕一名44歲林姓疑犯。

警方表示,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追查後,於美孚九華徑拘捕一名姓林(44歲)本地男子,他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正被扣查。警方亦指於案發地點發現兩個懷疑捕獸器。據知,雖然持香港身份證,但被捕男子姓名為大陸拼音,相信是內地移居港人,於深水埗居住,任職送貨司機。

警方昨日凌晨再於荃灣大河道拘捕一名27歲林姓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非法管有及使用捕獸器,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香港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非法管有或使用狩獵器具,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不合理地而引致動物受傷及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本報稍後會報道有關該野豬的身世和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