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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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過分!有人將狗放在車尾箱於馬路行駛!有市民今早11時許於大埔目擊一輛中港車牌車輛將狗狗放在半打開的車尾箱內,令狗狗處於有危險的場景中。那市民拍下照片上載網上,並致電1823向政府部門投訴。該市民對本報表示:「真的接受不到這樣對待弱小動物,而且亦可能影響到其他道路使用者。」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指這做法對狗造成危險,而且可能觸犯交通法例,可向警方舉報。
同類型案件,警方過去曾作出拘捕。去年9月,有市民在西貢白沙灣目擊一輛車牌為MY818的車輛,將狗狗放在車尾箱,狀甚危險。愛護動物協會將案件轉介警方,警方於去年9月3日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於西貢拘捕一名59歲姓楊男子。
熱心市民在網上上載相片,顯示一輛中港車牌HY9978,將一隻狗放在半打開的車尾箱。那市民對本報表示,今早11時許於大埔寶鄉街向寶湖路方向,目擊這輛行駛中的車輛,一直將狗置於打開的車尾箱。
他表示,動物是生命,不能接受有人這樣對待弱小動物,而且扛開車尾箱行使,亦可能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影響。他表示,已致電1823向政府部門投訴,惟目前未收到回覆。
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指,這一單警方可以執法,因為會對狗造成危險,例如狗隻從車輛跳出去。他又指,如果嚴格執法,交通警也可以跟進,「平時如果車門、車尾箱沒關好,都可能影響道路安全,這單將狗放在打開的車尾箱,很明顯有機會觸犯交通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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