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報》,2010/8/10
互聯網上近日流傳一段片段,一名年約十歲的男童,將一隻青蛙包裹在白色膠袋內,連續扳動手上的氣槍射擊青蛙。青蛙中彈後不斷掙扎跳動,男童連環發射十多發膠彈後,青蛙傷重死亡,男童有虐畜之嫌。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任何人令動物受到不必要的虐待,已構成虐畜成分。不過,假如虐畜人有合理解釋,或因受到動物襲擊而殺死牠,警方將因應情況是否控告其虐畜罪名。另外,若虐畜者年齡為十歲以下,法律上認為沒有犯罪能力,也不會被控告虐畜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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