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5日星期日

尋常百姓捍衞養狗權利

《蘋果日報》,2010/8/14

阿 Car 幾年前住在村屋,朋友怕她悶,送了頭臘腸狗給她作伴,人狗日久生情。誰知後來出現了第三者,她與男友拍拖兩年結婚,條件是要老公把她深愛的狗仔,視作親生仔看待。婚後 Car 搬到夫家公屋單位居住,狗仔變成非法居留。

阿 Car 坦言,組織新家庭,為了省錢入住公屋,又不願捨棄共處六年的狗仔,最初擔驚受怕,怕狗仔聽見人聲亂吠、怕被鄰居投訴、怕被房署扣滿 15分逼遷。入夜後避開人多出入時間,才敢偷偷摸摸用狗袋帶狗仔出外散步。她因情緒過度緊張,患上甲狀腺亢奮症,要看醫生;狗仔見她焦慮不安,也同樣緊張,住不慣公屋,不久便腸胃不適要頻頻看獸醫。

自律自重才能獲認同

「佢依家醒目咗,出面有人都唔吠。」阿 Car 說,其實左鄰右里都知道她養狗,幸好大家都沒向房署投訴。她向漁護署申領狗牌,登記仍是村屋的舊地址,怕漁護署與房屋署「打籠通」,上門踢竇趕走小狗。

同樣愛狗的陳太,本來家住港島南區海怡半島,被鄰居投訴養狗後,收到管理公司律師信,保安還派便裝明查暗訪。狗在人在,她像孟母三遷,決定遷居容許養狗的屋苑,結果落戶將軍澳,幾日前才遷到有寵物天地的大型屋苑。母女兩人推着載着兩頭小狗的 BB車,離開居住的單位,乘升降機到大堂,跟管理員打招呼。她笑說,「依家可以光明正大,唔使偷偷摸摸,唔使收收埋埋」。

母女兩人看見兩隻小狗在寵物天地的草坪活潑走動,人狗都格外開心。看見小狗在草地便溺,隨即上前清理,再拿衞生紙擦乾淨小狗的屁股。陳太說,養狗的人應該自律、有公德,才會得到沒有養狗的人認同與尊重。

促放寬公共交通規定

住在同一個大型屋苑的自由黨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家裏養了兩頭小狗,小狗出入可以坐私家車。她說,今時今日,住洋樓養番狗,不應是有錢人的身份象徵,尋常百姓,養寵物不應受諸多限制。

越來越多港人養狗,方國珊建議政府檢討現行政策,讓公屋居民也享有養狗權利,並放寬部份公共交通工具規定,讓狗主可以攜同小狗乘車,方便寵物與主人往不同地點的寵物公園。

早前網上流傳漁護署人員在天水圍捕捉流浪狗涉虐狗事件,幾百名養狗族響應網民二元發起包圍上水狗房抗議。搞手二元與女友原住私人樓宇,最近因失業被迫「尋根」,帶同兩隻愛狗和三隻家貓,返回仍未除名的公屋單位居住。他為己為人,今晚再發起「 8.14唔見得光集會」,召集不同階層的養狗族,齊集何文田房委會總部,爭取「公屋養狗合法化」。下周六再在遮打花園,搞「 8.21重組漁護署大遊行」,促請政府檢討政策,令唔見得光的養狗族,日後養狗可以養得安心,養得放心。

記者 林社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