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012/3/30
漁護署估計全港約有近200 個不同大小的狗「家居繁殖場」,部分衛生情况惡劣。本報根據網上廣告,到元朗一間鐵皮屋繁殖場「放蛇」,發現狗兒居住環境黑暗狹窄、傳出臭味,狗籠大小僅一兩立方呎,估計同時有多達30 隻幼犬在住宅內,罔顧寵物福利。
漁護署回應說,正跟進上址是否無牌非法售賣動物。由2007 至2011 年,當局就無牌出售動物共有44 宗檢控。
近百人網上兜售各類幼犬
近年愈來愈多人以「住家繁殖」為名,迴避商業領牌販賣動物,並非法在網上賣狗。記者近日在網站發現近百人以住家繁殖為名,在網上兜售各類聲稱名種幼犬,包括史納莎、玩具貴婦狗、哥基等售價800 至5000 元不等,部分更聲稱低於寵物店市價多達一半,並可「退換」。
記者日前以顧客身分,致電其中一個網頁負責人查詢買狗,負責人稱,可先向她說明喜愛的品種、顏色、姓別和價錢等,並指翌日可到其元朗寓所參觀,有多款狗供選擇。
狗籠小傳臭味拒入內參觀
該「住家繁殖場」位於元朗,屬單層鐵皮屋,開門後先見到約300 呎空地,供記者選擇的3 隻玩具貴婦狗已放在一個乾淨新鐵籠供選擇,其後負責人應要求,將多款不同種類的狗如芝娃娃及較大的貴婦狗從鐵屋中拿出來,讓記者挑選;鐵屋內狗吠聲不斷,估計最少住了逾30 頭不同大小狗兒。
記者說欲了解狗兒居住環境,提出欲入屋內觀察,但負責人拒絕。記者後來改為要求負責人將部分狗籠取出觀察,只見每隻小狗的鐵籠只有約1 立方呎,且較骯髒。負責人承認她保留了數隻母狗在屋內繁殖,由她接生,平常1 個月約有5 隻新生小狗。
由於5 個月大的狗必須植入晶片,記者特意追問所有狗是否已有晶片,她表示可在記者購買後一同前往植入晶片,令記者成為狗主(以避免當局追查狗源頭)。負責人又強調屋內初生幼犬非常活潑,居住環境舒適,每個月也有不少人購買,非常搶手;但記者在屋內聞到臭味,至嘗試質疑對方是否有狗牌時,對方即回應「你是不是政府派來查我們?」,本報隨後以需要考慮為由,未有購買狗兒便離開。
另稿:
家居繁殖場賣狗要領牌
現時狗主在家餵養狗兒出售寵物毋須領牌,結果引來不少人利用「住家繁殖」的法律漏洞,大量繁殖狗兒,在網上「無牌」賣狗,造成嚴重衛生及棄置狗的問題。漁護署接受訪問時表示,將向立法會提出修例,日後不論住家或大型繁殖場,凡涉及出售狗的均須領牌,賣狗時要展示牌照號碼作識別,無牌賣狗罰款更大增至最高10 萬元,最快下個立法年度落實通過。明報記者鄭穎瑩目前本港有155 間寵物店賣狗,根據法例,寵物來源必須來自合法進口、持牌動物售賣商,或私人狗主,但漁護署估計,非法的「住家狗場」多達200 間,不少環境惡劣、有病狗,不符合動物福利原則。
大量繁殖釀衛生及遺棄問題
副漁護署長梁肇輝接受專訪時指出,容許「私人狗主」賣狗,原意是明白部分狗主不想繼續養狗,或有小量繁殖,希望出售而取代遺棄。
但自2010 年2 月以來,漁護署巡查發現,寵物店有74%的狗源自本地自稱屬私人家居飼養的狗主,但署方相信他們實際是商業動物繁殖者。
署方舉例,去年3 月中,漁護署利用寵物店資料,發現非法狗隻繁殖場養有超過90 隻狗。
漁署將提修例罰款倡增至10 萬
漁護署經過多時討論建議修例,將在下月中交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討論。漁護署建議實施家居和商業發牌制,規定任何人若繁殖狗,若涉及出售,必須領牌。市民日後若在住所有4 隻或以下未絕育母狗,賣狗時要先領取「家居牌」;5 隻或以上若涉賣狗的便要領取「商業牌」。
署方又建議,日後持牌人在任何廣告、宣傳品或網頁上賣狗,必須提供牌照編號,未能顯示這些資料便屬違例,可被撤銷牌照。罰則方面,署方建議將「非法售賣動物」最高罰款由2000 元提高至10 萬元, 「違反發牌條件」罰款則由1000 元增加至5 萬元。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成員陳克勤表示,贊成發牌機制,認為目前的住家繁殖情况罔顧寵物福利,但他擔心修例前會有狗主催谷非法買賣狗兒牟利,而法例實施後,狗主會大量將未能賣出的狗棄置。愛護動物協會亦歡迎發牌,令繁殖場監管更加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