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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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曾在今年2月被房委會要求棄養哥基狗女Money的華富邨劉伯伯夫婦,在義工阮先生、立法會議員鄺俊宇、義工林先生等人協助下,終在日前獲房委會准許與Money同住,讓11歲的Money和已屆76歲的劉伯伯夫婦可以同享晚年。鄺俊宇表示感謝很多網民關注這個案,他認為房委會應改善伴侶犬政策,讓更多長者和狗狗可以「人犬兩團圓」,不用被逼棄養。
本報在今年2月6日曾報道,76歲的劉伯伯夫婦於新年前收房委會的無情信,指兩老違規養狗,要求他們於初四(2月8日、本周五)前棄養狗狗,如房委會發現Money,便會即時扣六分及取消兩夫婦公屋住戶資格。當時他們獲義工阮先生協助,為狗狗尋找暫托之餘亦爭取申請伴侶犬資格。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去信房委會後,房委會暫緩處理劉伯伯的養狗個案,並讓伯伯諮詢醫生意見,申請伴侶犬資格,事件終有轉機。
房委會在6月19日向劉伯伯發信,同意Money作為服務犬與劉伯伯同住。阮先生在其facebook發帖說劉伯伯一家終於可以安心舒懷地和Money共度餘生,兌現一直照顧Money終老既承諾,並感謝鄺俊宇協助、Give Dog A Home林先生、訓犬師Gabee等提供意見,以及暫托Money的義工Anna和義務接送的鄭小姐。
Money已11歲,自狗B由劉伯伯夫婦飼養至今,牠是一隻很開朗活潑的狗狗,對陌生人也會很親切的打招呼,但近年牠卻被人投訴,引來房署職員扣分及要求棄養。Money並沒有做任何事,但牠的熱情,甚至是牠是狗本身,都成為了牠的罪名。兩夫婦因為不懂上網,一直不知道原來可以向房署申請伴侶犬,幸好有次放狗時跟狗友講起被房署逼棄養,阮先生才得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