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1日星期二

緬甸蟒受保護 市民亂捕違法

《東方日報》,2019/6/9

長洲不時出現大蟒蛇,早前區內有居民粗暴活捉大蟒蛇,但隨時誤墮法網!警方接報後,以殘酷對待動物罪名拘捕該名涉事人士,亦在其寓所發現蟒蛇部分屍體,現時案件由長洲分區刑事支援隊動物專隊及食環署聯合跟進。

網上早前傳出有關短片,長洲公眾碼頭附近發現一條蟒蛇,多名男子以腳及棍壓住其身體,又用手將蛇頭強捏,甚至夾在枱角下,最後被放入袋內帶走。

未經授權狩獵可判囚

香港蛇類關注組召集人李逸朗表示,關注該次事件,又認為港人對蛇有較深誤解,誤以為虐待貓狗才算犯法。他又指出,香港、九龍以及新界野外較常出現蟒蛇,但大部分市民不知道緬甸蟒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所保護,任何人未經授權狩獵和捕捉均屬非法。

按現行法例,任何人如管有、狩獵及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入獄一年。李認為,政府應制訂《動物福利法》時,亦應涵蓋保護蟒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