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星期三

屋苑借漁護署籠捉貓 籠內竟放雞頭 困貓數小時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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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經常借出捕獸籠予屋苑學校等捉貓狗,星期日熱心市民Maurice在粉嶺花園內發現一隻貓被困在漁護署的捕貓籠內,籠內竟只得一隻雞頭,食水瓶已乾,估計貓貓被困至少數小時。Maurice曾跟管理處理論,對方稱因沒貓糧所以放了雞頭給貓吃,又指已致電1823聯絡漁護署,但漁護署職員卻對Maurice說沒收到屋苑通知已捉到貓。最後漁護署在當日下午5時多才派員接走貓貓,貓貓已剪耳,估計可能是愛協CCCP計劃的貓貓。

漁護署表示5月接獲粉嶺一屋苑管理處報告指有流浪貓滋擾,該署經評估後於5月下旬向該屋苑管理處提供捕貓籠,並在6月2日下午4時50分接獲一名市民通知,發現上址有貓隻被困於籠中,隨即派員於下午5時20分到場收取有關貓隻及貓籠。經獸醫診斷後,貓隻健康狀況良好,並已於6月3日由畜養人領回。漁護署指已向有關屋苑管理處了解事件,管理處負責人指人員於6月2日發現捕捉到一頭貓隻,並於當日透過1823通知該署收取,但該署沒接獲1823有關通知,正繼續跟進有關事件。

漁護署又指會向借用捕貓籠的人士講解正確使用方法及應注意事項,例如籠內必須有清潔糧水,擺放位置有足夠遮蔽地方,防止貓隻受惡劣天氣傷害等。

過去也曾發生多宗漁護署借籠予屋苑後,屋苑管理處在捉到動物後不聞不問,NPV主席麥志豪便跟進過一隻在停車場被困捕貓籠的貓,今年3月也有兩隻猴子長時間被困捕獸籠。漁護署曾指有要求屋苑在捕獲動物後立即通知該署。

Maurice星期日下午約兩時在facebook求助指看到一隻貓貓被困漁護署的捕貓籠,籠內只得雞頭,食水瓶已沒水,他當即在食水瓶加水,並跟管理處理論,「我問為什麼籠內沒食物,管理處說漁護署明天才會來收籠,又說入面已有雞頭給貓吃,我說雞頭有骨會讓貓哽到,他們說沒貓糧。」他批評管理處的做法等同虐待貓貓。

他表示,那貓貓已剪耳,應是義工捕捉絕育後放回該處,他聯絡愛協,愛協叫他報警,而漁護署則回覆他說沒收到屋苑通知已捉貓,會盡快派人來收籠。至當天下午5時多漁護署才派人收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