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Daily News A08 港聞 |414 Character(s) |2022-06-15
【本報訊】粉錦公路流浪牛遭撞斃,警方追緝兩司機。昨日凌晨2時許,有市民駕車途經上水粉錦公路近營盤,期間赫見一隻流浪牛倒臥路中奄奄一息,懷疑牠被車輛撞倒重創,該市民隨即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經檢查後證實牛牛已不治,旁邊散落懷疑汽車車頭指揮燈的碎片。根據碎片經初步調查後,相信較早前有兩輛私家車駛經上址時撞及該隻牛,惟涉事司機沒有停車,遇事後不顧而去,相關部門人員其後到場善後。警方將翻查現場附近一帶的「天眼」錄影片段,以追查涉事車輛下落。
去年修例
必須停車
去年11月7日生效的《202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第374章),在「動物」的定義中原本涵蓋的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加入貓和狗,無論是流浪或有人畜養的貓狗都包括在內。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車輛發生意外,導致不在車內的動物受到損害,司機必須停車,亦須向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包括姓名及地址的個人資料,否則須盡快而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