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Economic Times A10 港聞 |690 Character(s) |2024-07-20
去年7月中旬一條布氏鯨闖入西貢水域,約兩周後被發現死亡,漁護署保育海洋哺乳動物專家小組昨匯報其死因調查結果。
署方指布氏鯨的傷口較大,並非由漁船、釣魚舢舨或觀鯨船造成,估計鯨魚被較大型商用船隻𠝹過其身體。
署方在會上多次形容事件屬不幸意外,建議修訂有關法例,賦予漁護署署長可臨時限制指定水域內船隻的活動。
倡修例 署長限水域活動
去年一條布氏鯨游入西貢水域,引起市民及遊客租船出海觀鯨,及後布氏鯨被發現遭船撞死。漁護署去年委託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及2位來自澳洲及西班牙專家調查。專家小組昨指,布氏鯨去年7月30日早上至31日早上期間,被一艘快速行駛的船隻撞擊,傷及其背部和脊椎導致其即時死亡。
報告指出,無法確定有關船隻的種類,但在發現布氏鯨死亡前4日,已沒有發現任何觀鯨活動;又指漁船一般不會高速行駛,配備舷外發動機的釣魚舢舨及快艇亦不會造成如此大傷口。
去年闖西貢 傷脊椎致命
保育海洋哺乳動物專家小組主席梁美儀相信,該船隻附有雙螺旋引擎,為較大型商用船隻,同時在鯨身造成兩個分別長56及90厘米的傷口。他指,「人有惻隱之心,唔會刻意撞動物」,估計船隻漆黑下未能看到鯨魚,未能避開引致意外。
漁護署署長黎堅明建議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賦予漁護署署長更多權力應對特殊情況,包括臨時對指定水域內船隻的航行或活動,施加限制或控制,並決定該水域的位置和大小,今年第三季會將修例建議提交予專家研究並制定法例,再交立法會討論。
黎堅明指今次事件「覺得好唔開心、好可惜」,承認「有好多嘢可以做得更好」,而署方在發現鯨魚後,已立即派員監察,並逐步修改管理措施,將人為滋擾減到最小;期望修例後,日後若有同類事件可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