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

漁護署破無牌犬隻繁殖場

《蘋果日報》,2011/3/26

漁農自然護理署繼續打擊非法動物繁殖場,前日在元朗山貝村搗破一個專門繁殖名種犬隻的非法繁殖場,救出 84隻母狗和小狗,當中包括松鼠狗及鬆獅犬等熱門名種犬隻,帶走一名男負責人助查。漁護署指,遭搗破非法繁殖場環境衞生尚可,該批犬隻大致健康良好。

面積逾 1000平方呎

遭搗破繁殖場位於山貝村,位置甚為偏僻,繁殖場面積逾 1,000平方呎,被救出狗隻中,包括 48頭母狗及 36隻小狗。現場所見,鬆獅犬等體形較大的犬隻均獨立飼養於獸籠內,獸籠內也無發出異味。

漁護署指去年 2月起實施的動物售賣商牌照附加條件,規定寵物店只可售賣從認可來源取得的狗隻。漁護署人員早前巡查一家寵物店時,發現一名可疑男子在同一個月內,出售兩窩同一隻母狗所生的小狗,亦疑未領有動物售賣商牌照,經調查發現犬隻由山貝村一個繁殖場供應。

前日下午,漁護署人員突擊搜查該繁殖場,男負責人無法出示動物售賣商牌照,涉嫌無牌經營犬隻繁殖場,遂將他帶走。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包括動物繁殖場及寵物店等動物售賣商,須申領漁護署簽發之動物售賣商牌照,任何人非法買賣動物,最高罰款 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