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1/7/19
談雅然,一個湮沒在 700萬人中的名字,不少人可能已忘記這個港人在內地領養的小女孩,曾翻起巨浪。 10年前,終審法院判她無權居港,她在鏡頭前聲淚俱下,打動無數港人為她發聲,終獲居港權。今天,她已在香港大學法律系畢業,推動保護動物,爭取動物福利,「為弱勢中嘅最弱勢發聲」。
香港回歸後,《基本法》條文引起多宗居留權訴訟,莊豐源、吳嘉玲、談雅然等名字,除了是影響深遠的案例,更是一個個有血有肉的故事。 2001年 7月 20日,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內地領養子女不得享有居港權,自小由港人在內地收養的談雅然面臨遣返。當時 15歲的談雅然在傳媒鏡頭前聲淚俱下,令很多港人動容,其就讀的學校和同學也發起千人簽名行動,爭取當局讓她留港。同年 10月,她終獲發單程證,可留港定居。
談雅然去年在香港大學法律系畢業後,現任職亞洲善待動物組織( PETA)動物虐待個案及法務主任。她說,要協助弱勢社群,「人權問題、少數族裔都有人理,偏偏動物就係最無聲、最弱勢」。寧棄當大狀,捨身幫動物,有人說她「戇居」。遇上虐畜,她找警察,求助政府部門,「佢哋叫我唔好癲,仲有大把人要理」。
對牛彈琴遇得多,談雅然不輕易言棄。去年她親身到馬來西亞處理一個養鱷場虐待動物個案,向當地政府投訴,指養鱷場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當地官員說:「原來係犯法,我哋都唔知。」政府漠視,場主懶理。今年 4月,她向當地傳媒「爆料」,喚起群眾關注,才迫使政府正視和整頓。爭取權益,她 10年前早已試過。
全職為動物爭取權益
「居港權事件,令我知道傳媒、公眾和法律嘅影響力。」居港權塵埃落定後,談雅然變得低調,在大學念「憲法制」時,課程內容有自己的案例,她淡然面對,也很少接受傳媒訪問,「唔想人特別去標籤新移民」。她說中二以來一直有參加六四燭光集會,剛過去的 7.1遊行也有上街。她說,這麼多年來,香港政府也沒變過,「淨係講錢,唔諗人權、自由、民主」。
過去 10年,談雅然以低調換來空間,讓她思考前路,「開始諗人同自然、同動物嘅關係」。今天她為善待動物組織服務,接受訪問,希望能幫動物發聲,「要促使政府為動物權益、福利立法」。若當年被遣返內地,今天的結局會如何?「可能喺東莞做工廠妹或耕田,甚至死咗都唔定」。
談雅然向記者澄清,當年並非獲當局優待,只是因為公眾力量、民意結集,當局才加快審批其早已遞交的單程證申請。今年 10月,她獲批單程證剛滿 10年,這證件讓她至今相信,「民意係可以改變社會,甚至整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