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獨居婦人被指將其飼養的貴婦犬從公屋五樓住處拋下,貴婦犬當場死亡,昨就殘酷對待動物罪受審。庭上透露,她於警誡下稱飼養貴婦犬約11年,一直愛錫牠,卻在事發一個月前於街上走失,為免「睹物思狗」,事發時才將狗用品掉出窗外,更強調「我唔見咗隻狗成個月,搵過幾次都搵唔到,我冇掟佢落街」。
被告張詩玲(56歲)涉於去年1月8日在將軍澳善明邨寓所犯案。漁護署獸醫蔡慧珊為案中犬隻「張囝囝」解剖,蔡指牠身體多處骨折,與警方報告指懷疑狗隻從高處墮下的說法脗合,但她同意撞車、踢傷等都能造成類似骨折。保安員則指貴婦犬伏屍的平台,樓上僅被告一戶養同類狗。
窗邊有狗毛 警員無撿取
被告張詩玲(56歲)涉於去年1月8日在將軍澳善明邨寓所犯案。漁護署獸醫蔡慧珊為案中犬隻「張囝囝」解剖,蔡指牠身體多處骨折,與警方報告指懷疑狗隻從高處墮下的說法脗合,但她同意撞車、踢傷等都能造成類似骨折。保安員則指貴婦犬伏屍的平台,樓上僅被告一戶養同類狗。
窗邊有狗毛 警員無撿取
探員供稱,清潔工在被告住處附近平台發現狗屍,警員在附近發現大量狗用品及寫上被告姓名的藥袋。警方調查期間發現有狗毛黏附於被告住所外氣窗邊緣位置,估計是貴婦犬被人強行「塞」出窗外時造成。然而,他接受辯方盤問同意,警方沒有撿取被告住處窗外的懷疑狗毛作化驗,不能確定是否屬於「張囝囝」。
辯方指控方沒有目擊證人及直接證據指控被告「掟狗落街」,僅憑環境證據作檢控。控方反指,被告聲稱遺失愛犬,卻未有報警,沒有任何證據稱其他人「掟狗」,被告承認將大量狗用品「掟落街」,以環境證據推斷被告「掟狗」實屬合理。案件28日裁決。
案件編號:KTCC1481/18
辯方指控方沒有目擊證人及直接證據指控被告「掟狗落街」,僅憑環境證據作檢控。控方反指,被告聲稱遺失愛犬,卻未有報警,沒有任何證據稱其他人「掟狗」,被告承認將大量狗用品「掟落街」,以環境證據推斷被告「掟狗」實屬合理。案件28日裁決。
案件編號:KTCC14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