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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早前報道,有一隻狗隻於周一(21日)晚上大雨下走入西鐵綫列車內,及後被港鐵職員帶走。隨後漁護署證實,狗主已簽紙棄養,避雨狗女的最終命運,令人關注。
關注動物權益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今(23日)在Facebook帖文表示,正發起《拯救避雨狗》聯署行動,促請漁護署切勿人道毀滅避雨狗女。他表示,根據漁護署的慣常做法,若動物4日後仍無人接領的話,將會人道毀滅。
避雨狗女事件曝光以來,鄺俊宇指已收到不少有心人來訊,表示願意領養狗女。目前正同時間競賽,促請漁護署「刀下留狗」,先留住其性命,再集中力量把她救出來。
鄺俊宇發聯署行動,促漁護署勿人道毀。(鄺俊宇Facebook)
他指去年已有1000多隻的狗隻遭人道毀滅,為避免再次出現「泰小狗」情況,遂於今早在網上發起聯署行動,促請漁護署切勿人道毀滅避雨的唐狗女。鄺亦稱得知有市民表示有意領養狗女,故現階段最重要是要求漁護署「刀下留狗」,強調昨已去信漁護署跟進事件,今會再向漁護署跟進。他又指,狗女性格溫馴,理應交由其他動物福利機構安排領養。
避雨狗女事件 帶出《動物福利法》的重要性
鄺俊宇又稱,根據現時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事件中的主人即使棄養亦不屬非法,惟當《動物福利法》訂立後,主人有機會違反當中的「謹慎責任」。據食物及衞生局建議,「謹慎責任」即向動物負責人施加「謹慎責任」,要求他們妥善照顧動物,並授權政府人員向未能妥善照顧動物的人士發出改善通知書,及就違反謹慎責任的行為訂立適當罰則。
《香港01》記者在周一晚(20日)接近12時,乘搭西鐵綫列車,由荃灣西上車時,發現一隻唐狗在最後一列車卡安坐。有乘客指,該隻狗是由錦上路站「上車」,身體濕透,估計牠是避雨避到車廂中,數名職員不停氹毛孩落車,經過一輪安撫後,狗女終在柯士甸站「下車」,被港鐵職員帶走。
惟事發後約兩日,漁農自然護理署周三晚(22日)證實已尋獲狗主,但對方已簽紙棄養,令避雨狗女有機會難逃被人道毀滅的厄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