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9/5/11
為提升本港動物的福利,漁農自然護理署上月底起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展開三個月公眾諮詢,建議引入謹慎照顧責任及提高虐待動物罰則等。有動物保護團體質疑海洋公園等圈養動物的機構涉違反動物福利宗旨;有飼養三狗的市民稱受政府收地影響要「大屋搬細屋」,憂未符合法例修訂標準而誤墮法網。漁護署指該署設發牌制度監管動物展示場所,並定期派員巡查。
漁護署昨午因應修例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會,五十多名市民出席。動保團體「豚聚一家」的代表關注海洋公園的動物表演或展示動物,是否一併受今次修訂法例的保障,促請當局公開圈養動物受傷及死亡的詳細資料。
漁護署高級獸醫師周嘉慧指,該署設有發牌制度監管動物展示場所,若懷疑動物非自然死亡,有權要求場所提交報告。海洋公園回應稱,園內海豚表演的動作屬野外覓食及溝通時可見的自然行為,公園一直與漁護署緊密聯繫,確保所有設施均以動物生理、心理及社交需要為設計基礎,大小和空間遠超相關標準要求。
遇收地「搬細屋」 市民憂誤墮法網
另外,有新界東北發展區受影響的村民在會上表達憂慮。該名村民原居於逾千呎的村屋並飼養三頭狗,但因收地要搬遷至僅三百呎單位,擔心因未有足夠空間予狗隻活動而違反謹慎責任的條文。周嘉慧解釋,謹慎責任的條文並無規定飼養者的居所大小。
至於漁護署擬就魚販如何人道地屠宰活魚,制訂相關參考指引。周指現時不少魚販以重力扑暈活魚再屠宰的做法,符合國際社會人道標準,強調該署建議的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與劏魚指引完全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