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

義警追捕動物殺手 / 超人

《新報》,2011/5/16

香港出現了虐貓殺手,一隻貓,無端端給人打了八粒鋼珠,留在體內,身受重傷,未能死去,只係盲了一隻眼。另外一隻眼給人嚴重虐殺棄屍街頭,骨頭折斷,身體扭曲,尾龍骨還給人插入竹籤,死狀恐怖。行兇者,不是人,簡直是一隻魔鬼。

對 一些孤身無助的弱小生命,竟然出此毒手,他們行為卑鄙,邪惡,屬於心理變態,蝦細不蝦大,面對強大的對手,一定噤若寒蟬同欺善怕惡。

天開眼,虐貓殺手,三日落網,他原來是廟街一間禮品店的店員,閒時,執起氣槍 找流浪貓做靶,給射到遍體鱗傷。

這一個店員不是大奸大惡,肯定心理有點問題,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動物的痛苦身上。幸好及時制止,我有理由相信,他日,有所行動,必會躲在暗角,會拿起氣槍,順手射向街上的流浪漢,暴力升級,由動物開始,然後,以人為靶,最後必成為變態殺手。

真正大奸大惡的貓殺手,還未落網。一哥話,這一種動物殺手,要緝捕非常困難,他們都是在人罕至的街頭,對流浪貓狗下毒手,深夜無人看見,被殺動物,既無住所,又無身份,難以找尋證據,最慘係,動物不是人,被殺時,又不能大呼救命,那怕有熱心人士,搶救到牠們,動物本身又不能說話,無法說出殺手樣貌,提供資料。

其實,可以效法外國,成立一隊動物警隊,他們不是正規警察,可以放心,不會浪費警力,而是,一班熱心人士組成,他們的性質就像當年的少年警訊一樣,只要成為會員,可以到各大動物遇害黑點巡查,他們徵用部份警方設備,構成一隊義務街頭巡邏隊,協助警方辦案,通常,殺手都是取難易不取難。他們知道警察四處巡邏,不易下手,就會知難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