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1/8/13
地政署趕絕愛心婆婆!葵涌一名七旬婆婆,不忍友人棄養的貓狗流落街頭,在山邊蓋搭一間木屋安置牠們,目前她已共飼養卅九隻貓狗,每月省吃儉用購買貓糧狗糧,惟日前接到地政署通知,指該木屋屬非法佔用官地,限令於本周四前清拆,她曾要求該署給予寬限期被拒,連日被迫為牠們尋找新居而奔波,苦不堪言。
黃婆婆(七十二歲)年輕時任職工廠工人,其後在石蔭經營士多,廿多年前她在葵涌金山村購地搭建木屋獨居。她篤信佛教,退休後認識一些愛飼養貓狗的朋友,閒時會義務替朋友照顧牠們。其後友人因種種問題被迫棄養寵物,黃婆婆不忍貓狗流落街頭,於是帶返家中飼養,後來愈養愈多,她遂在屋旁空地以木板搭建一間木屋供貓狗棲身。
奔波覓新居 難負擔開支
黃婆婆現時共飼養廿二隻狗及十七隻貓,為免牠們捱餓,她每月省吃儉用共需耗費數千元,購買貓糧及狗糧照顧牠們,而她自己年老患病,經濟負擔上甚為吃力。日前她接到地政署來信,指該間供貓狗棲身的木屋霸佔官地,限令她在兩周內清拆,而限期於本周四屆滿,若木屋仍未清拆,該署會通知承辦商派工人到場拆卸,並向她收取有關費用。
黃婆婆因時間倉促,曾要求地政署人員給予寬限期,惟被拒絕。黃婆婆為免貓狗變成「無家可歸」,連日偕友人四處奔波,為牠們尋找新居,終在元朗錦田覓得一間村屋作為貓狗新居,惟月租要二千元,加上每月她往上址的車資便需數百元,令她百上加斤。她表示,目前她居於葵涌,貓狗的新居在錦田,對被迫要與牠們分離感到難過。
地政署發言人稱,該署早前已於金山村張貼告示,要求佔用政府土地的人士停止違例佔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