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1/8/26
本報接獲投訴,指屯門一家位處工廈內的貓社,聲稱有售名種貓「挪威森林」,讀者花 4,300元將小貓帶回家,豈料小貓極速病逝,獸醫更指該貓不像挪威森林,讀者疑受騙。
羅小姐 7月初在網上看到屯門「奇趣貓社 Funhousecats Cattery」聲稱有售挪威森林貓,遂前往並即時買走一隻出生約 50天的小貓,附貓社簽發七天健康保證。可惜領回家三日後小貓健康轉壞,第五天病重身故。羅小姐亦懷疑小貓非挪威森林貓,曾諮詢獸醫,惜難以考證,「獸醫話佢唔係太似,不過香港好難驗品種,就算有都好貴。」
貓舍堅稱健康正常
奇趣貓社社長莊先生向本報表示,小貓在出售前曾注射預防針,「有病嘅話,獸醫唔會幫佢打針!」賣貓當日小貓排泄物無異樣,亦無眼水鼻水等,證明健康正常,羅觀察數小時才帶回家。莊指當時已向羅小姐解釋,該小貓不是「好高質素嗰種挪威森林,唔係 Show cat」,堅稱該貓是挪威森林貓。「專家都未必可以憑肉眼確定,個獸醫太武斷!」至於小貓病逝未獲賠,莊表示已承諾羅小姐半年內可再以半價購貓。
漁農自然護理署證實,奇趣貓舍領有該署發出的牌照,由今年 4月至今曾三次巡查該店,衞生情況未見異常,惟 7月巡查時,曾發現其中一隻貓並無有效防疫注射證明書,署方已即時發出警告。
根據法例,任何人經營售賣寵物業務,均須領有漁護署簽發的牌照,及遵守相關牌照條件及營業守則,如不准售賣未斷乳貓狗,亦不得出售懷疑患病的動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1,000元。動物地球總幹事黃繼仁認為罰則太輕,「做十單生意衰一單,都仲有賺。」他指本港寵物店太多,政府實難監管,長遠希望能取締寵物售賣,杜絕商人以不良手法斂財。
檔案編號: 071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