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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是不明白,同樣是在生果報刊載的「埃風6」開賣消息和皮草羽絨背後殘酷真相,為何前者街知巷聞,而後者服飾仍然無處不在? 若「我們身處一個道德社會」這個假設是成立的,大家可以繼續讀下去。
既然已登上生果報,「不知道」大概已經不成借口吧,那麼還有甚麼力量可以令人們把一身罪孽的皮草和羽絨繼續安心穿下去? 於是我問道:小姐 / 先生,你知道穿羽絨 / 皮草是很殘忍的嗎? 典型的反應如下:
(1) Dead air (死寂),臉頸僵硬,故作保持儀態狀,目露鬼祟凶光斜盯著我,希望我盡快消失
(2) 我穿甚麼是個人選擇
(3) 你有你愛護動物,不要干涉別人自由
(4) 你太極端,人與動物,要取其平衡
(5) 購買者是無辜的,你應該去皮草店示威
(6) 很冷呵,要保暖
(7) 啊?我這只是小小毛領,不是皮草吧!
(8) 這麼便宜,不會是真毛吧?
(9) 我已經沒買了,已買的繼續穿,不浪費
(10) 人造的,穿人造毛皮沒問題吧? 其他故意挑機死撐的歪理,不在此盡錄。
以上典型反應,必需平反。
「自由 」— 人們似乎忘記了真正的自由必需建基於不侵犯其他人的基本權利,否則只是放縱而不是自由。如果人們不認為「其他人」包括動物,錯的不在他們,而是歸究有參與教育他們的人士了。
「與別人何關」— 現代人取動物皮毛來滿足自己的消費欲,是一種強盜行為,有違公義,任何人都有責任和義務提醒身邊人,維護公義,甚至起來抗爭,沒有任何「個人選擇論」可以凌駕這些維護公義的責任和義務。
「取其平衡」— 在黑奴制度下,白人剝削黑人,女性沒有選舉權的年代,通通都被說成一種平衡。
「毛領不是皮草」— 大約10至20條毛領便足夠製成一件全身皮草衣,簡單點算一下,冬季在街頭,我們遇見人們穿毛領和穿整件皮草的比例是多少? 簡單的統計而已,毛領市場對動物的殺傷力,遠高於傳統皮草大衣。
「便宜的一定是人造毛」— 強國崛起,無所不能,說完。
「保暖」— 21世紀,可以保暖的物料多得很,是不願求變的習慣還是真正的需要,值得反思。有服裝連鎖店甚至把羽絨衣也包裝成夏季也可穿的服裝,商人為求銷售,不擇手段,在傳媒歪理連編的推廣手法之下,消費者相信與否,又是否單單個人選擇?
「去皮草店示威」— 689名言「我依法辦事,奈我的何乎!」,用來維護權貴商人利益的惡法在任何社會都存在,商人依法經營,動物肉隨砧板上,我們唯一能夠長遠、有效、合法地拯救這些動物的便是不購買,直至無恥商人無利可圖,放棄營孽為止。
「已買的繼續穿、穿人造毛」— 這點,要看個人的使命感了,不浪費的美德是無可厚非,有些人盡了不購買的責任後,已感到完成大業,仁至義盡。某程度上,這可以說是個人選擇。另一類人則擁有一份自我肯定的價值和使命感,肯定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會為社會帶來影響和改變,對他們來說,穿人造皮毛也會把「穿動物皮是美麗的」錯誤思維間接宣揚,鼓勵皮毛服飾,引致皮毛衣需求持續,令動物得以拯救的一天越推越遠。
相反,若「我們身處一個道德社會」這個假設並不成立,很抱歉,浪費了大家時間。
筆者: 黃繼仁 動物地球